简介:目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研究刚刚起步,各地都还处在摸索试验的阶段。总结研究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是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基础。
简介:本文以“多课型”教学模式的科学内涵为出发点,深入剖析其特点及构成,并结合实践释析此种教学模式的评估机制。本着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内化于学生之心、外显于行的原则,探索行之有效的授课模式。
简介:前,西藏高校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认知和认可程度普遍偏低。其原因有钱少人多实践教学资源不足等客观因素,也有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思想上不重视、能力上欠缺以及认知风格影响等主观因素。为了满足学生对实践教学活动的需求,提高该课程教学质量,西藏高校需要集思广益构建科学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体系。
简介:博客作为一种新的学习方式,现在已经被很多人接受和利用。而教师博客的出现,使得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有了一个新的平台。以教师博客的方式来辅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打破了传统课堂教学在时空方面的局限,增加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增强了教学的实效性,是推动高校《基础》课教学的有益探索。
简介:第一,法律反映自由。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这种意志不是“自由意志”或“任何意志”。它是由统治阶级的社会存在决定的。任何一个统治阶级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总是从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出发,扶持和保护对其有利的事物和现象,排斥和打击对其不利的事物和现象。马克思指出:“法律只是在自由的无意识的自然规律变成有意识的国家法律时才起真正法律的作用……它是人的行为本身必备的规律,是人的生活的自觉反映。”也就是说,法律是统治阶级站在维护其利益的立场上认识和利用必然,是人们在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为人们的行为制定的规范。自由也不是一种任性,也是被认识和被利用的必然,所以法律所作出的规定必然包含着自由。所以,马克思认为,“法律不是压制自由的手段,正如重力定律不是阻止运动的手段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