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地方政府创新扩散研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探究政策创新扩散的动机框架、机制和模式等。这对于政策实践与政策理论的发展都非常重要。尤其是对于中国而言,当前政策变迁频繁且影响深远,亟须通过理论研究来对地方政府创新和扩散过程提供理论解释。但是,直接照搬西方理论并不可取。当前中国地方的政策试验层出不穷,对于这些政策现象所处的环境、参与主体、政策本身特征以及政策过程等问题的研究有助于学者取得重大理论突破。在此基础上,学者可以向既有的经典理论框架提出挑战。只有掌握规范的研究方法,并与国际理论前沿积极对话,才能提升自身能力并提出令人信服的理论假设,从而实现本土化理论创新并掌握国际学术话语权。
简介:20世纪30年代初,日本、欧美等地被难华侨陆续回国,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专门的救济失业华侨委员会,决定对归国失业华侨实行根本救济,选定安徽宣城水阳镇一带试办侨乐村:由政府提供荒地让归侨集中垦殖,并制定《侨乐村垦殖纲要》等文件。开办侨乐村、安排被难归国华侨不仅是救济失业归侨、解决他们生活问题的一种试验性的根本办法,而且被赋予在世界工商业形势不景气背景之下复兴中国农村的任务。侨乐村设计者陈树人希望宣城侨乐村试办成功后能作为一种模式在全国推广。由于国民政府一直采取重心向外的华侨政策,对于归国华侨的安置缺乏准备,也没有切合实际的系统举措等原因,侨乐村的建设并不成功。在国民政府迁都重庆后又酝酿成立归侨新村,建设地点变为城市近郊。侨乐村的试办是南京国民政府华侨政策的一次重要尝试,在华侨政策史上有一定影响。
简介:各区、县房管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加快和规范本市直管公产住房(以下简称直管公房)出售工作,根据市政府批转的《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4]55号)及本市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公有住房出售政策进一步明确如下:一、调整直管公房使用权转让政策2014年7月1日起,经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认定,可售直管公房转让使用权时,由受让人在购买该房屋使用权时购买房屋产权。不可售的直管公房仍可按照原规定进行使用权转让。按照《关于加大公有住房出售力度的通知》规定,凡成套公有住房,除历史风貌建筑,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院内与办公、科研和教学用房不可分剖的住房,危房,政府代管住宅以及市政府规定不宜出售的住房外,均可出售房屋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