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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官:我与马某夫妻做生意,他二人共欠我贷款6万元钱,一直赖着不付。我只好向法院起诉,法院支持了我的主张,判决马某支付货款和利息。但当我拿着法院的判决到马某家收取贷款时,马某的妻子张某却说她与马某已经于上个月协议离婚,协议条款中规定:房屋家产归她,由马某承扛全部债务,并出具法院的离婚调解书给我看。而此时马某又不知去向。请问法官,我该怎么办?

  • 标签: 逃避债务 协议离婚 行为 他人 离婚调解书 协议条款
  • 简介:根据德国联邦最高法院2005年2月23日的判决,抚养费债务人在严重负债的情况下负有启动剩余债务免除程序的义务,这一义务的法律基础是德国《民法典》第1603条第2款规定的抚养费债务人的严格义务。通过启动剩余债务免除程序,一方面抚养费债务人可以毫无顾忌地向第三方债权人主张其禁止扣押收入,其抚养费的支付能力也由此被提高,而抚养费债权人也可以通过德国《民事诉讼法》第850c条规定的禁止扣押收入与抚养费债务人必要生活费用之间的差额得到满足;另一方面,抚养费债务人可以通过剩余债务免除程序免除其未履行的债务,经济上也可以重新开始,从而不会因为向第三方债权人主张禁止扣押收入而陷入更严重的负债境地。因此让抚养费债务人在严重负债的情况下负担启动剩余债务免除程序的义务对其而言也是合理的、可接受的。让抚养费债务人负担启动剩余债务免除程序的义务具有严格的前提条件。只有当剩余债务免除程序对于抚养费债务人而言是被允许的,并且抚养费债务人未主动尝试或无法与其债权人达成合理的债务清偿方案时,其才负担启动剩余债务免除程序的义务。但当抚养费债务人举证证明,这一义务在个案中对其而言无法接受时,其就不再负担这一义务。如果抚养费债务人违反了这一(非真正)义务,那么不论其是否已申请启动剩余债务免除程序,对其相关法律关系的处理将视同其已申请启动剩余债务免除程序。

  • 标签: 破产程序 债务人财产 债务免除 义务人 《破产法》 破产费用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正是存疑案件引发了理论与实践的兴趣。'~①'福建金石制油有限公司等与嘉吉国际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②(以下简称'金石公司案')即属其例。此案引发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极大争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亦认为该案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典型的指导价值,遂将其放在第八批指导案例中(本案为第33号指导案例)向全社会进行公布。但并非入选指导案例的案件均不存在争议、是绝对正确的,'法学的进步与成长系对传统见解的反省,包括重新诠释或修正检讨'~③。笔者认为,本案的很多裁判依据与说理是值得

  • 标签: 低价转让 债务法律 债务人低价
  • 简介:【裁判要点】夫妻之间有日常家事代理权,夫妻一方因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或双方的名义对外举债,不管另一方是否同意.应认定为夫妻行为,该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向第三人(即出借人)的大额举债,应当经另一方同意,否则对另一方无约束力.除非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举债人或第三人主张该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应由举债人或第三人负举证责任。

  • 标签: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分居 举债 日常家事代理权 生活需要 第三人
  • 简介:张甲与王乙系邻居,2000年10月5日王乙因承包一生猪屠宰场缺乏流动资金向张甲借款80000元,借款期限一年。王乙之弟王丙以自己所有的一辆桑塔纳轿车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2001年6月5日,王丙的桑塔纳轿车被盗,王丙应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赔偿金10钫余元。

  • 标签: 保险赔偿金 借款 履行 抵押物 抵押担保 债务
  • 简介:限制债务人高消费的实质是限制债务人的财产处分权,体现了“债务人所有的财产是全体债权人所有债权的总担保”的民法原则的要求,符合民事执行的权力性、强制性、执行标的所有权权能与所有权的分离性等程序法理,是防止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维护国家法律制度权威性以及养成社会诚信意识的必然要求。为了充分发挥限制高消费制度的应有功能,确保其实践适应性,应当将限制债务人高消费普适化并构建完善的、可操作的监管机制和制裁机制,注意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形成完善的限制债务人高消费制度。

  • 标签: 限制高消费 财产处分权 正当性
  • 简介:1997年11月21日,天然公司向建行借款58万元,使用期限自1997年11月27日至1998年l1月26日,月息7.92‰,天然公司以液化气贮罐等设备作价121万元作为借款本息抵押,其后双方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期满后,天然公司未能归还借款本息。

  • 标签: 借款 第三人 履行 依法 抵押登记 公司
  • 简介:一、案情1935年1月23日,西班牙石油有限公司和西班牙化工有限公司在西班牙马德里分别与阿根廷轮船公司阿福卢埃姆有限公司(TRAFLUEMCOMPANIAARMADOA,S.A.,ARGENTINA)签订订舱单,由该公司所属“拉果阿卢米内”轮将4500吨化工品由西班牙运往中国,其中由西班牙巴塞罗那港运往天津新港二甲

  • 标签: 石油有限公司 船舶拍卖 化工品 天津新港 轮船公司 巴塞罗那港
  • 简介:一概念的界定及问题的提出按照大陆法系的传统民法理论,瑕疵担保责任是主要适用于买卖契约的一种责任形式,是出卖人就买卖标的之权利或其标的物本身之瑕疵,所应负之法定责任。其中"瑕疵"有两种,一种是权利瑕疵,一种是物之瑕疵。权利瑕疵担保是指卖方应保证其对

  • 标签: 债务履行 履行责任 担保责任债务
  • 简介:在出具执行证书的债务核查阶段,如果债务人明确提出异议,公证机构应该如何处理,是比较考验公证机构功力的地方。债务核查的本意是对债务人是否履行了债务或者履行多少债务进行核查和确认,但我们发现,在实践中,债务人明确提出异议的,在很大比例上并不是针对债务履行本身,而是涉及到债权文书是否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债权文书之外的其他法律关系以及其他债务人认为可以推翻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不予出具执行证书的情况。

  • 标签: 债务人异议 证书 强制执行效力 创新 思维 裁判
  • 简介:意大利法区分旅游组织合同与旅游中介合同,旅游经营者被界分为旅游组织者与旅游中介,二者就债务不履行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组织者的责任表现出客观责任的倾向,而中介的责任主要为过错责任。这种责任构成上的区分,建立在意大利法遵循结果之债与方法之债相区分的理论传统,在实证法中表现为区分债务人违反勤谨注意义务与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的履行不能。相应地,旅游组织合同中的组织者作为承揽人要为旅游服务的结果负责,中介作为受委托人仅仅为其方法—方式负责。

  • 标签: 旅游合同 债务不履行 行为债务 结果债务
  • 简介:伴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进城务工,但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矛盾也日益突出。一些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采取极端手段讨薪,维权未果却触犯法律的案件时有发生。为有效应对这一现实,加大对劳工人员权利保护力度,规制“恶意欠薪”行为,《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如何理解适用才能起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还有待实践进一步检验。日前,本刊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共同邀请有关专家,对此类因讨薪引发的刑事案件处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研讨。

  • 标签: 案件处理 讨薪 债务人 亲子 法律效果 城市化发展
  • 简介:目次一、前言二、基本案情(一)事实概要(二)争议焦点(三)判决理由三、案例评析(一)焦点问题提炼(二)立法学说概况(三)在先司法实践(四)本案判决的法律构成四、结语一、前言所谓代物清偿,是指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原定给付,而使债之关系归于消灭的现象。〔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尚无代物清偿之明文规定,但在我国现实生活中

  • 标签: 代物清偿 代物清偿合同 实践性合同 诺成性合同
  • 简介:本文以一个争议判例("Erwin"案)为出发点,一审法院、二审法院以及联邦最高法院对该案中争议的意思表示性质持有不同观点,即该意思表示究竟是要式保证行为还是非要式债务介入行为。联邦最高法院认为,行为模式决定形式要求。笔者通过与罗马法进行比较分析,引入"Titius"案,厘清形式要求的意义和目的,对联邦最高法院的观点进行批判。笔者认为,形式要求独立于行为模式,以是否存在狭义上的自身利益为依据。

  • 标签: 形式要求 形式目的 自身利益
  • 简介:债务加入作为一种有效的增信措施,被广泛运用于法律实务中,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法律制度层面,我国现行法关于债务加入的规定却并不多见,寥寥几条与债务加入间接相关的条文,也只是散见于关于债权债务转移的规范之中。在现行法缺失债务加入系统规定的背景下,笔者旨在通过展示争议焦点、捋顺理论脉络、总结司法实践的方式,对债务加入进行系统论述,以此为法律实务中债务加入的运用以及审判实践中债务加入纠纷的审理提供有效借鉴。

  • 标签: 债务加入 法律实务 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规则 实务问题 鲜明对比
  • 简介:保证义务于保证合同生效时产生;保证债务的产生则以主债务到期未清偿及债权人于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或债务人主张权利为前提。因此,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死亡的,保证义务尚未转化为保证债务,保证责任亦随保证人的死亡而消灭,债权人无权要求保证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标签: 履行期限 保证人 主债务 责任认定 死亡 保证义务
  • 简介:对于当事人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期间的债务利息的征收问题,我国现行立法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实践中,就这一问题大概有三种解决的意见,本文作者从一则案例入手,分别对这三种解决方法进行了评析,并提出了对这一制度进行改善的立法建议。

  • 标签: 迟延履行 债务利息 生效法律文书 我国现行立法 民事诉讼法 申请执行人
  • 简介:绪论危害抵押权的标的即担保物称为侵害抵押权。换言之,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本来以抵押标的物的交换价值可以取得优先清偿,却危害该清偿的情形。~③比如抵押标的物损伤(毁损)、减少或灭失。例如设定抵押的森林被不当砍伐,从物的不当分离等积极性的情形或因不当管理被抵押建筑倒塌等消极性情形包括在此。发生这种抵押侵权则根据现行法制度可以认定抵押权人(债权人)向债务人的物权效力之物权请求权、抵押物补充请求权

  • 标签: 抵押权人 担保物权 物权请求权 损害赔偿请求权 物权效力 物上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