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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司法机关基本上不敢也不愿直接宣告无罪,无罪判决异化现象突出,引起了广泛关注。无罪判决作为一种法定的刑事判决类型,系人民法院生杀予夺之重器,关乎当事人权益保障、犯罪分子惩治与社会和谐稳定,有其存在的合理空间。我国无罪判决率走低之现状,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司法人员在定罪量刑上逐渐趋同,办案素质与能力不断提高。但无罪判决率持续走低乃至趋零,逾越了其本应存在的合理区间。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程序的遵守不尽法,刑事司法程序中公检法之间的制约不足、配合有余;二是次生的责任不易避,无罪判决所引发的诸如绩效考评、责任追究、国家赔偿等次生问题不容低估,更不敢忽视;三是出罪的环境不宽松,综治维稳形势、党政机关、社会舆论压力(包括被害方)以及法官缺乏依法宣告无罪的勇气等案外因素,极大地挤压了无罪判决的适用空间。无罪推定若要固守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唯有从制度规范层面找准切入点与突破口,严格贯彻罪刑法定与无罪推定原则,限缩影响无罪判决异化的各种干扰因素,无罪判决方能依法理性回归。

  • 标签: 无罪判决 异化困境
  • 简介:在国际人权法律文件以及各国宪法中,宗教信仰自由普遍被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得到了确认和保障.《欧洲人权公约》第9条也规定个人享有思想、良心和宗教信仰自由.欧洲人权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发展出了判断一项国家行为是否侵犯个人宗教信仰自由的五个审查步骤,分别是:1.审查当事人的申诉是否落入《欧洲人权公约》第9条权利的保护范围;2.国家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申诉人该权利的侵害;3.国家的行为是否是符合国内法的规定;4.此行为是否追求合法正当的目的;5.此行为是否是民主社会中所必须的.本文聚焦于前两个步骤,重点讨论在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法系统中如何界定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范围,以及何者可构成对一项基本权利的干预.

  • 标签: 宗教信仰自由 基本权利 欧洲人权法院
  •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将贪污、受贿罪的量刑标准由"数额"修改为"数额与情节",并不能有效解决贪污、受贿罪量刑存在的问题。量刑的一元绝对标准、多元可选择标准和多元并合标准均存在问题。坚持定量与自由裁量并行的双轨制量刑模式,能充分体现量刑的原则性与灵活性、刚性与弹性,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与量刑公正。运用双轨制量刑时应做到:正确认识情节标准在量刑中的地位;全面考虑各种量刑情节;准确理解不同情节的适用范畴;合理把握不同数额与情节对量刑的加功作用。

  • 标签: 情节 数额 量刑标准 定量 自由裁量
  • 简介:随着中德经济合作的迅猛发展,双边投资持续增长。2007年到2010年期间,中国对德直接投资增长了87%,达8.29亿欧元。德国对中国的投资在2014年也达到了近390亿欧元,目前在华德国公司超过5000家。然而,大多数在德国收购或新建企业的中国企业家并不清楚他们在德国应当履行怎样的合规义务并承担怎样的合规责任,以及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合理合法组织和经营企业,而这反过来对投资的可持续性发展又有着重大影响。近年来,不少德国企业在中国也频频遭遇合规丑闻,如2007年西门子、2010年戴姆勒及2013年拜耳。这表明,中国的合规体系对德国投资者而言亦是不甚明晰,尽管这些德国企业已有较长的在华经营历史。对两国公司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合规义务的系统介绍,以及对责任和法律执行的细致分析是中德两国企业所急需的。金融危机爆发后,掀起了对现有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合规义务与责任的激烈批判,将其视为导致企业经营不善的罪魁祸首。本文将对两种截然不同文化和法律制度下公司管理机构及其人员的合规义务与合规责任做比较和分析。需要说明的是德国法中的管理机构(Verwaltungsorgan),即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其成员负有合规义务,为方便法律比较,故本文所述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 标签: 股份公司 合规义务 合规责任 董事会 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 简介:本文重新评述与论证了法律与金融发展之间的若干功能性机理以及在金融发展中,普通法基因的重要性,尤其反思了法律与金融理论中的“法系决定论”’之理论缺陷,论述了其他替代性“制度基因”在中国“新兴加转轨”的特殊环境下之适应性功能、角色以及公共政策含义,然后结合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与法律成长经验,反思了“法律与金融发展的中国悖论”之理论命题,指出中国的资本市场的初期发展,并非像主流法律与金融理论所强调的那样是源自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而更多地却是来自国家对投资者的“法律家长主义呵护”。中国在未来需要及时转变“家国基因”主导下资本市场发展与治理的“法律家长主义”作风,更多地以“园丁”身份并本着“生态主义精神”去着力维护“新型金融业态”的生态平衡,同时努力培植市场治理与司法治理相结合的普通法“制度基因”与精神,以增强中国金融法律适应市场演进的能力,促使中国金融市场成长为一个更加包容、开放而且能够自我扩展的内生秩序。而在此过程中,“金融法之艺术”或“金融治理的法律艺术”可能比法律起源对金融可持续发展更为重要。

  • 标签: 法律起源 金融发展 法律家长主义 金融法之艺术
  • 简介:本文重新评述与论证了法律与金融发展之间的若干功能性机理以及在金融发展中,普通法基因的重要性,尤其反思了法律与金融理论中的“法系决定论’”之理论缺陷,论述了其他替代性“制度基因”在中国“新兴加转轨”的特殊环境下之适应性功能、角色以及公共政策含义,然后结合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与法律成长经验,反思了“法律与金融发展的中国悖论”之理论命题,指出中国的资本市场的初期发展,并非像主流法律与金融理论所强调的那样是源自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而更多地却是来自国家对投资者的“法律家长主义呵护”。中国在未来需要及时转变“家国基因”主导下资本市场发展与治理的“法律家长主义”作风,

  • 标签: 法律起源 金融发展 法律家长主义 金融法之艺术
  • 简介:从海洋法公约、民事责任公约和救助公约三个角度切入,阐述了海洋环境保护及存在的问题。结论是:在海洋环境保护问题上,海洋法公约的作用堪比宪法,民事责任公约和救助公约的相关规定可以提供解决问题的依据。但上述公约提供的举措既非完美亦不充分,仍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以便找到综合的解决方案。

  • 标签: 海洋环境 海洋法公约 民事责任公约 救助公约
  • 简介: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我国领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反贪污受贿的成效一直在地区和全球的廉洁调查中名列前茅。尽管大陆刑法典和香港刑法中都规定了受贿罪,但其中却存在有很大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贿赂犯罪主体的体系安排上的差异、受贿罪客观构成要件上的差异、受贿行为对象范围上的差异、不同'身份'行为人的区别对待上的差异、对举报人权益保护上的差异以及罚金刑与资格刑适用上的差异。通过对比分析研究,大陆可以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香港《防止贿赂条例》中科学而又合理的规定,在重构关于贿赂犯罪主体的体系安排、精简受贿罪客观构成要件、扩大贿赂行为对象的范围、消除基于'身份'差异所导致的区别对待、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重视罚金刑和资格刑的适用等六个方面着重进行完善。

  • 标签: 香港贿赂犯罪 受贿罪 反腐败
  • 简介:政府权力清单提出的目的是规制行政权的行使,在本质上仍然是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作为对行政权的控制工具。然而政府权力清单的构建,无法协调和处理好其所涉及的行政法相关关系,陷入了作为行政自制规则与法律的界限模糊、行政规则与行政裁量之间的失衡、弱化了司法有限审查原则的效力、行政公权对社会私领域造成了消极影响等多方面的困境。所以,以行政法治的形成为视角,结合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未来设想,规制行政权行使的出路在于:将政府权力清单仅仅定义为具有政府信息公开性质的,对各项公共权力进行统计的"明细单",并通过权力清单的相关实践,为日后《行政程序法》的制定提供经验上的参考和方法上的铺垫。

  • 标签: 权力清单 行政权行使 行政法治
  • 简介:船舶融资租赁的法律环境直接影响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船舶的融资租赁登记制度的完善直接关系船舶融资租赁的诸多法律风险。随着上海自贸区的建立,《总体方案》和《试点方案》对建立和完善船舶融资租赁登记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我国船舶融资租赁登记现行制度在登记门槛、登记种类和登记系统三个方面存在法律问题,分析上海自贸区船舶融资租赁登记的改革试点,有必要复制推广其中"松绑船舶登记门槛"、"区分光船租赁登记和船舶融资登记"以及"由船舶登记主管机关为船舶融资租赁登记的统一登记主体"等有益经验。

  • 标签: 上海自贸区 船舶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登记 光船租赁登记
  • 简介:古往今来,海运在国际贸易体系中一直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回朔历史,国际海上货物运送法律之变革可以追溯到1924年的《海牙规则》、1968年的《海牙一维斯比规则》以及1978年《汉堡规则》.承运人基本义务已从传统的不完全过失责任朝向完全过失责任修正;另由于国际复合运送的盛行,承运人强制责任期间亦不断延长.2009年《鹿特丹规则》的出现无疑是国际航运界的一项重大事件,该规则针对既有的三大海运公约进行若干的修正与改革.台湾地区应当以《鹿特丹规则》之相关规定为比较对象,完善“海商法”有关承运人责任体系的相关规定,即承运人强制责任期间的扩展和承运人责任基础的改变应为未来的立法模式及可能的修正方向.

  • 标签: 台湾地区 “海商法” 《鹿特丹规则》 承运人责任
  • 简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2008年《民事诉讼法》新确立的一个特殊的程序,旨在更好地保障案外人的实体权利不受侵害,有其特有的性质和功能。2015年《民事诉讼法解释》对此进行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明确了受理条件、当事人、管辖、举证责任、裁判结果的效力等具体问题,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但是,这些规定未能完全解决《民事诉讼法》关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前置程序的设置不合理、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并列关系较为混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条件缺乏必要性等问题仍留待解决,这也给《民事诉讼法》的修订以及司法解释的完善提供了一定的思考和建议的空间。

  • 标签: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 执行救济
  • 简介:从笛卡儿到康德,西方近现代哲学建构了主体性的哲学范式,人成了确定无疑的主体。随着语言哲学的兴起,主体范式日趋衰落,从哲学到文学领域,充斥着主体死亡的情结。作者中心主义随着主体范式的兴衰而兴衰,主体范式的兴起建构了创造性的作者,而主体范式的衰落使作者沦为功能作者。作者之创造不再是人格的表现、个性的表达,作者不再是实际执笔者,作者沦落为一种话语实践与功能性表达。民间文学作品、孤儿作品、作者商标化意味着著作权领域中作者的终结、意味着作者中心主义的衰退。

  • 标签: 作者中心主义 主体范式 创造作者 功能作者
  • 简介:国际仲裁在我国的演进呈现出与西方相反的发展态势,即我国只承认机构仲裁。而现代仲裁法的发展特征之一即在于对国内仲裁与国际仲裁进行区分。在近3年的中国仲裁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折射出明显的国际化与包容化立场,尤其是在针对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的开放、中国仲裁机构适用境外仲裁机构仲裁规则的自由等例证。但在无涉外因素纠纷能否约定境外仲裁的问题上,最高人民法院的立场却相对保守,且其裁判理由难以自洽。

  • 标签: 国际仲裁 非内国裁决 UNCI TRAL仲裁规则 涉外因素
  • 简介:我国现行立法对损害赔偿缺少统一的、体系性规定。作为构成赔偿责任的基本要素,损害客体从传统的人身财产、经济利益两分法逐渐走向融合,赔偿主体间的关系除了陌生人与合同相对人外,已经发展出了更多的中间类型,缔约过失责任、纯粹经济损失、违约中的精神损害等问题日益凸显,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呈现出越来越多的交叉地带。鉴此,违约与侵权可整合至不法行为项下,统一由构成要件的符合性、损害范围的确定性、行为主体的可责性三阶层架构来整合成一套损害赔偿责任体系。同时,应将因果关系的适用限缩在责任成立层面,扩张可预见性原则在侵权责任中的应用,另增加损益相抵、与有过失等赔偿法的基本原则。在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必须据此构建统一的、有一定前瞻性的损害赔偿责任体系,以真正解决违约与侵权日益模糊的边界,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权益保护等问题。

  • 标签: 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责任体系 司法实务 缔约过失责任
  • 简介:自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理论的提出,人文精神日益成为一种普世价值。增强人文关怀在司法办案中的作用越来越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和提倡。其中,司法救助制度便是司法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目前来看,在刑事案件中,司法救助制度的对象主要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和刑事被告人,而对已被判决的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被告人及其家属尚缺乏司法救助,这往往使得许多被告人及其家属产生对立情绪,不利于其真诚悔罪、积极改造、重新回归社会。为此,有必要从司法实践出发,以深化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为视角,分析目前对刑事被告人司法人文关怀缺位的现状及原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对策。

  • 标签: 人文关怀 司法救助制度 已被判刑、收监的被告人及其家属
  • 简介: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增强,大量的知识产权刑事和民事案件涉及到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其有较高的专业性,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法庭往往借助于司法鉴定去认定某些技术性事实,进而得到某种技术性结论.由于司法鉴定机构设置的多样性和司法鉴定人员能力的参差不齐,司法实践中存在多次鉴定、鉴定意见相互矛盾的现象,导致一些司法鉴定意见作为法庭证据时证据能力不高.实践中司法鉴定人素质不高、缺乏统一的鉴定业务操作规范是影响知识产权司法鉴定证据能力的主要因素.在分析司法鉴定意见证据能力不高的基础上,建议建立完善的鉴定资格准入制度和加强鉴定程序的法制化.

  • 标签: 司法鉴定 知识产权 证据能力
  • 简介:我国预决效力条款即指《民事证据规定》[1]第9条第1款第4项和第2款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对该条文的适用并未局限在'生效裁判已确认事实'的证明作用上,反而往往与既判力的积极作用紧密关联甚至相互混淆。从前诉裁判对后诉的影响这一较为宏观的层面上去理解预决效力条款的内涵,可以窥见我国预决效力条款存在对预决事实的外延未予明晰、对预决效力在前后两诉当事人不一致时能否适用未作规定等两方面问题。《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解释》[2]第30条借鉴了争点效理论的若干合理内核和精细设计,对预决效力的客观范围和主观范围均予以明晰。我们在完善预决效力条款时也应循此思路,对预决效力条款进行目的论限缩,合理划定预决效力的主体界限和客体界限,进而实质上制约预决效力的滥用。

  • 标签: 预决事实 预决效力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争点效
  • 简介:法律全球化特别是西方法律全球化的时代背景,引发了中国社会甚或非西方社会中法秩序的二元化:一个是名义上居社会生活主流、整体上来源于西方的国家法秩序,另一个是实际上居社会生活主流却'上不了台面'的、源自于历史传统的民间法秩序。从场域公共秩序逻辑角度所建构之法律全球化背景下的民间法哲学论纲,确立了一种像国家法主体思维一样的民间法主体思维,主张:当下中国法治秩序状态的真正实现不能仅仅倚靠国家法及其所支撑的国家法治秩序,还要仰赖民间法及其所支撑的民间法治秩序;是为法律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法治二元观。

  • 标签: 法治 场域公共秩序 法律全球化 民间法哲学
  • 简介:近日,柘城县人民法院审判了一起贩卖毒品的刑事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尹子动贩卖毒品吗啡20克,而经过庭审,发现该毒品吗啡的含量非常低,该毒品应认定为鸦片,因而减轻了被告人的刑罚,最终被告人被判缓刑。

  • 标签: 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 审判实践 柘城县 诉讼模式 河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