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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少年司法体制,是处理涉及少年诉讼案件和非诉讼事件的组织保障,选择什么样的少年司法模式,就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少年司法体制。未成年人保护是一个涉及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和司法在内的系统。少年司法保护作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一环,建立起怎样的体制,既要深入剖析我国少年司法体制所存在的问题,又要注意借鉴域外经验,还要结合我国的传统与现实情况。一、我国现行少年司法体制存在的问题

  • 标签: 体制构建 司法体制 少年司法
  • 简介:目前,我国环境刑事立法体例已经很难适应愈演愈烈的环境犯罪.我国现行刑法对环境犯罪的客体界定不清,对环境犯罪罪名的规定散乱不成体系;环境犯罪在现行刑法中的位阶较低,不利于有效地惩治环境犯罪.我国环境犯罪的刑事立法,应当遵循人本主义同时兼容生态主义的原则,充分尊重生态环境本身的独立价值,借鉴德国环境犯罪刑事立法模式,选择环境犯罪在现行刑法典中独立成章的立法体例,调整部分有关环境犯罪且散见其他章节的罪名,扩充环境犯罪罪名涵盖的范围.

  • 标签: 环境犯罪 刑事立法 立法体例
  • 简介:蒙古民族有一首古老的民歌,歌名叫做“黑骏马”,歌中吟唱的主题是一个蒙古骑手寻找他的妹妹的过程。这是一个古朴而苍凉的故事。作家张承志以这首民歌作为引子,写下了一篇同题小说《黑骏马》。在这篇小说里,张承志对蒙古民歌的起源进行了深深的思索,并作出了他自己的回答:

  • 标签: 民歌 民俗 民法 法律研究
  • 简介:本书是目前国内出版的第一部有关日本民法总则的教科书。原作者山本敬三是京都大学法学部教授,乃当前日本民法学界的中坚人物之一。日文原著出版于2001年4月(有斐阁)。

  • 标签: 民法讲义 讲义总则
  • 简介: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标志着十八大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四项主要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在司法体制“四梁八柱”的主体框架基本确立的前提下,新一轮的改革任务便是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精细化配套和衔接措施,具体需从规范权力运行、深化科技应用、完善分类管理和维护司法权威四个方面着手,让司法责任制落地生根,为保障司法公正、完善民主法治建设提供行之有效的方案。

  • 标签: 司法体制改革 综合配套 司法责任制
  • 简介:<正>"98年民法"自施行以来的100年间,最大的变化可以说是1947年家族法的全面修改。修改后的家族法部分,除第四编亲族和第五编继承的标题得以保留之外,其内容被修改得几乎与以前完全不同。如果一定要指出什么地方未被修改的话,那也仅仅只有亲族范围内的"六亲等内的血亲"、"配偶"、"三亲等内的姻亲"的规定以及与此相关的"亲等"计算方法等几个部分。在昨天的演讲

  • 标签: 家族成员 日本民法 租佃关系 法律评论 修改 佃户
  • 简介:Ⅰ本文的目的本文旨在探究,理解德国民法对于我国当下的民法解释学而言具有怎样的意义。①众所周知,1970年代之后,就民法领域里德国法与日本法之间的关系这一问题,关于日本民法源自何处的讨论,以及关于在前述讨论中认为非以德国法为母法之处,德国民法理论该如何定位的讨论(此即立法者意思说与法律意思说之间的争论,与围绕所请母法中心主义[回归每法现象]所展开的争论),持续了很长时间。

  • 标签: 民法解释学 德国民法 日本法 现代化 70年代 民法理论
  • 简介:社会立法的产生和早期发展,是对国内市场化运动加以反向运动与新政改革的结果,是波兰尼所论证的双向运动的表现,其基本功能是社会保护,形成了"市场化运动推之,社会保护运动挽之"的制衡关系;社会立法构成了维系现代产权制度、秩序与保障基本生存、发展权利之间的社会对价关系或新型社会契约,是新政之法。社会立法也在积极转型,以"积极的福利制度"为代表的第三代社会政策和立法,旨在更多地与经济政策、立法相融合,发挥显著的生产性功能,社会保护与社会促进职能并重,与市场化运动形成既制衡又合作、共进的关系。但第三代社会立法未及成熟、扎根,即遭遇了新自由主义为表、资本主权主义为里的制度实践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冲击。全球性金融危机和严重衰退的主因之一是资本对主权国家、国内社会和社会法法律义务的部分"多边性脱嵌、解锁",凸显了新自由主义、市场原教旨主义的失败和危险。全球市场经济都需要把市场化运动和资本力量重新嵌入以社会立法为基础变量之一的多边约束体系中,实现深度、持久的再新政。中国一方面与欧美日具有"问题代沟",需要强化社会立法的社会保护等传统职能,另一方面也面临诸多相同的挑战,需要强化社会立法的生产性职能;应据此确立社会改革的顶层设计,最大化地实现其制度效用,全面调整发展模式,在分配正义、社会和谐、发展伦理和机制路径等方面深化改革,并对全球实现对市场经济的再新政提供知识和经验。

  • 标签: 社会立法 双向运动 社会保护 多边性脱嵌 新政 制度调整
  • 简介:目前,对宏观调控法体的构成尚有争议,影响到我国经济法作为一个在宪法统率下的二级部门法的地位和经济法学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科学体系与理论的形成。不对各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内容作细化分类,笼而统之地将调整与国民经济有关的社会关系的财政法、税收法、金融法、计划法、投资法、产业调节法、国有资产管理法、价格法、审计法、国际收支平衡法、就业法、农业法、外贸法、工商管理法、统计法、国民经济增长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等法律规范纳入宏观调控体系构成,是将国家的一些传统的政治职能、行政管理职能、社会秩序维持职能所发生的财产社会关系、行政管理社会关系、社会管理社会关系等同于国家实现经济调节职能而运用计划、财政、税收、货币、汇率等手段引导社会再生产各要素流动与总需求相适应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社会关系,并不科学。宏观调控法的内容在结构体系上主要包括调整计划引导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调整财政调节引导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调整货币调节引导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调整汇率调节引导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就宏观调控法体的法律规范内容构成与文本化的宏观调控法律规范载体之间的关系而言,宏观调控基本法调整的是比较综合的宏观调控手段运用所发生的经济社会关系。在不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的情况下,这些法律规范内容也可以由"综合性基本经济政策法"、"产业政策法"、"财政税收政策法"、"货币金融政策(可以包含汇率引导政策)法"、"价格政策法"来分别予以规定。各宏观调控手段及其工具专业化运用中所发生的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的文本化宏观调控法律规范载体,可以部分地在各宏观调控政策法中予以规定,也部分可以在预算法、国债法、税�

  • 标签: 宏观调控法体系 财政税收法 金融法 宏观调控手段
  • 简介:对于显失公平的制度构成,《民法总则》第151条采纳了“双重要件说”,还原了制度的原貌。由于新近出现弱化主观要件的倾向,为了发挥制度的规范功能,显失公平规则在未来的法律适用中应充分重视这种变化。鉴于显失公平规则之正当性在于自由价值与公平价值的相互协力,在解释论上应采取更具弹性评价的“动态体系论”。显失公平规则背后存在自治原理与给付均衡原理两大要素。在法律条文的解释上应充分结合其规范目的予以考察。在法律效果的评价上应重视自治原理与给付均衡原理的协动作用,通过两大要素协作与互补的作用机制灵活、弹性地适用显失公平规则,实现法效果的妥当性。

  • 标签: 显失公平 双重要件说 自治原理 给付均衡原理 动态体系论
  • 简介:衷心感谢张礼洪教授为我提供这次讲学机会。张教授是意大利法学界的中国使者。我们视他为我们的同事,并对他始终怀着高度的敬意。因此我非常高兴地接受了他的邀请,向大家谈谈民法典,也就是一种欧洲已经实验过、但在今日已暴露危机和衰弱征兆的立法形式。我希望我对于欧洲经验的叙述能够有益于中国民法典的编纂者。

  • 标签: 中国民法典 欧洲经验 立法形式 法学界 意大利 编纂者
  • 简介:本文以后现代哲学家德裹达的解构理论为民法哲学分析工具,尝试对近代民法典范本《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及其罗马法精神追行解构,试图破解民法法系的逻格斯中心主义。同时,对中国民法法典化存在着“人文主义”和“物文主义”的逻格斯中心主义提出委婉的批评,并提出自己设想的中国后现代民法典的构思和要点。

  • 标签: 民法典 解构 物文主义 人文主义
  • 简介:本文摘自李景禧教授与林光祖教授合著的《台湾民商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文字略有调整。李景禧(1912—1995),1933年毕业于朝阳大学,留学于日本东京大学;回国后,历任朝阳大学法律系教授,民国时期“最高法院”推事(法官),南京《法律评论》主编,福建学院法律系教授兼系主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生前曾任中国法学会名誉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消费者协会理事,第六、七、八届全国人大代表,民革中央委员。李景禧教授是我国法学界的老前辈,知名的民法学者,对我国法学教育事业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本刊特发此文,以示纪念。

  • 标签: 民法学 地上权 司法运作 判例 最高法院 民法典
  • 简介:<正>目次一、概说私法秩序和竞争秩序共同构成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格局,二者的功能和作用无法作泾渭分明的划分,相互之间是一种不可分割的关系。但是,一直以来,法学界对于构架私法秩序的民法和维护公平、自由竞争秩序的垄断禁止法之间的这种关系的不可分性,少有

  • 标签: 竞争秩序 契约自由 市场经济秩序 行为效力 不可分性 契约法
  • 简介:法理是法律据以建构或所取向之价值,从价值或功能的实质角度而言,法律概念常常负荷根本性或一般性的价值。法理存在于法律明文、存在于法律基础、存在于法律上面。从法理具体化下来的内容主要有平等原则、立法意旨、法理念、事务之性质——事理。法理之现代内容由公平扩展至效率与和谐,《民法总则》第1条关于立法目的以'和谐'概括社会主义之最终价值,扼要地将社会'和谐'与法律'公平'、经济'效率'相对应,充实现代法理的价值内容,以之为目标,逐步在实践中予以具体化成为现行实证的价值与内容。

  • 标签: 民法总则 法理 实证法
  • 简介:<正>一切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尽管这是一个宣告"人"已经"死亡"的讣告不胫而走的年代,尽管这是一个谈论任何有关"人"的题目都可能被讥为"宏大叙事"的年代,我依然相信"任何法律制度总是有意无意地仰赖一种法学

  • 标签: 现代民法 民法典 法律评论 法律化 个人主义 马克思
  • 简介:6月25日,第12期“中国法学创新讲坛”上,“中国民法典编纂的若干重大问题”再次引发张文显、王利明、崔建远、王轶等法学家热议。我国目前是有民法而无民法典,为什么要把物权法、合同法、侵权法整合为一部民法典呢?这不仅仅是法条的汇编,而是民法典精神气质的贯通。民法作为法治形式主义的范本,

  • 标签: 精神气质 民法典 法学创新 法典编纂 形式主义 法学家
  • 简介:我国民法与德国民法有重大差异,根本原因是立法理念和思路不同。德国民法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关系"阶段的理论。我国民法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义务责任关系"阶段的理论。从立法技术上看,我国民法与德国民法有重大差异的根源在于,民法上责任的概念和内涵及责任与义务的关系有重大差异。由于《德国民法典》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请求权在民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民法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体现为以权利——义务——责任为主线,我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与德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不同。

  • 标签: 民法总则 法律关系 权利 责任 请求权
  • 简介:《物权法》构筑的我国担保物权制度是充分吸收英美法经验的产物,因此,对作为英美法担保制度起源之一的罗马法非所有权移转型物的扫纬拳制度进行了解成为必要。近代苏格兰罗马法学者亨特的《包含盖尤斯和优士丁尼法学阶梯的以法典为顺序的罗马法之系统和历史性解释》,被誉为英语世界最卓越的标准教科书。对其中相关部分的解读,是上述深入了解英美担保制度之学理构架的捷径。

  • 标签: 亨特 质权 抵押权 担保物权 罗马私法
  • 简介:文章从构建和谐、稳定的中国国际私立法体的角度,对即将审议的《涉外民一关系法律适用法》与现行有效的其他法律、法规中法律适用规范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与梳理,就如何消除可能出现的影响国际私法立法体和谐发展的因素进行前瞻性研究,并就中国国际私法法典化的必要性与现实可能性提出新的思考。

  • 标签: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立法体系 中国国际私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