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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以“借用”为名的贿赂犯罪与普通贿赂犯罪有着诸多不同,但二者在本质上有着相通之处。关于以“借用”为名的贿赂犯罪的特殊形态,有必要从刑法理论上予以澄清和再认识。在以“借用”为名的贿赂犯罪中,犯罪着手与犯罪既遂、混合主体的共同犯罪等问题,都值得认真研究,以期抛砖引玉之效。

  • 标签: 借用 贿赂犯罪 特殊形态 共同受贿
  • 简介:面对我国当前日益严峻的毒品问题,女性吸毒贩毒在急剧增加。文章认为:女性毒品违法犯罪除一般毒品违法犯罪的共同特征及危害性外,更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特殊危害。它在诱发青少年犯罪率上升,影响中华民族的人口素质等方面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全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女性毒品问题,齐抓共客,综合防治。

  • 标签: 女性 吸毒 贩毒 特征 危害
  • 简介:轮奸是二名以上男子轮流对同一女子进行强奸或奸淫的行为,其成立只要一名男子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对被害人法益遭受轮流侵害具有故意即可。"轮奸"条款虽然规定了独立的犯罪构成,不是单纯的量刑规则,但轮奸并非独立的一罪,轮奸本身并无停止形态。基于结果无价值的立场,轮奸情节具备与否的标准,应当是被害人的法益客观上遭受了二人以上轮流奸淫的侵害,未得逞者也应对轮奸负责。轮奸行为人的停止形态应当坚持"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亲手犯"理论在此并无用武之地。"轮奸"条款在一些特殊的场合是否适用,应当以罪刑相适应原则为指导,从一重刑论处。

  • 标签: 轮奸 停止形态 结果无价值 罪刑相适应
  • 简介:《刑法》第219条规定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技术商业秘密所能获得的平均利润率远高于行业平均利润率,能给权利人带来极大的经济利益,应给予其准确的认定与完善的保护。

  • 标签: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 特殊情形 行业平均利润率 经济利益 技术信息 权利人
  • 简介:一、引言20世纪50年代以来,传统的犯罪构成四要件说在我国刑法理论与实务界一直处于主流地位。[1]根据传统的四要件说,'任何一个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2]所谓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有罪过(包括故意或过失)。其中,有些罪的犯罪构成还要求有特定的犯罪目的或动机。不同国家的刑法学者对犯罪主观方面有不同的称谓,

  • 标签: 主观要件 克服犯罪 困难特殊
  • 简介: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已进入试点阶段,相关的法律制度急待完善。特殊目的机构的建立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一个主要环节,本文针对我国法律框架下特殊目的机构的建立和运作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 标签: 资产证券化 特殊目的机构 信托
  • 简介:农业补贴在德国国家补贴体系中占据特殊的地位。这种特殊地位来源于农业经济在整个国家的建设中所承载的经济功能、生态功能以及社会文化功能等。欧盟及其成员国都构建了一个卓有成效的推动社会责任的农业经济政策,农业经济政策的社会责任源于德国基本法本身对于社会国的界定以及国家宪法性责任。当然在构建具体的制度时,欧盟及其成员国都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但从其总的政策制度来看,财政手段一直是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和农村地区区域结构的重要手段。

  • 标签: 农业补贴 竞争法 农业政策 农业经济的功能
  • 简介:涉港澳民事诉讼在中国大陆民事诉讼分类中归入"涉外"之列,审限管理与普通民事案件区别对待;前者为裁量审限,后者则规定审限。这种区别对待既缺乏法理依据,也已不符合实际需要,因而应当改革。但由于严格考核下的审限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弊端,并不具备实际诉讼周期控制以及提高司法效率的比较优势,因而涉外民商事案件审限参照普通民事案件审限管理并不具有合理性。应当以保障司法品质为导向,不区分案件性质,一律合理控制案件诉讼周期而非审限,从而实现涉外民事案件审限管理的去特殊化。

  • 标签: 审限制度 诉讼周期 隐性超审限 案件管理
  • 简介:1案例简介案例12003年3月20日16时许,王某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在超越前方杜某驾驶的拉木材的三轮车时,摩托车倒地滑人路边沟下,致王某死亡。在对王某进行尸检时,发现王某右前胸右上腹有不连续呈圆形的边缘重中间轻的皮下出血痕,两圆形出血痕呈上下排列,胸部出血痕比腹部出血痕向左偏出有3.5cm,测量两出血痕直径,胸部为11.5cm,腹部为10.9cm。

  • 标签: 损伤认定 致伤物 交通事故
  • 简介:目前犯罪分子利用千斤顶外延功能破坏保险柜、盗窃机械部件、原油等案件有增多趋势。本文对千斤顶的种类、基本构造、成痕机理、痕迹特点、检验分析等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供同仁参考。

  • 标签: 千斤顶 搭配物 支撑空间 印压痕 伴生痕
  • 简介:【裁判要旨】优先购买权具有法定性,在赋予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同时,也应保障出租人的合法权益,而并非牺牲出租人的权利来满足承租人的要求。出租人基于特殊身份关系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卖租赁房屋,而离开该特殊身份关系,出租人则不愿出售房屋的,此时的承租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等条件的要求,承租人一般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签: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身份关系 租赁房屋 出租人 合法权益 人的权利
  • 简介:学界关于我国的共犯体系究竟是单一制、区分制还是双层区分制聚讼不已。然而,单一制和区分制与我国的共犯体系并不契合。双层区分制提倡的"分工决定定罪,作用决定量刑"是个伪命题。我国的共犯体系为主从犯特殊区分制,这种划分在定罪层面上放弃对共犯人的分类,在量刑层面上按作用标准将共犯人分为主犯和从犯,共犯人的参与形式,可以成为衡量作用程度的辅助标准。

  • 标签: 二元区分制 单一正犯体系 双层区分制 主从犯特殊区分制
  • 简介:案件现场的手印作为证据之首的地位,在侦破案件中仍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在犯罪过程中作案人的某些动作和承痕体的形状等因素的影响,常使现场手印与捺印样本手印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如乳突纹线的颜色,粗细、密度,及细节特征的属性、位置等都可能产生较大变化,有时甚至引起花纹类型、形态发生变化,使得自动识别系统无法确切识别

  • 标签: 指纹特征 现象 指纹比对 指纹识别
  • 简介:国家主义者主张有力的平等主义分配规范(egalitariandistributivenorms)应只适用于共有国家的公民。鉴于民族主义为该主张辩护的努力通常诉诸公民因共同的民族认同感(nationalidentity)而应承担的'关联义务'(associativeduties),文中我认为通过同族关联义务不能成功论证国家主义论题。首先,本文介绍了一套可信的关联义务理论。接着,本文论证了关联理论虽然能解释民族共同体(nationalcommunity)成员应该遵守平等主义规范的原因,但并不能说明公民为何首先有义务成为民族共同体成员或继续维持这一身份。公民行使拒绝成为民族共同体成员的权利的可能性会削弱国家强制公民遵守平等主义分配规范的正当性权力,并最终削弱国家主义主张。

  • 标签: 关联主义 平等主义 全球正义 米勒 民族主义 国家主义
  • 简介:5月31日,钦州市检察院联合该市城市投资公司、力顺机械有限公司开展的“捐资助学”和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在对口帮扶贫困村——灵山县平山镇思林村小学拉开帷幕。19名家庭困难学生每人获200元助学慰问金,思林小学获捐赠一批价值9000多元的现代化教学设备。此外,检察官们还教授小学生们如何预防性侵及校园欺凌,并与他们举行游园活动,给孩子们发放价值4000多元的小奖品。

  • 标签: 钦州市 儿童节 “捐资助学” 礼物 投资公司 小学生
  • 简介:特殊预防是刑罚的重要目的之一.在风险社会中,它所蕴含的刑罚个别化、刑罚人道主义以及维护社会秩序与安全的价值取向正在愈发显著.而社区矫正制度旨在依法在社区中监管、改造和帮扶犯罪人,是一种充分贯彻特殊预防理念的非监禁刑执行制度.按我国刑法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于缓刑犯、假释犯、管制犯以及暂予监外执行犯.其作用既包括社会层面上的合理配置资源、化解社会矛盾以及直观宣传法治,也包括个人层面的充分保障人权、实现刑罚人道主义、避免监狱的负面影响以及积极补偿被害人.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应始终贯彻特殊预防的理念.

  • 标签: 特殊预防 社区矫正 非监禁刑 刑罚执行制度
  • 简介:具体的实体权利能否产生排除强制执行的效力,至少与民事实体权利的内涵、实体权利的适用情形、强制执行行为的种类等三种因素有关。特定的实体权利只有在特定的情形下才能够产生排除特定执行行为的效力,这可以称为三特定原则。没有在任何情形下都绝对能产生排除强制执行效力的权利,即使强如所有权也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不能产生排除强制执行的效力;也没有在任何情形下都绝对不能产生排除强制执行效力的权利,即使弱如债权请求权也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产生排除特定执行行为的效力。

  • 标签: 异议之诉 让与担保 保留所有权 占有 租赁权
  • 简介:本文通过两则个案的系统分析,展示了特殊侵权行为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情况.针对这种情况,作者认为法官及当事人自己对于特殊侵权行为的认识是远远不够的,对于由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与一般民事责任的不同也不够重视,尤其是在归责原则和民事责任的范围上更是如此.这必然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判,而且这种情况普遍存在.作者建议应当在立法中明确高度危险作业的范围,并使之具有可操作性,以实现法律的基本目的,保护受害人利益,公平分配责任.

  • 标签: 侵权责任 高度危险作业范围 民事责任 受害人利益 归责原则
  • 简介:登记对抗模式的典型情况是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在这种物权变动中,交付才是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形式要件,登记对物权变动本身没有影响,只是对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的公示。另外,从我国物权法现有的一物一权、物权债权区分的原则出发,明确登记对抗和善意取得等制度的界限后,可以发现我国法不承认多个所有权同时存在,而登记对抗模式中的登记也不能产生让后来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效果。这样,实体法上的所有权只能停留在在先权利人处。如此,在解释对抗时,可将对抗理解为是在诉讼层面发挥作用的制度,是一种诉讼中的抗辩权,是第二买受人在面对第一买受人时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在我国的体系下,登记对抗制度的解释很难做到逻辑上的完全周延,相对而言,构建为抗辩权的副作用较小,是一种比较合适的解释方法。而且,通过对第三人范围的界定以及善意取得制度的配合,登记对抗制度可能产生的问题会被进一步限制。

  • 标签: 特殊动产 登记对抗 多重买卖 善意取得 抗辩权
  • 简介:违反告知义务("知情同意"法则)侵权形态是一种新近发展起来的侵权类型,它有自己独特的权利基础和法理基础。"知情同意"法则的独特性有二:(1)以保护患者的自我决定权或自主权为最高宗旨;(2)不需要很多的医学判断和专业知识的介入。医疗过失侵权法,作为一种专家责任法,具有一种潜在的保护医疗行业、尊重医学判断的本能和机制。它适用于主要依靠专业技能和专业判断的传统诊断治疗领域有道理,但在以尊重患者自我决定权为核心的知情同意领域有些勉强。知情同意法则以患者的需求和权利为依归,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再具有强大的统治力。在需要医学专业判断的传统的诊断和治疗领域,法律可以表现对医学行业的极大尊重,因此在过失认定上,建立以医疗行业为依归的认定标准尚有道理,但是在知情同意领域,建立以患者为取向的注意标准更有说服力。在因果关系的认定上,法律也向患者权利保护作了倾斜,而对因果关系作了弹性适用。应当区分医师的疗法实施义务与说明义务。两种义务所服务的目的和所指向的对象范围并不一致。

  • 标签: 告知 知情同意 医疗过失 侵权 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