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移民安置,一直是大型水利建设工程中政策性强,迁涉面广,耗时多的重要环节,处理稍有不当,就会造成一系列纠纷和矛盾,甚至酿成社会问题,严重影响工程如期进行。因此认真做好移民安置工作,是保证水利建设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问题。近几年来,司法实践证明办理移民安置协议公证,为移民安置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不失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好办法,尤其是长江三峡工程这一项举世瞩目的宏伟工程,其涉及移民地域和范围之广,人数之多,周期之长,情况之复杂都可称得上世界水利史上之冠。因而,三峡工程移民安置的经验,对指导大型水利项目解决移民安置问题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三峡移民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社会工程,本文仅根据我们宜昌县公
简介:
简介:2006年8月30日国务院第14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界定了海洋工程的定义和范围,强调国家实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围填海工程必须举行听证会;加强对海洋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该条例根据1999年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并主要建立和完善了以下制度:(1)完善了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2)规定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制度;(3)补充了对不同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特别管制措施;(4)加强了对使用期满需要拆除或者改作他用的海洋工程的监管。加强对海洋工程试运行或者正式投入运行后排污行为的监管,是防治其污染损害海洋环境工作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