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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格老秀斯以其巨著使国际成为完整、独立、系统的学科,被称为国际的"鼻祖",他更是近代西方法学思想家中第一个系统地论述了自然法理论的人.他认为国内和国际都应以自然为基础,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也应受国际和自然的约束.在17、18世纪古典自然思想家中,他第一个使自然概念摆脱宗教神学的约束,恢复和发展了自然的世俗观念,认为自然代表理性或人的本性.他希望通过他所掌握的法理学、哲学和神学的渊博知识,以其具有说服力的文笔,有助于国际和平的恢复和国际间法律状态的形成.

  • 标签: 格老秀斯 自然法 《战争与和平法》 国际法
  • 简介:私法是由原则与规则组成的.侵权对法益的保护途径有如下两种:1.通过规则实现法益保护即以保护权利之名保护法益;2.通过原则实现法益保护即以一般的立法条文制裁故意违反公序良俗行为.我们应该分析两种途径的利弊,确定我国侵权对法益的保护方法.

  • 标签: 侵权法 法益保护 私法 公序良俗 保护法 法条
  • 简介:<正>南京大学法学院范健教授的新著《反倾销研究》已于1995年9月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这是我国法学文库中的又一力作。几年来,我国一直积极努力争取早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然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既意味着我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免受外国贸易保护主义之苦,同时又意味着中国的市场大门也将向世界敞开。敞开的市场大门成为外国商品向我国市场倾销可资利用的客观条件。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产业和市场可能遭受到的倾销损害是不能低估的,而消费者从外国倾销商品中得到的实惠可能只是蝇头小利。《反倾销研究》一书在揭示这一

  • 标签: 反倾销法 反倾销案 经济需要 因果关系 我国反倾销立法 反倾销措施
  • 简介:我国史前传说时代神话中有一位引人注目的刑神,就是大名鼎鼎的皋陶,又名咎陶、咎繇。《尚书·舜典》载:“帝曰: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这“士”,即法官。《管子·》言:“舜之有天下也,……皋陶为李。原注:‘古治狱之官,此作李官。’”此“李”即“理”,也即法官。《说苑·君道》有:“当尧之时,皋陶为大理。”《竹书纪年》为:“皋陶作刑。”《世本》:“皋陶作五刑。”《左传·昭公十四年》引《夏书》:“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西汉史游《急就章》更言:“皋陶造律,法律存。”《广韵三烛》则说:“狱,皋陶所造。”

  • 标签: “法” 皋陶 中国古代法 “正义” 传说时代 法官
  • 简介:编者提按:现今法学界推崇创新,写文章命题要新,资料要新,观点要新,否则很难被大家接受抬举.其实,创新当然是好事,是必要的,不可缺少的,否则学术就无法进步,文明就无法发展.然而,问题是何谓创新?是否为真的创新?现在有些学人语不惊人死不休,颇多出奇制胜之精明.仔细观察,的确有不少人以创新为名,谋取一时名利.事实上,许多所谓的创新并无新意,相反,倒暴露出基本研究功底的薄弱.周旺生之文既无标新立异之题,亦无招摇取悦之媚,平平实实地重新考察了多少年来法学者们每时每刻都不能脱离的渊源问题.于无题处出题,于人所不见处发表意见,足见其功力之深.长久以来,法学家多以法的渊源即的形式,然此文却非常明确地阐释了渊源与形式的差别,指出了的渊源是由三个要素所构成:资源、进路和动因.仅此一点,此文已令读者领其独到之处.更重要的是,它打破了多年来中国法学者常规之见,使人得以从新的角度来看待和认识的渊源.公平而言,无论此文观点可立与否,其启发和启蒙之功效毋庸置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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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继承最早是在社会出现私有制,分裂为阶级后而产生的。奴隶社会最早出现是身份继承,族长死后,由其嫡长子继承其统治身份和政治地位,随之掌握财产。身份继承是财产继承的前提。封建社会实行'宗祧继承',继承人以男为限,以嫡长子为原则,有子立长,无子立嗣,成为历代的法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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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公法、私法的划分,始于罗马时代。而把这种划分与经济联系起来,则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我们面临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大任务,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重新认识公法、私法划分的价值及其对经济形成的影响。一、划分公法、私法的标准1.几种有代表性的见解关于划分公法、私法的标准,法学界看法不一,主要有如下几种学说:一为利益说(目的说),即以规定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为公法,规定私人利益的则为私法。

  • 标签: 公法与私法 经济法律制度 经济关系 社会主义市场 社会公共利益 现代经济法
  • 简介:本文在论述现代经济的社会公共性特征的基础上,分析了现代经济的政治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并探讨如何在实践中充分实现这些价值。

  • 标签: 现代经济法 社会公共性 三大价值 价值实现
  • 简介:<正>监督权是宪法赋予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权.但由于一直没有专门的具体立法,这一职权的行使存在不少局限.近年,部分省级人大相继制定了地方性监督法规,在实践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其立法根据不够充分,在一些方面不甚规范.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中郑重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实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监督,那未该的制定无疑将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就监督的有关问题谈点初步看法.

  • 标签: 监督法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机关 监督权 地方性 规范
  • 简介:<正>一、经济宗旨的概念经济的宗旨或经济的目的,是指经济调整一定范围的社会关系所要实现的目标。经济的宗旨是经济内涵的核心,是经济性质的集中体现。经济的宗旨作为经济所要实现的目标,是市场经济主体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市场经济运行的特征,决定了经济法律规范的广泛性、多样性与复杂性,但是纷繁的经济法规范

  • 标签: 经济法调整 经济与社会 宗旨 社会利益 协调发展 行政法
  • 简介:<正>合伙法属于商法的范畴,美国商法与英国商法有直接的渊源关系。合伙是一种古老的商业组织形式,早在古罗马时代就已出现,在中世纪这种商业组织形式盛行于地中海沿岸交通和商业发达的地区。大陆法国家因袭罗马的原则,承认合伙的法人

  • 标签: 合伙法 中世纪 罗马法 大陆法 法人资格 商法
  • 简介:本质作为事物内在的规定性,具有一般性、抽象性、相对的稳定性及结构上的多层次性。的本质作为的内在规定性,具有深刻性、隐蔽性及多层次性。它是与其他事物内在的区分尺度。它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根本上决定于社会的物质条件,是主体自由的规范性保障。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的更深层次的本质,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的初级本质,而成其为的内在规定性则是的特殊本质。界定经济的本质要明确其路径与前提,并有效厘清学术界目前对这一问题的种种误解。“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即为经济的本质。

  • 标签: 经济法 本质 国家干预
  • 简介:早在1919年,李大钊先生就指出,“现代生活的种种方面,都带着Democracv的颜色,都沿着Democracy的轨辙。……Democracy就是现代唯一的权威,现在的时代就是Democracy的时代。”事实上,经济的民主化也是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民主经济。将经济与经济民主联系起来进行研究,更能透视经济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内在联系,揭示经济是政府与市场互动之法的本质。

  • 标签: 经济法 经济民主 法的本质 政府与市场 民主化 权威
  • 简介:法律经济学是一门新的法律学科。对此学科的研究已经引起法学界和经济学界的双重重视。人们从经济学角度探索法律的公正、公平、秩序、效益和效率等问题。同时,人们也从这些法律价值的研究中越来越发现法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利益机构的经济构成因素。为此,本文试图从经济的角度对法的经济价值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值取向问题作一初步探讨。在传统的价值观念中,无论西方或东方学者,一般都只承认的正义、平等、自由等自然价值,也有学者提出了安全、秩序、效率的价值,但对法的经济价值却研究甚少,甚至根本不承认有什么经济价值。近年来许多学者已开始用经济学的理论来研究法律问题,但也很少提及法律的经济价值的问题。然而,法律经济学这

  • 标签: 法的经济价值 效率价值 法律价值 价值取向 法律经济学 实现效率
  • 简介:高其才之文以一个至今仍保持相对独立和自身文化传统的古老民族为考察对象,通过大量的实际调查和资料分析,对瑶族自成一统、至今存活的社会生活习惯作了深入缜密的梳理与分析,并由此得出精要却全面的概括,既可推之为史学之新知卓见,又可引之为现实法学思考之启示。然民主性、民族性、群体性等等究为何解?古老民族的社会生活习惯与现今人的社会或国家的民主性、民族性和群体性等的实质和生成是否有必然的联系和偶合,它们是否还能光荣不光荣地存续,或在何种条件下方能实现这种存续?更可遥问者,人类社会之古今实际上是否在践行着一种命定的生物进化轮回?诸如此类,皆当在此文阅读之联想中。

  • 标签: 瑶族 习惯法 人类社会 生活习惯 民族性 考察对象
  • 简介:从我国侵权发展需要的角度,提出了运用经济分析对侵权进行解释的必要性。与传统的道德论证对侵权的解释不同,经济分析是一种建设性、前瞻性的解释。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现有经济分析中的外在机能主义、单一的价值目标、理论的解释的缺陷,提出要内在的、多元化的、实践的对侵权进行解释的主张。

  • 标签: 经济分析 道德论证 侵权
  • 简介:本文在介绍西方关于的“合理性”一些论述的基础上,详细探讨了“合理性”概念的词源和词义,并进而就的合理性问题的诸方面,如的合理性的概念、的合理性评价的种类、标准等作了较系统的论述。

  • 标签: 法学研究 合法性 合理性 合道德性 形式合理性 实质合理性
  • 简介:<正>搞市场经济必然受到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的支配。而在竞争规律作用下产生的市场竞争关系,需要市场竞争调整。市场竞争是指共同调整竞争关系的各部门法规范构成的有机统一的国家权力控制体系。从法律规范角度看,它是由调整竞争关系的经济法规范、民法规范、行政法规范和刑法规范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规范构成的;从控制力量的来源看,它是国家权力的体现,由国家强制实施为后盾;从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看,竞争主要是通过规范性法律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例如《反不正当竞争》、《反对限制竞争》或

  • 标签: 市场竞争秩序 竞争关系 反不正当竞争法 法律规范 国家权力 限制竞争
  • 简介:<正>一、关于经济宗旨的研究状况各国学者以往多把经济的宗旨与经济的调整对象或概念联系起来加以认识,他们常常通过经济的宗旨认识经济的概念,或者直接把前者引入后者之中。这在德、日学者的经济法理论研究中体现得尤为突出。如德国“集合说”的代表人物努斯鲍姆(Nussbaum)认为,经济就是以直接影响国民经济为目的的规范的总体或集合;“组织经济说”的代表人物哥尔德密特(GoLdschmidt)认为,经济就是为了改进生产而规制交易经济和共同经济的;日本著名经济法学家金泽良雄则认为,经济的宗旨是以社会协调的方式来解决经济循环中所产生的矛盾和困难,经济就是以“国家之手”代替“无形之手”来对经济运行进行社会协调的

  • 标签: 经济法 经济运行 立法宗旨 社会公共利益 调整对象 经济法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