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群体本位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近代中国自国门被列强的坚船利炮打开以后,为了挽救危亡,各派政治力量皆力主仿效西方变法图强,为此形成了种种法律设想。其中,国民党的群体本位法律思想肇始于孙中山,并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得到实践,从而对当时法律秩序的建构产生了较大影响。同时,它也深刻体现了西方法律理念在中国社会的变异,故有与其理论母体加以比较研究的意义。群体本位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石为孙中山的民生史观。民生史观将人类求生存视为历史发展的动力和重心,认为调和大多数人的利益、实现“大多数有利益”是社会进化的原因,进化所依循的法则为人类间的“合群互助”。〔1〕由此产生了有别于个人权利本位的法律观念。
简介:公诉案件的当事人和解程序随着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而从游击队转化为正规军。这种刑事和解既具有惩罚与恢复的双重功能,又包含私了和公断的互动程序。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适用程序以及适用效果都是一种独具“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私了的社会文化、仇富仇官的社会心态、“宽严相济”政策、“先民后刑”的处理机制等都在新法之中有所体现,而既没有具体的和解程序,又没有明确处理后果,更没有监督控制程序的“当事人和解”程序最终可能成为一个需要附带民事诉讼制度、酌定不起诉制度、简易程序、社区矫正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以及自诉案件的和解等程序来填补的“空壳”。
简介:民营企业涉黑犯罪异军突起是企业性质和相关制度洼地共同作用的结果。总的来说,影响民营企业涉黑犯罪的制度洼地主要是指有组织犯罪治理政策、二元公司制度以及民营企业治理机制的不足。结合洼地效应的研究,企业的本性是企业制度的出发点.难以成为相关制度治理的对象。但是,企业治理结构和道德的缺陷、有组织犯罪治理政策的不足以及区分国有、民营的二元公司制度应当通过相关制度的衡平、治理来完善。考虑到民营企业涉黑犯罪行为的性质,相关制度的完善也需要充分考虑到民营企业以黑护商,以犯罪组织的反应替代国家反应不足的行为的规制。在此基础上,民营企业涉黑犯罪治理的研究也将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科学推行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简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知识产权保护应秉持怎样的价值理念是法院在审理区中国内知识产权案件面临的首要问题。自贸区内“先行先试”的要求并不会改变法院管辖、程序法的普适性适用。知识产权实体法律、尤其是对侵权行为的实体评判尺度也应得到普适的适用。我们也不应为便利贸易的自由化而放松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在维护区内外适法统一的前提下,我们应当以已经加入、待加入的多边或双边条约为目标,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手段,在实体评判尺度上,可结合国内的政策需要谨慎做出统一的适法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