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监察体制改革引发检察体制恢复以来的一次最大调整,检察院是否只仅仅为公诉机关乃至是否要取消合并入行政体系等新旧观点再次碰撞。新中国的检察院自始就具有独立的宪法地位,并非行政或司法的一部分。《宪法》第129条"法律监督机关"是检察院宪法地位解读的首要条款,塑成我国检察院的形,而第131条"独立行使检察权"是我国检察院行使职权的魂,另外,第135条是我国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的关键,这三者构成我国检察院宪法地位解读的规范体系。监察体制改革收缴了检察院最有力武器,没有职务犯罪侦查利器的检察院该何去何从?改变刑事诉讼机关形象,回归和加强宪法上法律监督机关地位,拓展和开辟检察体制改革新空间,势在必行。
简介:<正>一、“一国两制”在于为“老大难问题”的解决“找条新的路子”关注国事的人,或许早已注意到,进入1987年之后,“一国两制”作为一种“科学构想”,在理论、方法、政策、体制以及实践等等层次上,都有长足的进步。首先引人注意的是1月底香港《文汇报》发表的《邓小平论一国两制》的文章;这是1984年12月29日,中英关于香港前途问题《联合声明》在北京正式签署、邓小平曾见英国首相撒切尔(戴卓尔)夫人谈话的一部分在1985年1月出版的邓小平著作《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书中,并没有收辑进去;因此,原文发表,这还是第一次在1986年底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