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对滨城区2000年~2003年196起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食品卫生行政罚款案例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强制执行卫生行政罚款的案件,主要分布在乡镇及农村(161起,占82.14%);行业分布以饮食服务业居首位(103起,占52.82%);对公民处罚183起,所占比例最高,占93.37%.34起案件强制执行的难度较大,均是乡镇和农村的个体工商户,未能按处罚文书罚款数额强制执行,占17.35%.应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确有经济困难的下岗职工或农民个体工商户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时,应酌情考虑其经济承受能力,依法做出适当的行政处罚,做到处罚与教育工作相结合.卫生行政处罚的实施应以达到对违法者进行教育和督促其改进违法行为为目的.
简介:目的对2015年水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数据进行分析,分析我国居民水产品膳食中二氧化硫暴露水平及对我国居民健康状况的潜在风险。方法根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规定允许使用二氧化硫的最大使用量和现有我国居民水产品实际的消费量数据,采用点评估方法,对我国居民全人群及各组人群通过水产品摄入二氧化硫的水平进行估计,并与国际组织制定每日允许摄入量(ADI)进行比较。结果水产品二氧化硫残留值高于CAC规定的二氧化硫最大使用限量(30mg/kg)的占总样品量的12.70%(79/622);其中海米类二氧化硫残留情况最严重,残留量P95值为413.25mg/kg,占CAC限量的1377.50%。城市和一类农村人群,以及男女各年龄组人群以二氧化硫含量最大值得出摄入量不同程度超过ADI,提示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其中海米类的贡献率最高。结论我国居民全人群通过水产品摄入二氧化硫的水平基本处于安全水平。但是,目前我国水产品中二氧化硫的残留情况较为普遍,部分产品残留水平较高的现象应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