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城市精神,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实现形式、有效载体和具体途径。西南’地区城市精神的特点,主要是彰显地域特色、体现传承精神和突出少数民族特色。西南地区在培育和提炼城市精神时,已经把其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现载体和有效途径,更好地体现了民族精神、创新精神以及道德精神。
简介:云南民族地区的村党支部委会员、村民委员会干部(即村“两委”干部)是民族地区农村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引领者、带动者和促进者,村“两委”干部的素质能力影响和决定着民族地区农村的发展状况。对云南农村干部学院大学生“村官”学员的调查访谈表明,一方面,云南民族地区的许多村“两委”干部,综合素质较高,工作经验丰富,实际工作能力较强,能够较好地胜任村“两委”干部的工作职责,引领民族地区农村的发展;另一方面,云南民族地区村“两委”干部的素质能力状况也参差不齐,一些村“两委”干部虽然实际工作经验丰富,但综合素质较差,领导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不足。为此,必须针对当前云南民族地区村“两委”干部素质能力的实际状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途径和措施.加以优化和提高。
简介:辛卯岁末,《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艰难面世,并交诸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与建议。在这洋洋洒洒的54项中,其中第25项之"先行调解"与第39项之"人民调解协议之司法确认程序"尚属民事诉讼法之首次规定。对于此两项新规定及法院调解程序同审判程序之关系,以及我国法院之调解制度,主要是立法,都当成为研讨之重点。在本文中,笔者主要经由对我国西北地区三个基层法院调解过程之观察,立基于一种"过程——事件分析"的论证方法,以民事诉讼法关于调解之基本原则——"合法"、"自愿",及基本要求——"事清责明"为考察之中心,以期揭橥法院调解之理路及实践与立法之矛盾:一者,人民法院如果严格遵照这些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法院调解将很难进行;另者,若要讲求调解之效果,法院又极易违背这些规定。对此,民事诉讼法此次修正,应当予以充分的关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