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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供给侧改革一方面要矫正过去的发展历程中政府对经济的不当干预,调整各级政府政策和制度安排,尊重市场主体的决定性地位;另一方面要推进政府的职能转变,明确政府履行权力的范畴,让政府从干预市场行为向调节市场行为进行转变。

  • 标签: 经济法 供给侧改革 市场经济
  • 简介:科学的研究方法是研究成果科学性的保证,系统的研究方法是一门学科成熟的标志。与此同时,采取怎样的研究方法,还与问题自身的特殊性及其发掘和呈现密切相关。随着经济法学科的日趋成熟,近年来,我们欣喜地看到,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关心、关注经济研究方法问题,并从多维度开展了讨论。随着新时代的到来,中国经济问题受到越发广泛的关注,如

  • 标签: 中国经济 法问题 研究方法
  • 简介:本文意在赋予耿定向的古典哲学思想以现代的分析的形式,并予以批判。耿定向作为王守仁的私淑后学、张居正的僚属密友,揭开一切学术化修辞遮蔽,其思想比较典型地体现了“王学”传统中和专制主义比较贴合的一面。在规范的来源问题上,通过耿版的“不容已”概念,他最终把内心的伦理底线拉同于外在的纲常名教,重树了实定法权威;在规范判断上,他欣赏高超精致的智识计算,以之排斥“良知”学说可能唤醒的个人主观意志;关于政治秩序,他推崇拥护精英集团的“大人”君相,贬低普通士绅百姓的作用,其在泰州学风影响下偶尔吐露的亲民言语实在经不起推敲。耿氏在哲学上的种种调和,实质是对前人形上思考的整体否定。他最根本的出发点仍是维护他的政权。

  • 标签: 耿定向 李贽 法哲学 阳明学 专制主义
  • 简介:近年来,法国司法部长针对民事责任改革的法律草案启动了公众咨询.起草人在草案中主要作出了两方面努力:让民事责任明晰化和更加现代化.首先,他们建议将一些由司法实践得出的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案纳入民法典;其次,他们删除了许多已经过时或基本不再沿用的法律条文来使民事责任更加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草案的诞生燃起了民事责任再法典化的希望,本文作者通过对这一改革草案的分析和评论,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补充.

  • 标签: 法国法 民事责任法改革 民法典 再法典化
  •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宏观调控及其法治的实践,有鲜明的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和法治特色,并为改革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供给,但宏观调控法律体系仍不够完善。面临新时代、新要求,针对教学科研的不足,应当坚定'四个意识',立足于中共中央统一领导这一政治前提,厘清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和各宏观调控权力及权利之间的关系;应当正视宏观调控运行体制与机制下,宏观调控及其法治的完善;应当针对新时代国家发展战略实施的各项政策予以积极的回应;应当抛弃经济及其宏观调控法属于纯粹公法的观念,使宏观调控的构架建立在坚实的企业民主和大众民主基础之上;应当抛弃部门法封闭的研究方式,走开放式研究道路;应当在新国际经济秩序形成中,勇于讲好中国经济及其宏观调控的逻辑与规则,团结'一带一路'周边国家,为形成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和规则做出自己的贡献。

  • 标签: 中国宏观调控 中国宏观调控法实践 中国宏观调控法教学 新时代
  • 简介: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衔接、流转不畅,是环境犯罪入刑难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更加有效地打击环境犯罪,检察机关作为刑事司法流程中的一环,应从“监督、协作、保障”三个方面履职尽责,有效推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 标签: 无缝衔接 环境行政执法 案件 刑事司法 环境犯罪 检察机关
  • 简介:传统相关市场界定中,需求替代是最基本的分析方法,它着眼于定性分析,但缺乏严谨的逻辑基础。SSNIP测试从定量的角度分析,减少了需求替代分析的主观随意性,被认为是最为科学的相关市场界定方法。数字经济的兴起使得传统相关市场的界定方法备受挑战。其中,需求替代分析趋于边缘化,而SSNIP测试法则存在很大的局限性。SSNIP测试在传统相关市场的界定中以价格分析为基础,数字经济带来的新问题需要对SSNIP测试进行革新,即从基于价格的分析转向基于转移成本的分析。这种革新方法既排除了数字经济对传统相关市场界定的干扰,又能实现与传统SSNIP测试的统一,并有可能达到准确界定相关市场的目的。

  • 标签: 数字经济 相关市场 SSNIP测试法 转移成本分析
  • 简介:罗马上的私犯之债乃合同及准合同之债以外的另一大类别,盗窃、抢劫、不法损害与侵辱为其四种典型发生原因,由它们所引发之债在投偿性、可移转性、累积性与时效性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构成债法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引发私犯之债的四种典型原因在历史发展的阶段上具有密切的关联,且不囿于公法、私法的严苛区分,所适用的罚金之诉兼具惩罚与赔偿的功能。对它们的起源、流变的梳理有助于我们加深对现代民法上侵权行为之债以及公私法划分的理解。

  • 标签: 私犯 罚金 惩罚 赔偿
  • 简介: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知识产权也越来越重视。由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具有多元化的特征,所以也会有许多的权益冲突,这其中较为突出的是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冲突以及创建者,管理者以及使用者之间的冲突。而这些利益冲突的平衡是法律法规在制订时的必须考虑元素,同时也是的基本价值评判的标准。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考虑到了权益的平衡并且对其采取了一些协调措施,采取知识产权利益的动态平衡调节机制,尽量的达到知识产权对权益冲突的平衡性,本文也主要围绕知识产权对权益冲突的平衡性做一些论述。

  • 标签: 知识产权 权益冲突 平衡
  • 简介:自2008年6月1日颁布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已经施行十年。施行以来,作为禁毒领域的宪法性文件,《禁毒》对于我国禁毒法治体系的建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囿于当时我国的法律资源、立法理念和技术等限制,《禁毒》采取了抽象立法的立法思路和授权立法的立法技术,随着我国社会治理从行政化主导向社会共治转型、法治国家建设的进一步推进以及毒品治理环境的日益多元化,修订《禁毒》已经显示出一定的必要。在此基础上,客观评价《禁毒》的立法技术与水平,总结《禁毒》实施中的绩效与经验,探索《禁毒》的不足与缺陷,展望《禁毒》未来的修订趋势与走向,既是对我国当前禁毒立法的系统梳理,也将为未来的禁毒立法工作提供有益的思考。

  • 标签: 《禁毒法》 立法模式 立法技术 法律修订
  • 简介:我国民法典分则编纂中未设债总则编,而是采用了“参照适用”合同编规定以替代债总则的立法思路。“参照”实为准用,在法学方法论性质上属于“授权式类推适用”。这一参照,会使得实质上的债总规则对非合同之债丧失强制适用效力,而变为由法官在个案中自主判断是否发生类推,这种立法上的不必要的忪动会导致司法上的不一致,使“同样事项,同样处理”的正义要求难以实现。该立法思路还会导致条文遗漏。以上问题可以通过设立债总则编解决,也可以在不设债总的基础上,通过现实路弪“减编不减量,变表不变里”来得到缓解。

  • 标签: 债法总则 合同法总则 参照适用
  • 简介:罗马是现代民事法律的起源,它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现代意义上的民事权利在罗马中并不是一开始就形成的,其萌芽也并未贯穿罗马法律史的始终。在古典时代,公民的私人权利开始萌芽,并逐渐脱离家父权的支配,直接成为城邦法律上的权利和城邦生活的一部分。在罗马晚期,家父权在法律上的残余开始向封建特权演变。这种演变在后古典时代通过家父权自身的变质进行,而在早期拜占庭时期则脱离了传统的家父权范畴,形成了违背旧的罗马原则的封建特权和以这种特权的存在为特征的封建家庭关系。

  • 标签: 家父权 罗马法 封建主义
  • 简介:告知义务制度作为保险业的重要制度,《保险》对此做了诸多规定,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文拟建议从增加被保险人为告知义务的主体,增加保险人核保的权利,完善对违反告知义务人的否定评价等三方面,来完善我国《保险》告知义务的相关规定。

  • 标签: 保险法 告知义务 最大诚信原则
  • 简介:浪费是超出必要限度的个人消费,易导致有限社会资源的消耗和生态环境的非可持续性发展,也与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背道而驰。当前我国缺乏针对浪费问题的具体立法,但是,古代的反浪费制度和节俭美德为我国反浪费法制定提供了文化和学理基础。同时,域外浪费人保佐、浪费人信托等制度也为我们提供了立法借鉴。当前,为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反浪费势在必行,要对国有资产、食品、能源、公共资源甚至个人生活消费中的浪费问题进行构架设计。

  • 标签: 反浪费法 节俭传统 浪费人保佐 信托制度
  • 简介:虽然国家机关“无授权不可为”在今天看来是个宪法原则,但它其实起源和生长于私法土壤。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决定了国家机关权力只能以宪法列举的为限,并且,这些限制首先并主要针对立法机关。列举国家机关及其权力范围是宪法限制权力的基本方式。形成国家机关清单和权力清单乃宪法限制权力的基础性方法。国家机关和他们行使的权力不超越宪法清单一直是正常立宪国家的法治实践。“无授权不可为”也应是中国宪法学者维护的价值标准之一。

  • 标签: 法无授权 权力列举 权力清单 权力负面清单
  • 简介:涉及数字内容的合同非独立的合同类型,其仍受民法典调整,惟须作少许修正.就消费者合同而言,应规定撤回权的起始与消灭,撤回后数据的返还及删除.买卖合同之瑕疵规则依旧适用,租赁合同则应拓宽标的范围并延长终止期间,两者解除之法效果同于撤回.网络无偿给付中的责任源于债务关系,其成立依当事人意思或类似交易之接触判断.数据之保护,契约法上可适用一般规则,侵权上并无必要创设一项关于数据的绝对权,颁布相应的保护性法律足矣.

  • 标签: 民法典 立法 数据 消费者保护
  • 简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这就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任务,即'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

  • 标签: 市场关系 政府市场 经济法视域
  • 简介:现代法律制度预设的主体是理性主体。后现代哲学家宣称“主体死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主体的消亡,而应理解为理性主体哲学观念的破碎以及理性法律主体预设的修正。与理性主体预设相对,法律上还有一个欲望主体的预设,该预设的当代价值在于,它为我们思考法律主体的本质提供了新的维度,从而为法学上关于法律主体的规划提供了新的依据。该文以拉康的欲望主体理论为视角,对人工智能是否应当获得法律主体地位的问题加以审视,提出人工智能是人类技术理性的延伸,似乎与理性法律主体的预设相契合,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工智能可以成为适格的法律主体,由于人工智能不具备欲望的机制,它不具备主体性;而将人工智能拟制为法律主体,当前并无迫切的现实需要,也缺乏可行性,并且有导致人的价值贬抑和物化、异化的危险。

  • 标签: 人工智能 法律主体 理性主体 欲望主体
  • 简介:民国初年乃是中国法律大变动的时期,由于国会立法成绩有限,在司法与执法过程中存在很多法律漏洞;作为司法机关的大理院不得不通过抽象的判决例和解释例来进行“司法续造”。针对选举诉讼这一高度政治化的案件类型,大理院准用民事诉讼程序,通过行使终审权与司法解释权规范了诉讼程序、澄清了选举规则。在这个过程中,大理院顶住国会、行政机关与地方割据势力的压力,在兼顾人民的诉讼权利与选举制度公正有效的同时,努力落实国家选举法制的统一。据统计,在民国北京政府大理院2012件解释例与3900余个判决例中,涉及议员选举纠纷的有50件司法解释与72个判例要旨,由此可以分门别类地研究当时最高司法机关在相关领域的“法官造”。

  • 标签: 大理院 选举诉讼 判例要旨 司法解释
  • 简介:我国现行刑法将侵犯廉洁性作为贪贿犯罪的本质特征,延续了两罪同罪同罚的立法传统,深化了对腐败犯罪的认知。将廉洁性作为益统摄贪贿犯罪,造成法益与构成要件关系的紧张,混淆两罪侵财与渎职的性质,引发罪名体系和定罪量刑标准的结构性矛盾。廉洁性是国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而非规范所保护的对象化客体。现行的相关立法并不具有根据益安排贪贿犯罪罪名体系的理论自觉。贪污罪和受贿罪具有不同的不法内涵,前者侵犯的是国家法人的财产,本质上是一种个人益;后者侵犯的则是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是一种集体法益。由此可以澄清现有立法和司法的误区,明确贪贿犯罪的立法方向。

  • 标签: 廉洁性 行为规范 集体法益 财产法益 贪污罪 贿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