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是当前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的现实状态为实践基础,探讨合议制办案责任制改革的应然逻辑,指出司法实践中三种合议庭改革方案所存在的误区和不足,进而从案件分配、审判模式设置、合议庭成员职责划分以及合议庭权力的制约四个方面提出了改革的优化路径,以期让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能够少走弯路,早日实现'让合议庭裁判,由合议庭负责'的改革目标。改革应促进合议制应有功能的发挥,应杜绝行政化模式的使用,应同时兼顾合议庭的专业化和非固定化。而落实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的关键在于改革的路径设计是否符合其应然逻辑和当前的司法环境,为此应建立科学完善的案件分配机制,合理化设置合议庭审判模式,合理划分合议庭成员的职责,实施案件流程标准化管理,真正实现'还权于合议庭'和'让合议庭负责'的改革目标。
简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有其丰富的制度内涵和深刻的制度渊源,对于厘清办案人员责任、预防冤假错案、推进刑事司法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是新时期警务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结合我国国情以及借鉴域外研究和经验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进行深入剖析,有利于全面认识我国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和执法规范化的现实需求,促进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的进一步发展。现实中,可以从完善法律实施体系、加强执法培训力度、强化执法监督机制以及建立专门审核队伍四个维度展开,系统全面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的体系建设,从而使该制度更好地服务于公安工作,更好地遏制冤假错案的发生,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办案质量和办案能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
简介:2015年股市危机暴露出来的问题,对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提出了新的挑战。中国《证券法》重大修改的立法进程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是2016年中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因此,我们的任务是不仅要积极创造股票注册制的市场条件,而且还要积极思考并设计出合理的相关制度。本文正是对股市危机后中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对策的重新思考。具体对策主要包括:将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确立为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在注册制改革的同时改革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注册应当统一适用于股票和债券市场;注册制的制度设计重心应当立足于事中、事后和信息公开监管;建立严格的强制退市制度;完善相关法律责任制度和权利救济制度。
简介:"一票否决制"是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但在我国政府绩效考核和干部考核中却被广泛采用。"一票否决制"的实践经历了不断泛化、失范到初步整顿、治理的过程,但是由于其内生的制度缺陷和先天弊端,虽经整顿、治理,其制度设计与制度运作背离的弊端依然存在。在制度设计上,"一票否决制"指标设置随意、可操作性不强、过度依赖行政权力,导致在制度运作上出现"选择性关注"倾向、责任转移、激励扭曲和策略主义盛行等问题。鉴于"一票否决制"实行了多年,并在我国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不能轻言废弃,但必须严格规范。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严格规范"一票否决制"的适用范围,坚持以法治原则规范"一票否决制"的执行程序,严格设置"一票否决制"的指标阈值和权重,拓展"一票否决制"的问责手段,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建立适时清理机制,以公众满意作为"一票否决制"的终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