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的概念1、内部控制。内部控制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长期的经营实践过程中,随着公司对内加强管理和对外满足社会需要而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的自我检查、自我调整、自我制约的内在机制。美国发布的“COSO报告”将内部控制定义为“由一个企业的董事长、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现的过程,旨在为下列目标提供合理保证:(1)财务报告的可靠性;(2)经营效果和效率;(3)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该准则将内部控制划分为五种成分,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控制环境是其他控制成分的基础,在规划控制活动时,必须对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
简介:公司治理制度存在着全球性差异。即使在发达经济中,公司治理结构的体系差异仍然是显着的。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存在着两种最具代表性的公司治理范式:(美国式的)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和(德国式的)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这两种公司治理模式无论是在控制系统方面,还是在内部治理结构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关于两者差异的生成原因有着不同的解释,这些不同角度的制度诠释对两者也持有不同的相对价值判断。对于处于转型和改革进程中的国家而言,对发达经济下不同结构的公司治理范式的比较制度分析有助于拓宽这些国家企业治理改革实践的理论基础。中国国有企业在选择治理改革路径时,应该如何借鉴和学习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并吸收其成功经验,同样也是一个值得关注和亟待解决的课题。本文通过对发达经济下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制度分析,探究了两种最具代表陆的公司治理范式的结构和功能差异。通过对这两种存在根本差异的公司治理体系的结构特微和制度背景的深入考察和评价,本文从理论上挖掘了发达国家公司治理制度的结构及其演进对我国公司治理改革的借鉴意义。作者认为,公司治理体系是其所依附的经济、法律和政治制度的产物。中国的国有企业治理改革应在强化市场功能和法律约束的基础上,选择一条折衷和多元化的道路。
简介:一、财务控制与治理结构:部分与整体的关系现代理论认为,公司是由一系列利益相关者组成的一个契约联合体。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职工、顾客、供应商、政府等等。而公司治理结构就是用来协调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维护各方面利益的一整套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制度。公司治理结构的功能是配置相关者的权、责、利,这个“权”指的是剩余控制权,即对法律或合同未作规定的资产使用方式作出决策的权利,它决定着剩余收益权,是公司治理的基础。而公司控制权的核心是财务控制权,因为公司财务是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反映,是各方面利益的焦点所在。公司的
简介:信息技术对改进公司治理的作用所有权和经营权实现分离,委托-代理关系由此产生,由于委托人(所有者)和代理人(经营者)是不同的利益主体,二者之间潜在地存在着激励不相容.而且代理人(经营者)拥有关于其自身知识、才能、掌握的机遇和努力程度等的私人信息,这都很难为委托人(所有者)所观察和监督,而理性的代理人(经营者)又具有偷懒和机会主义动机,因而在委托人(所有者)与代理人(经营者)相比处于信息劣势的情况下,必然有代理成本或激励问题的产生.为了解决现代公司中广泛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就必须有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使代理成本最小化,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而这种制度安排需要通过对公司重要信息有效的传递、鉴别和处理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