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其他规范性文件既非立法法源,也非审理依据。但在行政诉讼实践中,由于法官疏于审查,使得其他规范性文件异化为"隐形的法律"。如此现状,令人堪忧,长此以往,会造成立法、司法、行政和社会各方"共输"的局面。虽然疏于审查在一定程度上属无奈之举,可报以同情式理解,但同情不等于认同,仍需对之予以诘难。为此,在建立完全意义上的司法审查制度时机还不成熟的情况下,作为一种"改良"而非"革命"的方法,在实用主义的视角下,建构一套柔性的审查体系是值得期待的:在其他规范性文件进入诉讼前,法院可以提前介入能动"审查";在其他规范性文件进入诉讼后,法院可以根据审查结果柔性处理。
简介: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提升其社会参与能力,引导老年人全面发展是老龄化社会面临的问题。以国内老年教育的规范性文件为样本,从文本增长规律、区域分布、内容特点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出国内老年教育立法及规范性文件30多年发展和推进的基本脉络,发现国内老年教育存在中央立法性文件阙如,地方立法仅有凤毛麟角,立法文本质量和实施效益亟待提升;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呈“碎片化”分布,文件本身被虚置或迟延履行等问题,与已经加速到来的老龄化现状严重脱节。必须从顶层设计着手,科学构建老年教育规范体系框架,加大立法供给,提升规范性文件实施效能,使社区老年教育成为实现积极老龄化、智慧老龄化的一种有效途径。
简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3号《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经2015年8月20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6号)、《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第52号)、《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广电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21号)、《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43号)、《(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50号)经商务部同意修订,《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56号)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