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建国50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经历了两个阶段:改革开放以前,由于经济不发达和实行高度集中、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中国居民的收入分配格局呈现出来的首要特征是:收入水平低、平均主义突出。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全面而深入地取代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政治稳定。与此同时,中国居民收入提高、生活改善,收入分配格局已经发生并继续发生着一系列重大变化。当前,不仅从实证分析的角度,而且从规范分析的角度对这种变化进行研究,对中国正确调整和优化居民收入分配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一、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合理性判断标准中国居民现有收入分配格局到底合理还是不合理?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找到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变化的合理性判断标准。我们认为,判断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是否合理的标准应包括: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一)定性标准。判断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是否合理,首先必须根据定性标准,进行定性分析。
简介:社会民众对核电项目风险的担忧,使得依托于专家安全评估的政府决策变得越来越难以被接受。强调核电风险的多元主体治理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化解矛盾,实现主体间的对话,则成为学术界关注的重要议题。本文以经营多年的Z核电项目为研究对象,从核电项目的直接利益主体——附近民众、核电方和地方政府的视角出发,通过实证调研的方法,分析三方主体的核电风险感知与可能采取的冲突行为。结果发现,这三方主体的风险感知存在显著差异,而这种差异将进一步导致其采取不同水平的冲突行为。这是感知重视不足、利益补偿不公、风险沟通不畅和决策方式不当共同导致的结果。基于此,本文从"治理理念、治理目标、治理主体和治理方式"四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尝试寻找核电项目中不同主体风险感知和冲突行为差异下的共同话语,为风险治理提供新的研究思路与视角。作为实证研究,本文可从政府信任水平、信息自由度和风险沟通水平等方面进一步探索核电风险的有效治理。
简介:在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中,税收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较强,然而我国目前是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考察间接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机理可从生产要素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状况、一定时期的税制结构、居民消费品的不同类别和不同税种的调节功能等几方面进行研究。我国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主体税种功能缺失,现行税制对居民收入分配存在着逆向调节倾向,致使初次分配中“两个比重”持续下降,恶化了国民收入分配状况。间接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存在着以下问题:间接税比重不合理、流转税制设计不科学、资源税功能相对弱化等。为此,强化间接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功能,需要从优化增值税制、完善消费税制、加快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步伐与完善直接税和其他配套改革相结合等方面入手。
简介:现行土地法律虽然明确了农民的土地产权安全性,但由于现实中执行不到位,造成农民感知较低的产权安全水平。本文利用江苏、湖北、广西、黑龙江四省626户农户的调研数据检验了土地政策实施过程中农户产权经历和村级产权情景对农民产权安全感知的影响。研究表明,安全的土地产权经历和产权情景会强化农民的产权安全感知,且产权情景对不同类型农户的农民产权安全感知的影响存在差异。具体来说,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经历土地调整分别提高和降低了农民产权安全感知,村级土地调整情景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时间抑制了农民产权安全感知,且对不同类型农民的影响不同。为此,建议从协调村级自治与土地法律间的悖论,推进新一轮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规范村委会代理行为,构建村庄治理"合作共治"模式两个方面强化农民的产权安全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