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奎屯市行政服务中心在健全机制确保规范运行,搭建平台依法规范审批服务以及创新管理模式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改革成果,得到群众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简介: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作为我国地方政府自下而上探索的一项管理创新,行政服务机构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在学术界,现有的文献大多是针对行政服务机构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对策研究,对于行政服务机构的运作过程和机制缺乏深入细致的考察和分析。本文以J市行政服务中心为个案,以行动者系统组织理论为分析框架,通过对一系列特定事件的“深描”,力图展现行政服务机构运作的真实故事和内在机制。案例研究发现,在合法性不足、资源匮乏的制度环境下,J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层采取了一系列整合的运作策略和方法,却不同程度地遭遇到各职能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抵制和抗拒,从而产生了“名实分离”的组织现象。这种现象是组织应对外部制度环境以及核心行动者之间策略互动的产物。研究结论可以为行政服务机构的良性发展和该领域进一步的理论建构提供启示。
简介:《毛泽东给林彪的信》(1930年1月)表达了"乡村中心"思想(简称"表达"说),此为传统观点。1990年鲁振祥在其文《略谈"农村包围城市"道路理论的形成与确立》(简称《略谈》)中,明确认为"表达"说难以成立,并对"表达"说的立论依据予以否证。1992年王福选、阮守应发表商榷之文:《也谈"农村包围城市"道路理论的形成》(简称《也谈》)。文中反驳了"表达"说难以成立的观点,力图证明"表达"说之确当无误。重读《略谈》与《也谈》,可以认为,"表达"说难以成立的观点值得认同;在相关分析的基础上,可对"表达"说难以成立的观点作进一步论证。
简介:2012年修改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合适成年人”无法作为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以维护有关未成年人民事权益、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时将被告人赔偿与否作为量刑情节而造成对被告人不公、适用“简易程序”时法官施压调解而干预阻碍被告人行使民事诉讼权利、审判人员能否兼备审理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专业素养等问题。为了在发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优点的同时一定程度上控制其缺陷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司法解释应规定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不适用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部分标的金额较大的情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较重刑罚的情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审级不一致的情形、案件审理时间较长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