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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专题导引】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第44条修正案,将《宪法》第70条第1款规定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6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的决定》,明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继续承担统一审议法律草案等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使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行使职权有了法律依据。面对这一新设立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学界有必要对其进行全方位的认真研讨,为该机构的顺利运行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从而使其能够更好地回应全社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的热切期待。为此,本刊特邀韩大元教授策划本专题。其中,韩大元的《从法律委员会到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体制与功能的转型》从新中国宪法发展的脉络中,着重探讨了从法案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到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演变的内在规律,认为宪法第44条修正案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使其在功能上由法律草案的统一审议机构转变为具有合宪性审查与法律草案审议功能的综合性机构。为了有效衔接相关职权,更名后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应通过一定的机制与程序,严格区分合宪性审查与合法性审查、宪法问题与法律问题之间的界限,抓紧建立健全合宪性审查的配套程序与机制。

  • 标签: 合宪性审查 机构建设 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律委员会 宪法监督体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简介:<正>一、反垄断法执法机构设置的必要性反垄断法作为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宪法",其对于建立起市场竞争保护机制,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初步建立,我国的反垄断立法也已经进入了正式的立法议程,有关反垄断立法的一些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和争议。其中,反垄断法的执法机构的设置问题就是反垄断立法中的一个热点问题之一。目前我国至少有三个部门在博弈反垄断法的执法权。国

  • 标签: 反垄断执法机构 反垄断机构 机构设置 市场经济国家 反不正当竞争法 市场支配地位
  • 简介:修改后刑诉法新增的强制医疗特别程序开启了强制医疗司法化的进路,但刑诉法仅明确了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启动主体、决定主体及简单的程序救济,具体的决定程序却语焉不详。在此基础上,两高司法解释以普通程序为模板把强制医疗程序的司法化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由此形成了强制医疗立法上偏行政化与司法解释及实践上偏司法化的不协调,而解决之道是:继续推进司法化进程,坚持二审终审制,改强制医疗决定书为判决书或裁定书、改书面纠正意见为抗诉,并允许被申请人上诉、明确检察人员出庭、原则上禁止法院自行启动。

  • 标签: 行政化 司法化 书面纠正意见 检察监督 救济程序
  • 简介:专断医疗侵犯了病人的自主权,所以,基本上不受容许。依据医疗伦理原则,医师实施侵入性的医疗行为前,应尊重病人的自主意思,必须以病人的同意为前提。但是,某些例外的情况,如病人昏迷而不能自主决定或病人所作的决定不合常情而可能危及生命时,医师也许要采取专断医疗。这种情况下的专断医疗,在刑法上是否要加以责难,有讨论的必要。以耶和华见证人拒绝输血为例,医师在医疗过程中,如果为了挽救病人的生命,违反其意思而输血,刑法上不能评价为违法。因为,在“防御性医疗”当道的情况下,懂得自保的医师只要迎合病人的决定,既可以快速了结医疗案件,又可以免除法律争端,何乐而不为?唯念念不忘救人的善良医师,才可能作出违反病人意思的医疗决定,刑法不应苛责此类医师。

  • 标签: 专断医疗 告知同意 业务正当行为 紧急避难 推测承诺
  • 简介:在判断医疗事故中的注意义务时,如医学准则已确立则可以参照此医学准则,但这并不具有决定性意义,在逻辑上应该以是否存在具体的预见可能性为判断标准。针对团队医疗事故,可以用“过失犯脱离”理论来处理过失竞合的问题,而能否适用“信赖原则”则取决于是否存在实质性的信赖关系。刑事法介入相关医疗事故必须要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应保持一定的“谦抑性”。

  • 标签: 医疗事故 注意义务 管理监督过失 过失竞合 信赖原则
  • 简介:根据学者的研究统计,我国已成为当今世界上医疗纠纷最多的国家之一,且我国的医疗纠纷正向着数量增长快速化和案件复杂化发展。在此种情况下,医疗纠纷传统解决方式正遭受着重大的挑战。关于法定的医疗纠纷解决方式,我国仅有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第46条规定的和解、行政调解和民事诉讼三种渠道。多数学者认为拓宽医疗纠纷解决的渠道是必然,其中以仲裁方式解决医疗纠纷极具可能性,甚至全国政协委员、医学专家黄峻也多次提出医疗仲裁的提案。

  • 标签: 医疗纠纷 复杂化发展 仲裁方式 纠纷解决方式 政协委员 合同纠纷
  • 简介:据报道,中国目前每年人均8瓶的输液量将发达国家抛在了身后。中国安全注射联盟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不安全注射导致死亡的人数在39万以上,其中,每年约有20万人死于药物不良反应,保守估计,每年我国最少有10万人在输液后丧命。

  • 标签: 过度医疗 输液 中国安全 药物不良反应 发达国家 数据显示
  • 简介:医疗是一种伴随着危险的职业行为,医疗过失增加了医疗的风险,给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带来新的威胁。在我国,医疗过失不仅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根据,而且可以成为刑事处罚的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335条的规定,对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患者死伤的医务人员,可以以医疗事故罪来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表明,首先,只要没有发生重大结果,无论争议行为本身多么恶劣,都不会构成犯罪;其次,只要争议行为中没有表现出医务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即使争议行为中

  • 标签: 医疗过失犯罪 日本医疗 过失犯罪研究
  • 简介:针对保健食品广告违法现象日益严重等问题,国家将参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管办法,对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实行前置性审批。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制汀相关法规,预汁2005年有望出台根据这个办法,今后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保健食品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通过的一律不得发布。审查的内容包括:广告中是否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

  • 标签: 广告内容 实行 审批 出台 省级 审查
  • 简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公证机构称为公证人事务所,其经费靠公证业务收入,不由国家财政负担。各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由于取得公证人资格者均可建立事务所,因此公证人事务所的组织规模一般较小,结构简单,通常由一名公证人带一至两名辅助人员,有的仅为一名公证人。但为了开展业务,提高效率,适应客观需要,也有少数事务所规模较大。

  • 标签: 公证人 机构设置 事务所规模 国外 业务收入 公证机构
  • 简介:本文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对现有电子签名立法例中有关电子认证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的内容进行了述评,共分四部分:电子认证机构的设立、电子认证机构所应具备的条件、认证机构的退出机制和外国证书和签名的承认。笔者认为,认证机构的设立基本上可分为三种立法模式:一是强制许可制;二是经许可优惠制;三是自愿认可制。关于电子认证机构所应具备的条件,笔者归纳为注册资本和营业场所、人员、满足技术要求的硬件和软件以及业务账簿四方面。关于认证机构的退出机制,分别介绍了日本、德国、美国和我国的做法。关于外国证书和签名的承认,讨论了签订国际条约、允许他国商人经核准在本国开办认证机构、由本国认证机构对外国证书进行再认证、一般性地承认外国证书等形式。

  • 标签: 认证机构 设立 退出 承认
  • 简介:为推进我国犯罪心理画像的研究与实践,应效仿龙博罗梭与雷斯勒、道格拉斯等人的研究途径,即对监狱中各类罪犯尤其是重刑犯进行生理、心理、行为、现实状况、人际关系、既往经历、创伤体验等信息的收集与统计。类推于我国,就是充分发掘和利用好公安监管场所在押人员集中这一优势,变看守所单纯“仓库”身份为“仓库+图书馆”;变监管民警“保管员”为“保管员+研究员”。为此,建议在看守所中设立犯罪人刻画机构,其下设访谈与分析、勤务、外联三个部门。

  • 标签: 看守所 犯罪人 刻画
  • 简介:<正>胡加祥谷口安平教授,欢迎来到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据我所知,这是您第三次来到我院,请问您对我院有什么印象,对它又寄予何种期待?谷口安平首先,上海交通大学的校园规模让我十分惊讶。就我所知,上海交大是中国985项目的九所高校之一。较之我第一次来交大,校园又新增许多建筑。可见中国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和精力建设贵校。我对上海交大的第二印象是,学生的英语水平很好。在日本,因为观众的英文水平所限,我不可能用英语做类似讲座。国外的学者来做学术交流,都要配备翻译。只有极少部分人能听懂英

  • 标签: DSU 上诉机构 实践经验
  • 简介:刑事诉讼中,刑事案件的处理有时会涉及到专门性问题,而这些专门性总是必须借助专门知识或技能的人的检验结果或判定才能予以解决.在社会生活日趋复杂化、科技化的今天,犯罪活动也呈现智能化、专业化的趋势.有些案件事实的认定如果离开以专门知识和技术手段为依托的鉴定,已几乎成为不可能.随着科技的进一步发展,鉴定的应用领域必将不断拓宽,其重要性也将进一步提高.

  • 标签: 中立性制度 制度改革 机构中立性
  • 简介:民事执行机构改革的初衷在于解决"执行难",但自上而下的改革实践偏向于司法腐败之防治和执行效率之提升,自下而上的改革试点则往往以多元政治利益诉求为驱动力。法院主导的民事执行机构改革不可避免地带有部门利益本位色彩,执行当事人在改革中缺乏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学者对民事执行机构改革方案的论证应当始终坚持当事人中心主义。民事执行机构改革暂缓试点外分模式具备正当性基础,也符合司法改革的渐进性要求。当前法院主导的深化内分模式改革试点方案均以程序运行者为中心展开,并与现有民事诉讼制度存在诸多紧张关系,应从程序利用者的视角审视相关改革举措,并从解释论上为民事执行机构改革试点扫除制度性障碍。

  • 标签: 执行机构 执行体制 审执分立 司法改革 当事人中心主义
  • 简介:在金融监管失灵的常态化之下,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再监管成为重要议题,金融监管机构的侵权责任亦因此大行其道。但是,由于侵权法因果关系的束缚,侵权责任功能错位,加上公共政策的影响以及司法态度之消极克制,侵权责任在金融监管领域的扩张并未达到预期之效应。因此,必须引入其他替代机制、适度收缩侵权责任,以更好地实现保护第三方利益与激励金融监管机构审慎监管的多重目标。

  • 标签: 金融监管 侵权责任 法定补偿制度
  • 简介:1994年4月24日至5月10日,由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缪晓宝为团长的上海律师访美代表团,先后访问了美国的华盛顿州西雅图市、加州的旧金山、华盛顿特区、纽约市及洛杉矾,与当地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以及资深律师、法官,进行了广泛的接触和交流,并拜访了世界银行法律部以及一批投资银行;参观了波音飞机、微软公司等一批高科技企业,与公司法律部的公司律师进行了座谈。代表团就上海律师发展以及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法等美国律师界、银行界、企业界关心的问题,发表了讲演,增进了双方的交流,促进了互相的了解。在访问过程中,笔者较多的听取和询问了美国律师和律师机构如何运作方面的问题。现整理出来,简单介绍如下:律师协会的行业

  • 标签: 律师执业 机构运作 律师事务所 律师协会 律师法 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