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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随着内地与港澳对一国两制下司法协助新模式的积极探索和2008年以来两关系的历史性转折,内地和港、澳、台四地间的司法协助成效显著。尤其是近年来,两签署了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等一系列协议,四地间经济、文化等交流日趋紧密,涉及司法协助的案件整体上增长势头明显,数量上远超国际司法协助案件。2012年人民法院办理涉港文书送达司法协助案件1515件,涉澳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司法协助案件81件,较2008年分别上升了38.5%和72.3%。2009年6月25日两司法互助协议生效后,当年人民法院办理的两司法协助案件数量即突破1000件,此后每年都在6000件以上。四地间司法协助工作的全面开展,既有利于区际司法合作的深入推进,也为四地的融合和经贸关系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动力。本期特选取温嘉明律师关于四地间司法协助制度的文章,梳理区际司法协助的法律基础和发展历程,研讨其取得的成就及尚存的不足。

  • 标签: 国际司法协助 司法协助制度 合作框架协议 案件数量 两岸关系 香港
  • 简介:为了进一步促进海峡两经贸关系的发展,加强两仲裁机构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台湾中华仲裁协会于2001年10月2913在APEC会议刚刚落幕不久的上海共同举办了“海峡两经贸仲裁研讨会”。这是两知名仲裁机构首次联手合作。

  • 标签: 经贸关系 海峡两岸 合作 上海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首届
  • 简介:类型是介于抽象概念与具体事实之间的桥梁。犯罪构成要件即不法类型。立法者通过价值设定、法益评价辅以技术考量,使类型观不同程度地融入海峡两的刑事立法,通过刑法分则中的罪名设置、要素关联、类型谱系,最终形成类型体系。但"类型化"作为一种新型思维方式,并未引起大陆刑法学界的应有关注。从立法技术、罪名设置、类型谱系方面对两刑事立法进行比较研究,可为完善中国大陆刑法体系提供正当进路。

  • 标签: 类型思维 概念思维 海峡两岸 刑事立法
  • 简介:《海峡两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两经贸合作进入了新的制度化轨道。为了进一步促进两之间相互投资,根据ECFA的规定,两签署了《海峡两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投保协议》的签署对推动两经贸合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客观而言,《投保协议》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为了更好的发挥其对两经贸合作关系的推动作用,需要通过分析《投保协议》在征收、透明度、解决投资争端方面所面临的制度性障碍,并提出克服之思考,以期为ECFA的后续法制化进程提供富有建设性的构想与建议。

  • 标签: ECFA 《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 征收 透明度 投资争端
  • 简介:当前,海峡两科技合作法律制度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并在加紧完善。在现行的海峡两科技合作法律制度体系完善中,技术互补占据主导立法理念和台湾地区方面出于对技术转移的防范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负面效应,致使海峡两科技合作法律制度在保障两科技合作的长效性和共赢性方面的效力不足。对此,应遵循共同创新原则和最大效用原则对海峡两科技合作法律制度体系加以完善。

  • 标签: 海峡两岸 科技合作 法律制度 体系完善
  • 简介:海峡两金融合作日益密切,但两有关金融犯罪的刑事立法、司法制度却存在差异,大陆地区金融犯罪绝大部分集中规定于刑法典中,其定罪标准、犯罪种类、处罚也一律依据刑法典,台湾地区则因其"金融"的特性,将相关内容规定于金融法中,金融法是金融犯罪的主要依据;刑事司法制度上大陆地区负责金融犯罪查处的机构与普通刑事案件基本一致,但开始探索设立专业机构,台湾地区对金融犯罪则通过立法方式规定查办机构的专业化。

  • 标签: 金融犯罪 法律 比较
  • 简介:自从海峡两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2009年4月26日于南京举行会谈,并签署“海峡两金融合作协议”后,两金融合作即进入了实质性之阶段。该“协议”开宗明义即指出系就“两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合作事宜,经平等协商,所达成之协议。由此可见两金融监督管理之合作实为两金融合作之第一要务。

  • 标签: 海峡两岸关系 金融监督管理 管理合作 法律问题 金融合作协议 两岸金融合作
  • 简介:保税港区作为目前国内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特殊区域,已经在全国设立了14个,其中有2个位于福建省。全国各地有关保税港区的制度建设还处于先行先试的探索阶段。保税港区的功能定位、行政管理、建设和运营这些事项,地方立法虽有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有需要改革和完善的地方。相比较而言,台湾地区自由贸易港法律制度定位清晰,关系清楚,规定细致,可操作性强。对此,建议福建省由省级人大制定统一的保税港区法规;立法上应体现对台特色。

  • 标签: 保税港区 自由贸易港区 地方立法
  • 简介:前言2013年11月27~28日,第四届海峡两医事法研讨会在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来自海峡两的近40位学者参加会议并进行交流。本届研讨会由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台湾医事法学会主办,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台北市药师公会、敏盛医疗体系、财团法人联合医学基金会、庆辰法律事务所等单位协办。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人民医院、江苏省第二中医院、南京脑科医院等单位的14位专家、学者应邀赴台参加会议。

  • 标签: 海峡两岸 南京脑科医院 医事法学 江苏省人民医院 东吴大学 药师公会
  • 简介:物权法定原则(numerusclauses)是德国物权法的重要基础,然而为因应社会经济变迁及需求,完全贯彻该项法律原则,将有限制物权发展、交易自由之虞,并会造成与社会经济生活严重脱节、难以贯彻民法上意思自治原则等疑虑。尤其是商业环境下经常从事继续性交易的企业组织,为因应经营规模扩大、国际化及多角化经营,部分公司选择向银行设定最高额抵押以举借中长期借款作为其最适融资决策。同时,东亚各国也将最高额抵押权法制化(legislationofmaximummortgageright)列为其物权法的修正重点。因此,本文首先从法律原理及商业习惯等两个面向,指出最高额抵押权法制化的主要缘由;其次,本文归纳最高额抵押权的法律特性,厘清最高额抵押权与担保物权一般特性的差异,并提出担保物权从属性相对化的发展趋势;再者,在两物权法竞相修订之际,详细介绍两物权法草案最高额抵押权法制的规范内涵,并采取比较法分析两物权法草案;最后,本文建议大陆物权法草案最高额抵押权法制,应朝向有利融资创新活动加以设计。

  • 标签: 最高额抵押权 物权法定原则 从属性 独立性 金融 创新
  • 简介:经贸关系紧密、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催生了两企业、自然人之间的经贸纠纷。由于两之间政治关系的特殊性,使得两之间经贸争议的解决也带有了一定的特殊性。“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为了专业、高效、公正解决两之间的经贸争议,海峡两仲裁中心成立之后即着手配套仲裁规则的制定。《海峡两仲裁中心仲裁规则》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借鉴了主要国内、国际仲裁机构最新的成果,其中“多份合同仲裁”、“合并仲裁”、“追加当事人”等条款都代表了国际仲裁领域高水平的仲裁规则,但不可否认的是,仍有需要完善之处。

  • 标签: 多份合同仲裁 合并仲裁 追加当事人 《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仲裁规则》 比较研究
  • 简介:作为当前恐怖活动发展的新形式,独狼式恐怖活动已经成为海峡两反恐面临的共同难题。台湾地区的反恐立法重视对独狼式恐怖活动人员的防控,强调恐怖活动发生前的事前预防与反恐合作,为我国大陆独狼式恐怖活动的立法应对提供借镜。虽然大陆已经出台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但仍欠缺对独狼式恐怖活动人员的立法规制,在独狼式恐怖活动的事前防范和两反恐情报共享及人员交流方面也存在立法空白。我国大陆应在借鉴台湾地区反恐立法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独狼式恐怖活动人员的立法规定,加强独狼式恐怖活动的事前防控,重视两反恐情报与人员的合作立法,形成全面防控独狼式恐怖活动的立法格局。

  • 标签: 海峡两岸 独狼式 恐怖活动 立法防控
  • 简介:在现代社会中,吸烟者的吸烟自由与被动吸烟者的生命健康权存在冲突,家庭等非公共场所中产生的矛盾可妥善处理,但是在公共场所中发生的相关冲突则应诉诸公权力的干预。各个国家及地区已经普遍建立公共场所禁烟制度,我国台湾、香港地区相关立法堪为大陆立法借鉴。比较两三地立法,公共场所的界定是控烟的关键,管理体制的建立是控烟的重要保障,处罚机制的设计是控烟有效实施的基础。

  • 标签: 禁烟立法 公共场所 管理体制 处罚机制
  • 简介:海峡两之民事诉讼上诉制度,差异颇大.本文拟从比较法学之观点,将二者做一简要评析。两岸上诉制度首要之差异在于审级,大陆方面为二审四级,台湾方面为三审三级;其次在上诉期间、上诉主体、上诉裁判费、上诉之法定程序、上诉审理范围、上诉之判决、上诉之反拆、附带上诉、上诉之撤回与舍弃等方面之相关规定上,二亦颇有不同。“上诉”为民事诉讼法最为重要之诉讼行为之一,经由本文之介绍,亦可对两民事诉讼制度之整体差异,获得相当程度之认识。

  • 标签: 上诉 审级 反诉 续审原则
  • 简介:全球化的进展虽可促进国际社会互动关系更加密切,但同时也提供犯罪活动向外滋延的有利条件,使得犯罪型态趋向多元化、国际化、组织化。特别是在此两经济迅速发展及交流频繁下,两的洗钱犯罪明显有扩大趋势,洗钱者利用两在司法与管制上的差异,将洗钱活动移往之间,达成漂白黑钱、逃避司法追缉之目的,而目前两使用最频繁的洗钱手法,便是利用地下通汇方式,将资金游走于两。至于打击跨境洗钱犯罪的困境,便在其"跨境"的字义上,从犯罪人的角度而言,跨境洗钱犯罪的实施,便意味着增加执法机关诉追的困难并降低自己被捕的风险。因此,面对此跨境治理缺口,即"管辖权的缺口"、"参与性的缺口"、"诱因性的缺口"及"功能性的缺口",未来两为了有效防制跨境洗钱犯罪,应以全球化治理的观点来检视两跨境洗钱犯罪的问题。所以,在立法政策面上,多做沟通、相互学习,并可参照联合国相关公约,完善反洗钱刑事立法,藉以缩小彼此法制的落差,以弥补诱因性的缺口。在司法政策面上,须强化海峡两共同打击犯罪与司法互助协议,引入刑事诉追的移转管辖,以弥补管辖权的缺口。在实务执行面上,应建立两共同打击跨境洗钱犯罪合作平台,藉以建构防制跨境洗钱犯罪合作网络,以弥补功能性及参与性的缺口,共创两人民双赢的局面。

  • 标签: 跨境犯罪 洗钱 地下通汇 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司法互助
  • 简介:在当前两经贸关系和平发展的背景下,加强两在法律上的交流与合作日显重要。大陆涉台立法层次的限制,两之间存在的区际法律冲突及司法协助缺少对话是海峡两经贸合作的法律现状。因此,只有建立有关两经贸交流的法律制度,完善两经贸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和完善两司法协助机制,强化台湾同胞投资的法律保护以及加强两实务界的交流是两应共同面对的问题。更多还原

  • 标签: 两岸经贸合作 法律完善的必要性 法律建议
  • 简介:胡锦涛总书记在对台讲话中多次提出:“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寄希望於台湾人民的方针贯彻到各项对台工作中去,理解、信赖、关心台湾同胞,体察他们的意愿,了解他们的诉求,为他们排忧解难,满腔热情为台湾同胞多办好事、多办实事,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正当权益。”随着两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

  • 标签: 合作框架协议 海峡两岸 民商事 司法 胡锦涛总书记 台湾同胞
  • 简介:目前,由于我国两四地即大陆(内地)、台湾、香港、澳门之间使用的公证书不能直接采信,从而产生公证书的查验问题。为解决公证书使用中的问题,祖国大陆与台湾之间建立了两公证书使用查证机制,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建立了委托公证人制度和公证书确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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