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9
180 个结果
  • 简介:葡萄牙民法自《塞亚布拉法典》伊始,就没有效仿法国法中将原因作为债的构成要素的做法.在法律行为的形成与合同成立的范畴方面,葡萄牙(澳门)民法可谓是最为彻底的反原因论立法例.“原因”存在的场合主要限于“无因得利”当中,因为无因得利恰巧缺少对价和双务性.然而葡萄牙民法受到德国民法深刻影响,虽没有采纳物权行为理论,“原因”概念却仍出现在所谓“物权要因原则”当中.这实际上反映出葡国学者对不同语境下具有不同面貌的原因概念,讨论并不充分.况且,如果不采物权行为理论,那么对“要因”的讨论就是多余的.

  • 标签: 原因 反原因论 无因得利
  • 简介: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公司法》的司法解释,对于股东未能够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资金的话,股东大会有权对该股东进行解除股东资格,但有个问题最高院的解释未能明确,即在该表决过程,拟定被解除资格的股东是否具有表决权,意思是该股东能否对自己的权利进行表决。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探讨,从保障公司良好运转、维护股东正当权益等角度开展讨论,试图给相关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 标签: 公司法 股东 表决权限制
  • 简介:档案主要是针对企业员工信息以及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的记录,其管理工作在企业管理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在我国电力企业,对于档案管理缺乏足够的认识,导致在管理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影响了企业管理的整体效果.本文对现阶段电力企业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 标签: 电力企业 档案管理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
  • 简介:近些年,我国被害人权利保障在逐渐的完善,获得巨大的进步。但总体而言,还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如虽然立法规定被害人为"当事人"地位,但是在实践,却降格为"准当事人"。被害人地位的实践困境来自于诸多价值冲突,如被害人利益与公共利益、被害人利益与犯罪嫌疑人利益等。被害人"准当事人"的地位影响立法,立法上相关权利的缺失缺位又反过来弱化被害人的地位。准确的来说,我国被害人处于"准当事人"地位,强烈依附于司法机关。我国应从加强被害人权利保护的角度出发,保障被害人在诉讼当事人的地位。

  • 标签: 刑事诉讼 刑事被害人 权利保障 当事人地位
  • 简介:在西方国家,证据法的跨学科研究是为了弥补和回应传统证据法教义学在应对相关问题上存在的不足,应运而生的。由于证据法本身的学科特性,与一般意义上的法学跨学科研究相比,证据法跨学科研究显得更为彻底也更为开放。证据法教义学研究与跨学科研究在关注对象、研究方法、知识资源和开放程度方面均存在很大的差异,两者存在既竞争又互补的关系。我国的证据法学研究在当前背景下面临证据法规范建构和司法证明过程控制的双重任务,这决定了证据法教义学、证据法比较法研究和证据法跨学科研究三足鼎立的研究格局。我国的证据法跨学科研究已经具备了初步的学科建制基础并产出了初步的成果,但是也存在本土化不足、跨学科资源还未充分整合等隐患。

  • 标签: 证据法 教义学 跨学科研究 司法证明 事实认定
  • 简介:一、在大陆法系民事诉讼,辩论主义是事实发现的基石。韩波老师在文章对辩论主义进行了系统性的分析和研究。在大陆法系,辩论主义的基本内涵包含三个层面的内容,为共识。文章则从权利思维的角度,引入了辩论权的概念,'将辩论主义的内涵界定为将当事人辩论权在民事诉讼的价值与利益作为最高理想与

  • 标签: 主义合作 合作原则 评诉讼中
  • 简介:对于如何解释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向来存在着“主观说”和“客观说”的争论,前者认为其为主观的超过要素,进而认为收受型受贿是目的犯,只有收受他人财物时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目的时才能构成该罪;后者则将其理解为一种客观行为,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任何一个行为即可。

  • 标签: 为他人谋取利益 受贿罪 客观行为 他人财物 客观说 主观说
  • 简介:我国境外追逃追脏是一个系統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除了需要加大对法律制度、合作机制等研究外,其中的鉴定技术在用也不能忽视.追逃追赃在鉴定技术领域涉及到在逃人员数据库、人脸识别、心理测试、财产鉴定等许多方面.目前的任务在于建立健全全国境外在逃人员信息资料库(为鉴定创造条件)、开发轨迹追逃系统(计算机人脸自动鉴定识别系统等)、完善与在逃人员有关知情人的心理鉴别技术、探索财产自动识别与鉴定技术(如发现和识别非法财产技术、鉴定涉案财产价格技术),必要时与技术企业合作,帮助公安司法机关改造升级.为先进的追逃追赃技术.唯此,方能为境外追逃追赃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

  • 标签: 境外追逃追赃 在逃人员数据库 人脸鉴别 心理鉴别 财产鉴定
  • 简介:在心理学,哲学解释学里的'前见'问题被细化成对人格、图式和偏见等问题的综合研究,而前见是如何具体影响主体的解释过程则体现在启动效应、心理定势、首因效应、晕轮效应等一系列心理学研究成果。这些心理学的前见对于作为一种解释过程的法官审判行为以及最终的审判结果产生着各种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因而需要通过司法制度的细化和改进来分别予以引导和制约。

  • 标签: 前见 审判行为 心理学 图式
  • 简介:法国和德国的公证历史相似,公证人都是拉丁公证人(或民事法律公证人)。公证人的职能广泛:他不仅是专业的证人,也是译者,将双方当事人的意图和利益译为法律语言。因此,公证人为知识产权公司尤其是风投公司服务时,

  • 标签: 知识产权 公证人 德国 民事法律 法律语言 当事人
  • 简介:我国环境法存在三种不同的直接规制目标,即行为人不违反、不逾规定总量和实现质量目标.它们出自三种不同的立法设计思路,即不法行为惩罚主义、总行为控制主义和环境质量目标主义.我国环境法普遍遵循的是“设定行为规范-惩罚违反者”这种立法设计思路,一些环境法文件的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取用总量控制制度、基本环境能力保持制度、保护区制度、保护名录制度、防治规划制度则是总行为控制主义的产物,而《草原法》、《森林法》、《渔业法》等法律还存在贯彻环境质量目标主义的立法设计.

  • 标签: 不法行为惩罚主义 总行为控制主义 环境质量目标主义
  • 简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是司法解释为渎职罪设置的追诉标准之一,但由于其概念相对抽象,以及司法人员对其理解上的偏差,适用中出现了自由裁量较为随意、适用范围泛化、轻刑化严重等问题,影响了司法的权威和公正。应从纠正理解和认识偏差入手,理清其与非物质损失之间的关系,准确把握“恶劣社会影响”的涵义,综合判断、完善方法、谨慎适用;总结既判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具体表现形式,提炼升华、细化渎职罪相关司法解释;运用好案例指导制度,编撰参考案例,以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司法公正。

  • 标签: 渎职罪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物质性损失 非物质损失
  • 简介:我国合伙制度的立法规制以民商合一为基本立法逻辑,但随着《合伙企业法》的颁布,司法实践合伙规制逻辑从民商合一转向了民商分立.民商关系之争导致民法法典化进程对合伙制度的定位出现偏差,民商事合伙区分标准的可非议性使得民商事合伙本身的识别产生困难.在我国民法法典化的进程应当借鉴英美国家的登记制度构建民商合一逻辑下的统一合伙规制模式,即以登记作为界分点,当事人申请登记为有限合伙的,适用民法典有限合伙之规定.未登记的,统一适用民法典普通合伙之规定.

  • 标签: 民商合一 民商分立 识别 登记 统-规制模式
  • 简介: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与思维也都在发生着变革。大数据与大数据技术在职务犯罪侦查领域的运用不仅使侦查信息化理念得到确认,还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转型,即由单一机制模式向三维立体模式转变,同时推动职务犯罪侦查行为模式实现从“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转变。

  • 标签: 大数据 职务犯罪 侦查运行机制模式 侦查行为模式
  • 简介:在'县管校聘'试点过程,教师聘用合同的适用逐渐暴露出一些理论与实践问题。其中,对合同适用法律依据缺失的情况,应对相应的法律规范进行完善;对法律关系竞合的情况,除进行相应制度设计方面的调整外,还应注重对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在适用教师派遣协议的过程,应注意教育教学活动和教师身份的特殊性,科学、合理适用。

  • 标签: 县管校聘 教师聘用合同 教师派遣协议
  • 简介:不同的诉讼模式,法官所承担的证据责任差异极大,当事人主义模式之下的法官多承担消极的查明责任,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则承担一定程度的证明责任,查明与证明责任皆表现为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实际态度及应对,二者界限不明导致实际操作上的障碍与低效,甚至无法探究到或错过案件真实。

  • 标签: 民事诉讼 查明责任 证明责任
  • 简介:类比推理被称为法学的重大发现,法律方法的核心。其最大的特点在以"同案同判"的法理为基础,根据案件的相似性,从而实现法律规则适用的普适性。但几乎是所有的学者都在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上达成了共识,任何对此否定性的理论探讨都冒着巨大的理论风险。刑法禁止类推(有利于被告的类推除外)使得我们不得不反思,刑法的类推与类比推理的矛盾在哪里,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是如何?

  • 标签: 规则普适性 类比推理 罪行法定 禁止类推
  • 简介:一、问题:商事与家事界线的模糊化1、商事法与家事法在传统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商事法和家事法有着较为明显的边界和区别。一般认为,商事法领域主要在于调节经济交往行为与企业运行关涉的问题,其具有更为明显的财产属性;而家事法则主要在规范婚姻、家庭与财产继承等问题,其具有更有明显的人身属性。

  • 标签: 财产继承 权益保护 交易安全 平衡 风险 股权
  • 简介:专利侵权判定原则,作为一种从西方引入中国的'舶来品',其多数都是先在中国的专利司法实践中经历真实案件的尝试,然后才在专利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各司法解释得以确立。如果以历史发展的眼光来审视中国过去三十多年的专利司法实践,我们就会发现,中国对专利权的保护从早期倾向给予专利权人强保护逐渐向力求在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找到一种利益平衡过渡,其目的就是在给专利权人划定合理领地的同时,又不能使其侵犯到社会公众可自由使用的现有技术。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的专利侵权判定原则的变化发展,清晰地显示出其努力追求的目标:在既为专利权人提供适当保护、为创新提供适度的激励的同时,也为公众提供较为确定的专利权的边界。

  • 标签: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 专利司法实践 专利权人 社会公众 利益平衡
  • 简介:司法裁判的社会公众可接受性是落实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途径,是当前社会所关心的重要问题之一。若司法裁判无法被社会公众所接受,司法公信力就根本无法树立,司法改革也必将导致失败的结果。追本溯源,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是一个关于合目的性实现与否的命题。只有在司法裁判可接受性评价,通过社会公众规定性判断力以及反思性判断力的有机统一实现司法裁判的合道德性,司法裁判才可能被社会公众所广泛接受。而具体落实司法裁判的合道德性,则是解决司法裁判社会公众可接受性问题的根本所在。

  • 标签: 社会公众 司法裁判 可接受性 判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