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行增值税法规规定,对一些特定货物销售行为,无论其从事者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按简易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决定的精神,自1998年8月1日起,下列特定货物销售行为的征收率由6%调减为力%:一、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二、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三、销售旧货(不再划分销售者是否为内贸部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四、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为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关于调整部分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特定货物销售行为征收率的规定
简介:为了深入了解我国注册会计师,特别是中高层注册会计师的水平和现状,我们于2000年下半年至2001年在四川、重庆、河南、深圳、北京等省、市注协举办的主任会计师培训班上,就注册会计师应掌握的知识、技能、急需接受的培训、对审计风险的职业判断及对职业后续教育的期望等情况作了一个问卷调查,以期通过对这些资料的收集和分析,为进一步研究注册会计师职业能力框架和提供后续教育的内容、方式提供依据。此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390份,收回303份,经分析全部为有效样本。我们规定由每个会计师事务所的最高级人员作代表来填写此调查问卷,因此,可以大致认定收回的303份调查问卷能代表303家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是这次调查
简介:为适应公共财政改革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规定分别自2013年1月1日和2014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制度虽然在适应公共财政管理改革、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都有所提高,但笔者仍然觉得有些规定不太合理,主要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相同(或相近)经济业务的处理方法存在很大差异。本文就此提出探讨,旨在抛砖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