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三、《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三)新准则国际比较3.关于存货转换成按公允价值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关于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后其人账价值的确定问题,新准则基本上与《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相一致。按照IAS40的有关规定,“在主体采用成本模式的情况下,投资性房地产、自用房地产和存货之间的相互转换不应改变所转换房地产的账面金额,也不应改变该项房地产计量或披露的成本;如果将公允价值汁价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成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进行后续处理的房地产的推定成本,应是其用途改变之日的公允价值;如果将一项自用房地产转换成一项按公允价值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主体应在用途改变之日,对该项房地产的账面金额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任何差额,采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中价值重估相同的方式进行处理。”
简介: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一)新旧准则的主要差异《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新准则)与旧准则相比,主要在以下方面发生变化:1.范围发生了变化一般来说,按投资范围分类,投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投资按内容分包括权益性投资、债权性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存货投资等;广义的投资按主体分为对内投资、对外投资等。狭义的投资一般仅包括对外投资,如权益性投资、债权性投资,而不包括对内投资。按投资性质分为股权投资(如股票投资)和债权投资(如债券投资)。按投资目的不同,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