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临时仲裁,作为仲裁方式的一种,是指当事人各方在发生民商事纠纷时,不需要常设仲裁机构的介入,而直接由当事人通过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直接指定他们信任的人组成仲裁庭所进行的仲裁。目前,法国、英国、意大利、荷兰、挪威、瑞典、香港、奥地利、比利时、德国、美国、丹麦、芬兰等国家和地区的仲裁制度中都规定了临时仲裁。很多国家“都规定和承认了临时仲裁制度,而且在希腊,葡萄牙等少数国家中临时仲裁甚至成了主要的仲裁形式”,这就是所谓的临时仲裁在国外“深受青睐”。这也是很多学者鼓吹在中国确立临时仲裁制度的初始动因。在国外“深受青睐”,在中国就不能遭冷遇?适合别人的东西不一定适合我们,别人好用的东西我们不一定能用。目前情况下,该不该引进有没有必要引进临时仲裁制度,还是让临时仲裁制度本身和中国发展的现实说话吧。
简介:"一带一路"是中国基于当前国内、国际环境与实际,兼顾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中国利益与世界利益而提出的大战略。在中国"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和实践过程中,通过双边、多边、政府领导人与官方表态、亚投行、学者发声五种方式,各国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与态度。虽然达成的协议和各国表态的状况差异很大,但只要坚持团结互信、平等互利、包容互鉴、合作共赢,不同种族、不同信仰、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完全可以共享和平,共同发展,"一带一路"倡议一定能获得更多国家理解和支持。
简介:本文将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转形问题争论分为三种基本的态度,即庞巴维克的态度,鲍特凯维奇的态度和“蒙昧主义者”的态度,庞巴维克的态度是一种马克思理论的终结者的批判态度,这在当代亦有广泛的代表,其中不乏有影响的经济学家;鲍特凯维奇的态度,是转形问题争论中建设性批判的典范,这种态度以完善马克思转形问题的解为出发点,做出了不少推进;“蒙昧主义者”的态度和庞巴维克态度针锋相对,这种态度不承认马克思在转形理论上会有任何错误和不足,而将其和马克思主义的其他理论一样奉为经典和教务,但这种态度已呈没落趋势,本文还认为马克思转形理论最大的问题是生产价格与市场价值这两个概念之间的矛盾。
简介:主流经济学派、人力资源管理学派、产业关系学派,都对企业抵制或积极对待协商的行为做出过理论解释.实践中,企业消极对待集体协商的原因有:认为工资集体协商与其他法律相抵触;认为劳动者权益已得到保护而集体协商不必要;认为企业成本将被加重;认为激励机制无需借助该制度;认为该制度对企业影响不大且缺乏评估机制.企业积极对待协商的原因有:企业自身具备民主管理理念;迫于回应政府和总工会开展集体协商的要求;申请实施某些制度的必备条件.企业消极态度多体现主流经济学派和人力资源管理学派的观点;政府和地方总工会对企业观念的引导主要体现了人力资源管理学派的观点.为实现企业态度的转变,可以保证法律一致性、完善法律法规的详细规定和执行力度、完善工资集体协议履行评估机制、调动劳动者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