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世纪80年代,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了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恶性事件的发生,先后根据各国的国情建立了不同类型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力图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与控制。在这种全程管理与控制下,他们的食品质量安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为了应对食品质量安全紧急事件,这些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均设有缺陷食品召回制度或相应的管理内容做为应对万一的补救措施。欧美国家及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在20多年的食品安全保障实践过程中,其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得到了不断地完善,其食品召回制度已成为其处理食品安全事件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此,现将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召回制度进行概述和分析,从而获取一些借鉴经验。
简介:1NHS制度建立的背景"二战"结束前,英国的一些政客就已开始考虑如何建立战后新秩序的问题.作为设想之一,1944年他们提出了建立国家卫生服务制度的口号和建议,核心思想是:(1)应对每个人提供广泛的医疗服务;(2)卫生服务经费应该全部或大部分从国家税收中支出;(3)卫生服务体系应由初级服务、社区服务和专科服务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初级卫生服务由全科医生提供,社区服务由当地政府组织提供,专科服务由国立医院提供.1948年,英国政府正式颁布"国家卫生服务法",宣布建立国家卫生服务制度(NationalHealthService,简称NHS).这一制度的服务范围很广,从紧急事故救护到婴儿接生到残疾人护理,几乎无所不包.1964年,英国对"国家卫生服务法"进行修订,明确规定:NHS的宗旨是根据病人的需求提供服务并确保人人享有免费的医疗服务.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程序。
简介:本栏目刊载国家药品标准(新药试行标准转正式标准)颁布件、国家药品标准颁布件,若查询具体内容可与国家药典委员会相关处室联系。
简介:药物经济学作为一门为医药及其相关决策提供经济学依据的应用性学科,从其诞生发展到现在,已近30年.如今,它已在控制药品费用、制定药品价格、评价治疗方案的优良等方面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然而,药物经济评价在缺乏统一的评价原则和标准的情况下是不具可比性和缺乏可信度的,因此,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制订和颁布旨在规范药物经济学评价的评价准则.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和颁布本国的药物经济学评价准则,因而直接影响着我国药物经济学评价的规范性及其应有作用的发挥.笔者在此对世界上率先或较早制定、颁布药物经济学评价准则的澳大利亚、加拿大等6个较有代表性的国家的药物经济学评价准则进行比较研究,以期对我国药物经济学评价准则的及早制定提供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