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研究在对丽水畲族乡镇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利益主体的考察基础上,力求深度剖析其权力关系的复杂性、多面性及利益博弈的生动场景,从中揭示乡村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制度性困境,主张治理结构的内部化和利益目标的外部化,并从内生式开发与参与式开发的结合、民族文化产权制度性的构建、协调与合作平台的搭建以及当地居民组织化水平的提高等提出可行性路径。
简介:德国、日本等国刑法明确区分了财物与财产性利益,我国刑法未作此区分,故不能按照德国、日本的刑法规定确定我国刑法中的财物的外延;在我国刑法中,财物应当包括财产性利益;盗窃罪的对象既可以是财物,也可以是财产性利益。但是,“盗窃”以行为人将他人占有或享有的财产性利益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或者享有为前提。盗用他人交通工具或者盗窃欠条的,成立对交通工具或者欠条的盗窃,而不是对财产性利益的盗窃。由于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象包括对财物本身的占有以及对财物所蕴含的经济价值的占有,所以,对于盗用他人交通工具或者盗窃欠条的行为,可以按行为人所取得的经济价值计算盗窃数额。对于侵害他人不动产的案件,需要区分行为对象是不动产本身还是不动产的产权,进而确定侵害行为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