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研究吸烟饮酒者的颈动脉病变及两者之间的相关性。方法采用连续入组的方法,对2013年5月~2013年10月在包头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住院及门诊就诊的吸烟、饮酒患者及年龄、基础病变相匹配的男性患者200例分为两组进行颈动脉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测,描记颈动脉内膜、斑块、狭窄及闭塞等病变,比较各组的颈动脉病变的发生率。结果根据入组标准及排除标准,分为吸烟组与吸烟饮酒组,每组入组100例进行比较,吸烟饮酒组颈动脉内膜厚度、斑块大小及数量与吸烟组无明显差异(P〉0.05),但狭窄发生率与吸烟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吸烟与饮酒共存的情况下颈动脉病变的发生率显著下降,为进一步研究吸烟与饮酒之间的关联对疾病的影响奠定基础。
简介:2006年3月24日的《重庆晨报》刊出一则消息:重庆某歌城的业务经理因过度饮酒导致酒精中毒而身亡。该报道使我陷入深深的思考:国人在社会经济交往中为何如此滥酒不已。饮酒,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但做生意要滥酒,人际交流要饮酒,喝酒成了人们交往中,特别是政治经济交往中不可缺少的“润滑剂”,这一现象可能只在国人这里才可见到。朋友说在美国做百万元的生意通常只需要喝杯咖啡就能成事,而在我们这里必须要喝许多次酒。事实上,喝了酒还不一定成事呢!当然,饮酒的民族并非我中华一国,俄罗斯人也善饮酒,但他们与吾等不同的是,俄罗斯人喝酒多半是自斟自饮,或三朋好友聚会畅饮,图个痛快,并非做生意一定要喝酒才成!但是,我们放眼看去,注意到海外也有做生意要喝酒的。除了台湾地区、香港特区,还有东南亚诸国,谈交易必喝酒,经常还是喝高度烈酒。
简介:摘 要 对于共同饮酒案件中侵权责任的认定,应重点关注三个方面:一是对共同饮酒行为不当性的认定;二是对共饮者主观过失的认定;三是共同饮酒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因果关系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