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48年春,我东北野战军结束了在南满的冬季攻势,撤回吉林省伊通县的大孤山、小孤山一带休整.我刚结束了在教导队的学业,被派到三连二班担任班长.班上有一位中等身材,皮肤白晰,面目清秀,圆圆的脸上生着一个尖下巴颏的战士,这便是阎克林同志.据连首长介绍,阎克林同志是鞍山人,刚入伍不久,就在鞍山战役中表现突出,下了一包炸药,为部队开辟了通道,立了大功.由于年龄的相仿,性格的相似,我们一见如故,亲如手足.1948年秋,我们部队撤离长春外围,开辟四平,在四平发了冬装;然后乘上西去的列车,经通辽、辽源,到了彰武.为著名的辽沈战役作准备.我们所在的部队,被改编为4野43军128师382团1营3连.这是个英雄辈出的连队.
简介:当前的经济法学属于法本位的经济法学,它单纯地将经济法学归入法学范畴,进而主张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存在。由于与其他涉及经济内容的已有法律分支和部门产生了诸多理论争议,同时,由于过于注重对经济法律的分析注解,研究方法和范围局限于法学范畴,忽视了其经济内容的原有联系,造成目前经济法学形同神散,理论发展滞缓,流于形式且容易形成片面观点。如果从更广博的角度将“法”理解为法律和政策、体制、制度等诸多类法律力量形成的规范性、制度性安排,综合更全面的知识和工具以经济与法的关系机制整体来释解经济法学,则有利于改变当前经济法学的理论薄弱状况,形成更科学合理的经济法理论。从当今科学的发展来看,学科的分工要适合研究的需要,学科的综合也是现实发展的必然。可以说,经济学与法学的划分为经济法学提供了产生的条件,经济法学的发展也说明了两者相互交叉融合的趋势和必然。经济法学作为在经济与法的交叉边缘领域建立起来的新兴学科,理应以经济与法的相联互动机制为研究对象。它既不脱离经济学与法学范畴,也不单纯地为经济学或法学的一部分,而应立足于自己的研究对象和特色。基于上述的思维角度,本文从多个方面对经济法学科内涵进行了另类释解,意使经济法学理论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