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在处理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时经常使用的一种方法,正确使用治安调解对于处理该类治安案件、缓解民间纠纷矛盾发挥着良好的作用。但在实践中有不少公安干警在运用调解时,出现了盲目调解、主观臆断和当和事佬等超越职权的行为,一方面损害了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公安干警专职权有损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因此,我们强调治安调解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减少治安调解中超越职权的行为。
简介:<正>保卫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一项专门业务,主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内部单位的安全。内部单位阵地十分广阔,包涵了工业、基建、财贸、金融、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旅游等战线。所以又称它为经济文化保卫工作。保卫工作开始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半个多世纪以来不断发展壮大。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保卫工作的阵地愈加扩充,任务愈加繁重,方法和手段愈加复杂。目前专职从事保卫工作的队伍已发展到几十万人,各级保卫工作机构已成为在内部单位预防和打击犯罪、进行治安管理的重要部门。这一切都说明保卫工作是一项富有生命力的十分重要的工作,它在国家政权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公安工作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今后要建设好这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