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6年鲜花盛开的5月,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繁华的平顶山市中心广场,数十名白衣天使面带微笑地忙碌着……义务献血引来不少过往行人。一位年过五旬波肤黝黑、带着一副近视眼镜的人正在谈笑风生地献血。“你看那个人,瘦骨嶙峋,还献血呢。”一位伫立观看的汉子说道。“你知道这个献血的人是谁吗?”另一个问道。“衣不高贵,貌不惊人,不就是个普通的人呗。”“他是副市长梁光中。”“副市长?好嘛!人家市长都献皿了,咱不献点不够意思。走,过去。”两位壮汉挽起袖于,伸出了胳膊……过后笔者问梁光中:你不到半年两次义务献血400CC,受得了吗?他随口答道:“这有什么!人家卫生局局长59岁了,献了三次血,我还比不上呢。义务献血
简介:1案情摘要2001年8月29日凌晨,叶某某在广州市某推拿按摩中心与该中心负责人何某某发生争执并斗殴,何某某的母亲莫某某在劝阻过程中被叶某某打伤,后叶某某和何某某均被带至派出所。莫某某被送往广州某医院诊治,该医院为莫某某拍摄了X光片,诊断莫某某左腕舟骨骨折,并用石膏绷带固定患肢。当日,公安局根据体表检验和医院的病历资料作出法医学鉴定,认为“莫某某的损伤已构成轻伤”,并据此于次日对叶某某实施拘留,同年9月30日改取保候审。2001年12月3日,检察院指控叶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01年12月13日,法院委托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受害人奠某某的伤势进行重新鉴定。鉴定期间,伤者莫某某在广州另一家医院再次进行X光片检查,确诊莫某某左腕诸骨未见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