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下,民法典的编纂不仅成为民法学界的研究重心,而且引起劳动法学界的极大关注。鉴于现代社会中服务合同的重要性,有学者提出在未来民法典中应将"服务合同"有名化,并构建各类服务合同的一般规定。日本债权法修改过程中亦有此提案,并在法制审议会进行了讨论。但是该提案因忽略对"类似劳动者型服务提供人"的保护,受到日本劳动法学者的广泛批评,最终在"中间试案"阶段被删除。因此,在充分吸取日本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我国民法典中应确立服务合同和雇佣合同的有名合同地位;以消费者型服务合同为中心构建服务合同的一般规定;将"类似劳动者型服务合同"纳入雇佣合同中予以调整,同时作为劳动法的课题做进一步的研究。
简介:否定农民土地的开发权,使农民丧失了分享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增值的机会,农民成为排斥性城市化过程中的“他者”。在比较法的视野中,这一开发权的缺乏更彰显对农民利益保护的不利。而且,基于否定农民土地开发权的交易禁止,也排斥了外地移民的融入。在未取得开发权的背景下,深圳原农民及其集体建造了大量的违章建筑即小产权房,通过对小产权房的交易,这些原农民及其集体获得了大量收益,也促进了外地移民的融入。小产权作为一种非正式产权,长期不为立法承认,带来了严重的不利后果。深圳通过将土地国有化,原集体土地上的财产权利转化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并通过罚款的方式追授土地开发权,实现了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权利的并轨,为小产权房的解决和城乡土地并轨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借鉴,实现了城镇化模式从排斥到包容的转变。
简介:2014年12月16日,在重庆市武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武隆县检察院就2014年加强“三基”建设促进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武华、副主任吴成武等领导对检察工作给予了肯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2014年,武隆县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为契机,以争创市级规范化建设“特色院”为抓手,以加强“三基”(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素质)建设促进法律监督工作为目标,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法律监督工作质量、效果和水平。
简介: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利于审判权的独立运行,但一直面临同案能否同判的现实质疑。从裁判者的思维路径来看,面对法律疑难时,求助于先例经验成为潜意识的思维倾向。故整体、稳定的司法经验,是消解法律适用分歧,平衡司法能动性与谦抑性的内修之法。因此,最高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并以'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作为其核心价值。然而,由于裁判者对指导案例的参照力、参照对象及功能认识模糊,最高院亦未对参照方式予以指引,指导案例在实践中适用率偏低,且出现裁判规则大前提化、法律关系混淆、关键事实把握不准等误区。为形成规范化的参照技艺,本文以案例文本为研究起点,立足成文法语境,厘清指导案例的参照力、参照对象及功能,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三阶段'的适用方法:一是发现阶段,以争议问题为导向,结合裁判要点与裁判理由归纳指导案例裁判规则;二是推理阶段,对裁判规则进行演绎解构,确定作为同案识别点的'关键事实',并运用类比技术判断两案关键事实能否适用相同的法律评价;三是验算阶段,回归规范语义脉络,运用情势权衡,对推理结论的适法性和适切性进行检验和评估,并针对适用效果偏差,对裁判规则进行调适与修正,使'个案智慧'转化为'类案经验'。
简介:网络时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通过点击付费、社交网络、网站、链接广告、电子邮件、弹出广告等新兴网络广告形式推广自己的法律服务已成常态。但我国现行立法存在相关法律规定零散不系统、禁止现场劝诱规则缺失、规范律师事务所网站与主页内容的广告准则缺失、传统广告的信息披露要求与律师点击付费广告不相适应等诸多问题。对此,可借鉴美国律师网络广告法律规制的成功经验,在我国建立层次分明、体系完整的律师网络广告法律规范体系,使用点击协议进行信息披露以克服字符限制之局限,禁止律师对潜在客户以实时电子通信的方式进行现场劝诱,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网站应当遵守的实体广告准则予以明确规定。
简介:在日本,公司治理的效力很早以前就成为较大的问题,很多人认为日本的许多经营者监督机制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而是存在很多漏洞,这是因为日本的法律和现实情况之间存在很大的距离,比如日本的法律规定股东大会选任监事和董事,董事会和监事对董事或者代表董事进行监督,而在现实情况中,社长把握着极大的权力,可以选任自己的部下作为监事和董事,甚至在退休之后都可以垂帘听政。因此,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引进了美国式的公司治理制度,但是这种公司治理制度改革不能认为是很成功的,以日本的失败经验为基础分析中国大型国有公司的公司治理问题很有参考价值,这就是日本没有从三个“谁”的视点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