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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个结果
  • 简介:民生问题,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问题,民生问题诉讼因其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涵盖了民事、刑事、行政三个诉讼领域,其共有的特点包括:诉讼标的直接关系着当事人最基本的生活问题;在各类诉讼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经济或者文化上处于弱势地位,在收集证据、举证等方面明显逊色于强势的一方,这就很难平等的进行诉讼对抗,通过建立一种机制平衡这种差距已变得尤其重要;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对立,极易激化矛盾,而引发严重事端,增加社会的不和谐因素,最终影响社会的发展。通过建立民生问题诉讼绿色通道,在高效、便捷司法的基础之上,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使受到侵害的权益得以恢复,致力于保障民生,改善民生。

  • 标签: 诉讼标的 民生问题 绿色通道 维护社会稳定 案件 人民群众
  • 简介: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因其独特的生态环境和发展定位,在开放开发的过程中必须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这"两型社会"为诉求,注重环境保护及其法制保障。通过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现状、生态环境保护的描述,重点探析综合实验区法制保障资源、环境保护侧重点等内容,借鉴其他地区环境保护的相关立法、制度和经验,充分运用先行先试的改革权限,提出若干制度创新的建议,为建设生态平潭、绿色平潭和两岸合作建设的典范提供法制保障。

  • 标签: 平潭综合实验区 环境保护 法制保障 制度创新
  • 简介:平潭综合实验区实行比较特殊的管理协调机制,由此产生了比较复杂的行政复议管辖问题,对此,应当在明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的法律定位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来探讨涉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行政复议管辖问题,并应在适当的时机,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 标签: 平潭综合实验区 行政复议管辖 行政复议委员会
  • 简介:平潭综合实验区特殊的发展定位和功能诉求,对其常规管理机构——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的架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实验区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实验区管委会的组织架构方式选择问题已迫在眉睫。鉴于我国传统行政主体理论的缺陷,借鉴法、德等国家的行政公法人制度,可以将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建设成为具有公法人特色的两岸"共同管理"主体。

  • 标签: 平潭综合实验区 管委会 架构
  • 简介: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的实施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海峡两岸以及实验区与内地其他地方的复杂法律关系,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重大法律问题,因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法制保障的理论支持、制度平台和规范体系须臾不可或缺。要通过中央立法、地方立法以及两岸共同立法等多种途径为规划的实施提供法制保障。立法应当积极吸收、借鉴台湾地区的民商事法律制度,努力为台湾同胞参与社会管理创造法制条件,为台胞"第二生活圈"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并建立健全专业化的涉台司法制度。

  • 标签: 平潭综合实验区 发展规划 法制需求 制度创新
  • 简介:本文总结并评论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审查国会贸易权力的系列判决中使用的司法标准。本文发现,以1937年为界,该判决脉络清晰地呈现出"州际贸易性质"和"实质性影响"先后两种审查标准,这两种标准是对州际贸易条款完全不同的解读。虽然"实质性影响"标准遭遇一些批评,但笔者基于两个原因认可联邦最高法院的转向。一是同联邦最高法院一样,笔者认为面对经济大萧条与政治机构的强烈反应,不得不确信当时的社会现实迫切需要联邦政府的调控,不能满足这种迫切需要的标准应当让步;二是州际贸易条款的确为最高法院的转向提供了空间,"实质性影响"标准是贸易条款无法剥离的含义,而且未从根本上违背联邦主义原则。我们可以从中得到的一项"应然性"启示是,在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划分问题上,我们不应该死守一条想象中的僵化的界线,而应该尊重立法实验的结果。

  • 标签: 中央与地方关系 审查标准 立法实验
  • 简介:尽管法学实验教学在国内法学教育界已不属新生事物,实际上法学类的实验教学中心在全国范围内亦已逐步建立;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关于法学实验教学的基础研究却不够,以至于学界对法学实验教学仍存在诸多误解。本文点评了在广州召开的第二届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会的基本情况与研讨成果,总结当前我国高校开展法学实验教学的现状、面临的困境与改革的选择,初步厘清了围绕法学实验教学的提出的相关问题。

  • 标签: 法学教育 实验教学 法学实验教学 示范中心
  • 简介:目前关于发展中国家环境污染监管最全面的比较式研究是世界银行于2000年发布的题为《绿色工业》的政策研究报告。世界银行发现,在中低收入国家中有一种替代“传统的”命令一控制型监管模式的污染监管新模式。新模式强调灵活性的规范以及社区和市场对被监管企业施加的非国家型压力。通过对世界银行提出的新模式进行调查研究后发现,法律执行环节薄弱的普遍状况会逐渐破坏新模式在发展中国家控制污染的潜力。社会压力和市场压力只能在某些特定环境中产生,而这些环境在中低收入国家中往往并不具备。因此,发展中国家需要将各种不同的环境污染监管手段进行巧妙的融合,而不是将国家与非国家监管手段对立起来。

  • 标签: 环境污染 污染监管模式 法律执行 世界银行 绿色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