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保险法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上半年,保险法学界主要围绕保险本质、保险功能、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诸论、保险弃权制度和比较法等主题等开展研究。此外,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成为保险法学及其审判实务研究的热点。(一)保险法总论有学者以法学分析为进路,对保险的本质和功能进行了研究。①对于保险本质,在归纳保险本质不同学说,区分保险与合同、保险与行为、保险与法律关系三个范畴后,认为保险法的核心在于构造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乃至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采用法律关系说更为妥当。
简介:经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后,欧盟委员会于2004年4月19日发表了关于在欧盟内部市场范围内管理版权和邻接权的通告。实际上,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欧洲层面上协调版权规定一直是讨论问题的核心。欧盟已经颁布了7个指令,最近一个指令是关于保护知识产权措施和程序的指令。事实上,欧盟委员会似乎有必要研究“现行版权管理方法是否会影响内部市场的正常运行,如果考虑到信息社会的迅速发展。”
简介:<正>一、研究概述一年来,商法学界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为中心,继往开来,默默耕耘。总的看来,今年的商法学理论研究有以下特点:1.本年度商法学研究学术成果丰富,在研究领域、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上有所拓展和突破,充分体现了创新意识。研究重点集中于商事信用制度、公司法的改革、公司治理中的监督权、证券民事责任等领域。这些领域除了涵盖商法传统问题外,也包括了新的理论研究"亮点",显示出商法学界推陈出新、与时俱进的研究动向。在研究方法上,商法的学术研究大量采用法律经济学、比较分析学、博弈论、社会调查和案例切入等方法,演绎和归纳相结合,经验与理性互为依托,既丰富了商法研究的手段,又更好地贯彻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在研究视角上,注意两个层次的结合:一是商法与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和行政学的外部结合,从其他学科的视角对商事问题重新进行审视;二是商法内部出现了一些跨学科的内部结合研究,例如将海商法的信用证制度和票据法的汇票制度进行比较分析,联系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和保险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