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劳动者享有《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各项法定权利,这些权利受到现行法律规定的公共救济和自我救济方式的保护。在公共救济的保护中着重强调了行政保护,对以刑罚为后盾的刑事保护方式有所忽视。从我国宪法法律依据、当前国内实践及世界刑事法治发展趋势而言,刑法介入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有其必然。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所新增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及修改的强迫劳动罪,使劳动者权益的刑法保护再度进入公众视野。反思我国现行刑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现状及不足,通过增设相关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犯罪罪名,在刑法典中专章设立侵犯劳动者权益犯罪,重视刑法对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使劳动者的生命、财产、人身安全得到更有力的保障,也使其更加积极发挥其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作用。
简介:本文对环境规制引致劳动力再配置的主要路径及其可能产生的社会成本进行了理论梳理,利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通过面板VAR模型估计了环境规制带来的劳动力再配置并分析了其宏观含义。研究结果表明:(1)环境规制引致的劳动力再配置反映为污染部门的就业萎缩和清洁部门的就业扩张,其宏观福利含义表现为潜在的失业风险和社会转换成本。(2)企业进入、退出和在位企业的就业变动是劳动力再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环境规制的约束下,企业进入引致的就业创造被显著抑制,在位企业的就业损失明显提升,被规制部门的潜在劳动力需求下降,宏观上存在着因解雇而产生的失业加剧风险。(3)环境规制导致高污染行业再配置劳动力的能力减弱,更多的劳动力再配置将在高、低污染行业间发生,宏观上更容易带来劳动力需求和供给的错配及产生结构性失业。因此,促进劳动力需求与供给的灵活匹配是降低环境规制社会成本,同时推动绿色经济转型所亟需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