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交易习惯的意义交易习惯是指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双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或者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①早期的商法主要由商习惯构成。中世纪时期,地中海沿岸的一些城市商业贸易和海上运输业比较发达,在广泛的商业交往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商业活动中的一些习惯规则。这些习惯规则最初由商人组成的商业团体根据商业活动的习惯,通过订立自治规则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些自治规则即是当时的商习惯法。这些商习惯法仅适用于商人团体内部。商事习惯在中世纪时是调整商事关系的基本规则,但是,由于社会变迁迅速,习惯法形成不易,再加上随着后来欧洲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开展大规模的商事立法活动,习惯法作为一种法源,已丧失其重要性,商事习惯法逐步被商成文法所取代。客观地说,由于制定法本身具有不可克服的局限性,再加上商事交易方式不断变化,导致商成文法不足以解决所有的问题,因此商事习惯法仍然有补充适用的余地。在交易上的一些惯性,虽
简介:国际习惯是国际法的一种重要渊源,它与国际条约相互补充,各自发挥其调整国际关系的作用。作为国际法的主要渊源的国际习惯能不能成为国内法的渊源呢?这主要取决于各国国内法的规定。英国将国际习惯规则视作国内法的一部分,法院可以适用国际习惯规则,只是要受到两方面的限制:一是这些习惯规则不能与现有的或以后出现的国内成文法相冲突;二是这些习惯规则的适用范围一旦为有终审权的英国法院所确定,所有英国法垸均受该项确定的约束。这两项限制,尽管会造成藐视国际法的后果,但要英国法院必须遵守。法国法院一向认为可以适用国际习惯,但以不与国内立法冲突为限。但法院尽可能将法国立法解释为不与国际习惯相抵触。德国宪法第25条规定:“国际法的一般规则构成联邦宪法的一部分,此等规则之效
简介:有的人可能会说:“我很主动积极呀!我主动赚钱,买房买车!”“我天天洗衣、做饭、带孩子,累得要死,还不够积极吗?”但仔细地想一想。你有没有主动积极地对待自己的婚姻关系呢?主动积极是一种正向思维,意味着放下抱怨和指责,不推卸责任,主动改变自己;当婚姻出现问题时,第一句话不是“你怎么能这样”,而是“看看我还能做什么”。比如,老公抱怨老婆说:“你今天害我迟到了!你为什么不早点儿叫醒我?你为什么不早点儿做饭?”上班迟到,不是老婆的责任。老公作为一个身体健康、拥有自我意识的成年人。可不可以为自己负责?比如。定个闹钟叫自己起床,或者自己准备早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