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儒家礼法合一论的真义是对“善法”的追求,对“恶法”的否定,因为善法体现了儒家的道德精神,反映了一种人道主义的价值取向,而恶法则是反人道的。墨家强调“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其真实的意思是不道德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与儒家的礼法合一论有相似之处,法家主张“法虽不善犹善于无法”,从而否定了法律的道德基础和价值根据,今天,我们在立法中贯彻道德的法律化取向需要谨慎从事:一是注意把那些体现时代精神,合乎社会潮流的道德予以法律化,不能把落伍于时代的道德法律化,二是切忌把过高的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必须认识到,应该法律化的道德只是“底线道德”,而高层次的道德是不宜法律化的,否则就是强人所难。
简介:11月29—30日在中山大学召开,由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中山大学中国马克思主义解释史研究中心、广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联合主办。来自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和越南、美国、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6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捷教授、香港中文大学王绍光教授、江苏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孙经先教授、南开大学王南浞教授分别以“从五大坐标看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历史贡献”、“代表型民主与代议型民主”、“我国三年困难时期的人口变动与‘饿死三千万’的荒谬性”、“毛泽东的两种哲学及其意蕴——从理论旨趣与实践旨趣双重视角的考察”为题作了主旨发言。
简介:鲍叔牙是齐桓公时的政治家。他早年与管伸共同经商、参战.关系密切;后精心辅助小白,帮助小白登上齐国王位,是为齐桓公。鲍叔牙向齐桓公推荐了管仲,支持管仲对齐国的治理。鲍叔牙是齐国的卿大夫,曾负责为桓公推荐人才。他忠言极谏,和管仲一起辅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齐国一时成为最强盛的国家。上博简《鲍叔牙和隰朋之谏》中,鲍叔牙谏议桓公远离佞臣,在政治上实施新举措,取得明显政治效果。但最终因为嫉恶如仇,政治上缺乏灵活性而没有位极人臣。
简介:摘要:夏含夷先生以《左传》占筮实例论证传统“之卦”说法不可靠,认为传统“某卦之某卦”的“之卦”说法并不是指变卦,而仅仅是指定某一卦某一爻的方式;那么又是以什么方法来指定某一卦的某一爻的呢?夏先生以《左传》等占筮实例中存在连续两次或多次贞筮的情形进行推测,以为其可能正反映了得到“某卦之某卦”的整个过程:前一次贞筮得卦,后一次贞簸得爻。夏先生的这些观点虽然新颖,但却是靠不住的。如果夏先生关于之卦的说法是正确的,则占断时只会用到主卦而不会用到之卦,可实际上《左传》占筮实例中不仅用到了之卦的卦象,也用到了之卦的爻辞,说明变卦是实际存在的,“之卦”并不仅仅是指定某一卦某一爻的用语。而且《左传》等占筮实例中,虽然的确存在连续两次或多次贞筮的情形,但它们绝不是前一次贞筮得卦,后一次贞筮得爻的情形,而是各自相对独立的一次完整贞筮过程;包山简或葛陵简等出土文献同时得出两个筮数易卦的筮例,也不可能支持夏先生前一次得卦,后一次得爻的观点。夏先生的解释明显存在误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