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务工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必然趋势,也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社会现代化的一个必然过程。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我国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就开始离开土地进城务工,从事各种繁重的非农产业工作,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据专家们估计,目前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达1.4-1.5亿左右。可以说,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每一项成就都和农民工辛勤劳动是分不开的。然而,他们的各种权益却很难得到应有的保障,其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权益都不能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国民待遇,这是极大的社会不公现象。本文拟从法社会学的视角,对“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此问题的关注。
简介:农业法是我国的重要经济法律之一。所谓农业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农业活动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所谓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和国家自立的基础,农业的稳定发展是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前提。国外许多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农业立法,大都有成文的农业法律法规。农业法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领导和管理农业活动的基本准则与重要工具。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农业,一直将农业放在基础地位,发布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农业政策。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业的商品化、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