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相对于站立搏击.MMA综合格斗的规则更为开放,竞争更为残酷,这种赛制似乎就是为众多像杨茁一样豪情澎湃的选手量身订做的。血性缘白天成.技法出于苦练.委屈则是成长阶段的必然。很多人问练散打出身的杨茁为什么转攻泰拳和柔术.他这样回答:”对我而言.搏击没有项目区分.我只追求一种感觉,那就是拳拳到肉!”杨茁少年时期家境不错.父母最初在黑龙江省伊春市做生意.后来在杨茁6岁时全家搬到大连.开起了一家三层楼的饭店。杨茁走武行完全是做军人的父亲的期望和他本人的喜好。很小的时候,杨茁就喜欢看武侠小说和电影.对他影响最大的是李小龙的电影《猛龙过江》,看完类似电影后他也爱找块木板,拿根棍子耍两下.或者同小伙伴们”练练”。出于对儿子的爱护.也为了让他减肥()家里吃得好,杨茁7岁时体重已达到100斤).父亲将儿子送到了山东一家武校。儿时的娇惯并没能在武校得到改观——哭哭啼啼.断断续续混了半年.
简介:运用文献、实地考察、质性访谈和案例分析等方法,从法律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对陈氏太极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分析。结论:第一,从著作权法的角度考察,只有当陈氏太极拳身体技术的表演性占主导地位时,在法理上才可以与舞蹈与杂技一样成为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此前提之下,陈氏太极拳无论作为法律意义上的演绎作品、汇编作品还是职务作品,都无法准确找到与其对应的主体。第二,对于陈氏太极拳相关名称如“陈氏太极拳”“陈家沟”以及“陈小旺”“陈正雷”“王西安”“朱天才”的商标权,现今的《商标权法》对以上名称的运用都可以加以规范,但必须依靠其他法律如民法才能较全面的进行保护。第三,针对现今陈氏太极拳身体技术动作多元化发展而表现出的“失真”的现象,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考察陈氏太极拳的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强调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