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对甲亢周期性麻痹患者的心理状态进行调查,并探讨心理护理干预对策。方法采用随机数字表法把60例TPP患者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各30例;接受常规治疗后,对照组行常规护理,观察组则在常规护理的基础上行心理护理干预。结果在进行护理干预后,观察组出现心理问题的概率显著低于对照组比较(P<0.05);两组患者在护理干预后、出院6个月、出院12个月时患者的疾病防护知识的得分均较护理干预前升高;对不同时间点的得分进行比较,显示观察组均显著高于对照作用(P<0.05);观察组在出院6个月、12个月时的服药情况得分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未复发率也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心理护理干预能够显著缓解TPP患者的焦虑等心态,对防治疾病的复发有积极意义。
简介:摘要目的调查分析他汀类药物在冠心病患者中的应用现状。方法对本地区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期间5家综合性医院治疗出院的冠心病患者的临床资料予以收集分析,总结他汀类药物的使用状况。结果共收集冠心病患者2614例,他汀类药物应用1939例,其中阿托伐他汀应用最多(1187例),其次为瑞舒伐他汀(527例)。收集患者中具有初始血脂记录2527例,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不低于2.59mmol/L为1640例,服用他汀类药物1372例。收集反复住院病历332例,末次出院血脂指标水平明显优于初始住院指标水平,治疗前后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目前他汀类药物在冠心病患者中的应用还存在缺陷,需要予以深入研究,不断完善治疗方案,促使患者快速康复。
简介:摘要目的了解甘肃省张掖市高原牧区和农业区40~65岁的居民骨性关节炎现状及其可能影响因素。方法根据流行病学现况研究设计,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三闸镇天桥村(农业区)及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康乐乡、大河乡(高原牧区)40~65岁户籍居民共1145人,通过临床症状、体征和关节x线片及检验检查确诊并进行现患率调查。结果本次共调查1145人(高原牧区621人,农业区524人),发现高原牧区骨性关节炎现患率为38.81%,其中40~49岁居民患病率为16.03%,50~59岁居民患病率为50.68%,60~65岁居民患病率为63.04%。农业区骨性关节炎现患率为10.50%。其中40~49岁居民患病率为7.34%,50~59岁居民患病率为13.02%,60~65岁居民患病率为14.58%。结论高原牧区骨性关节炎现患率明显高于农业区骨性关节炎现患率,说明高寒气候、牧区作业特点可能是造成高原牧区骨性关节炎现患率增高的主要原因。
简介:摘要目的探究老年消化道出血患者的病因及幽门螺杆菌的感染情况。方法选取2011年6月~2015年6月间我院门诊收治的300例急性胃出血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分析患者的病因,同时对比分析上消化道出血患者和非上消化道哦出血患者的幽门螺杆菌感染情况。结果消化道出血患者的主要病因为十二指肠溃疡(30.00%)、胃溃疡(20.00%)、胃粘膜病变(13.33%)、胃癌(8.67%)和十二指肠炎(8.00%)等。同时非上消化道出血患者的HP阳性率43.57%,与上消化道出血的患者阳性率相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老年消化道出血的病因主要以十二指肠溃疡和胃溃疡为主,幽门螺杆菌的感染情况不会明显的增加消化道出血机率。因此医师在对消化道出血患者进行检查时,需要合理的配合胃镜进行检查。
简介:摘要目的调查分析普洱市思茅区2015年出现的一例高危AFP病例,健全和完善高危AFP病例处理方案,为普洱市脊髓灰质炎边境防控提供有力保障。方法访谈病例发病前后情况,查阅临床病历,对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结果病例最终排除脊髓灰质炎,云南省专家诊断小组先后两次组织了临床儿科、神经内科、传染科专家21人次,对该病例进行了会诊,根据病史、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结果,专家最终诊断该病例排除脊灰,诊断为GBS可能。结论该病例是流动儿童,无脊灰疫苗免疫史,最终排除了脊灰的诊断,但暴露出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且通过此事件的调查处置,完善高危AFP病例处理方案,为普洱市脊髓灰质炎边境防控提供有力保障。
简介:摘要目的了解黔江地区少数民族学龄前儿童体格生长状况,及少数民族与汉族间儿童体格生长有无差异。为进一步促进黔江地区学龄前儿童生长发育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整群抽样方法,对2014年5~6月黔江市区8所幼儿园共3428名学龄前期儿童测量身高、体重,并以问卷形式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与《中国九省市0~18岁儿童青少年生长标准》1比较。结果1.1黔江地区土家族、苗族学龄前儿童身高、体重3~4岁组较中国九省市儿童生长标准高,5~6岁组低于标准,差值最大的是6岁组,6岁组土家族男、女童身高、体重均值分别为114.72±5.19cm,20.51±3.45kg(土男),113.49±4.26cm,19.39±2.66kg(土女),苗族分别为114.64±4.92cm,20.65±3.83kg(苗男),112.57±5.44cm,19.67±3.72kg(苗女),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3~6岁组土家族儿童BMI高于九省市标准,除6岁组外,其他三组土家族男童BMI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土家族女童BMI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3岁组苗族儿童BMI低于九省市标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1.23~6岁土家族、苗族儿童身高、体重、BMI与汉族比较3~4岁组土家族、苗族男童身高比汉族低,5~6岁组比汉族高,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3~6岁组土家族儿童体重均比同龄的汉族儿童高,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3~5岁组土家族儿童BMI比汉族高,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1.黔江地区土家族、苗族学龄前期儿童随年龄增长,身高、体重逐渐由3岁时高于中国九省市儿童生长标准到5岁时落后于生长标准;2.土家族学龄前儿童体型较汉族儿童粗壮。
简介:摘要心房颤动(房颤)是临床最常见的心律失常之一。血栓栓塞并发症是房颤致残致死的主要原因,而脑卒中是最常见的表现类型。合理应用抗凝剂有助于显著降低缺血性脑卒中的发病率。近年来,随着新型口服抗凝药物(NOAC)的应用,由于其不需监测INR,其抗凝效果不劣于华法林,为房颤患者带来新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