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地便利,同时也带来极大地风险。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自然也引起多方的关注和重视。个人信息的权利与权益之争可算是由来已久,自《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后得以尘埃落定。个人信息是一项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权益,它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性。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我们采取的是公法保护和私法保护并重的方式。个人信息保护是一项价值权衡工作,我们在对公共利益维护的同时,也要注重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
简介: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全球化的推进,个人信息的跨境流动成为日常现象。但随之而来的隐私泄露、数据滥用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同时国家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政策也同步加强,旨在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推进技术发展、加强监管执法、提高公众意识和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本文深入探讨了个人信息出境评估的重要性,从个人信息出境对个人信息的影响、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国际合作与法规完善等多个角度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与对策。
简介:【摘要】当前,经济形态正从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转变状,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成为世界各国获取未来竞争优势的战略选择。随着我国信息技术创新的日益活跃,以数字生活在线政府智能工业为主要特征的数字经济,将成为引领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同时,对个人理财规划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从数字经济对个人理财规划的影响因素、数字经济时代个人理财规划的策略、以及数字经济对个人理财规划的启示等方面展开研究。研究发现,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给个人理财规划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个人在理财规划中需要更加注重信息化、智能化和个性化。本文的研究成果对于指导个人更加科学地进行理财规划,提高理财效率,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价值。
简介:摘要:地方性法规和司法文件中对个人破产中“个人”的认定不尽相同。不同指出在于对“个人”的主体范围认定不同,个体工商户等商主体能否成为个人破产制度的主体尚存有不同意见。字义解释下,个体工商户是典型的“个体”,独立性明显但不在“个人”的外延范围之内。《民法典》约定,个体工商户只能由自然人经营,基本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又具有较强的自然人属性。个体工商户即便不属于“个人”的范围,也可参照使用个人破产制度。“救济诚实且不幸的人”的目的下, 将“个人”范围进行目的性扩张,将个体工商户等有自然人承担责任的主体纳入“个人”的范围。同时,其他组织参照使用企业破产程序后,仍然须由自然人承担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的部分也可参照适用个人破产制度。
简介:摘要:地方性法规和司法文件中对个人破产中“个人”的认定不尽相同。不同指出在于对“个人”的主体范围认定不同,个体工商户等商主体能否成为个人破产制度的主体尚存有不同意见。字义解释下,个体工商户是典型的“个体”,独立性明显但不在“个人”的外延范围之内。《民法典》约定,个体工商户只能由自然人经营,基本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又具有较强的自然人属性。个体工商户即便不属于“个人”的范围,也可参照使用个人破产制度。“救济诚实且不幸的人”的目的下, 将“个人”范围进行目的性扩张,将个体工商户等有自然人承担责任的主体纳入“个人”的范围。同时,其他组织参照使用企业破产程序后,仍然须由自然人承担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的部分也可参照适用个人破产制度。
简介:摘要:自《民法典》人格权单独成编以来,被编入人格权编的个人信息权已然成为一种新兴权利。2021年8月20日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确定了作为信息处理方进行信息处理基本原则的知情同意规则。作为信息处理的一般化规则,知情同意实质上是权利人对自身权益的风险自决,同意于自身权利上负担部分风险,同时权利人仍保留对个人信息的大部分权利内容,并非将个人信息权利内容的全部转让给信息处理方,信息处理方同时也对权利人负有相应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