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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後,中国政府开始有系统地修改其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以实现其加入世贸组织时所做的承诺,达到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有人将之称为“世贸变法”。作为“世贸变法”的一部分,国务院於2002年2月修改了其於1995年6月7曰批准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投资方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计委”)、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经贸委”)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部”)於2002年3月修改了其於1997年末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指导目录”》):除了上述二份法规之外,国家计委、国家经贸

  • 标签: 国家计委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世界贸易组织 中国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加入世贸组织
  • 简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近二十年的时间里,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取得了飞速的发展,成为寻求资金支持的非上市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美国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源地,法律上为其发展和运作提供了有利的空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发展的时间不长,但也逐渐反映出其巨大的能量。研究美国有关法律制度并在符合我国国情的条件下加以借鉴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合伙人
  •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活动的管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以下列形式为证券、期货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一)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 标签: 期货投资 中国证监会 证券经营机构 咨询机构 咨询业务 从业资格
  • 简介:  证券投资市场行情不好,有人转而投资保险.最近,我一个在新疆的朋友通过QQ询问我,她刚购买了一个投资连接险,不知是否合算,让我帮她算一算.……

  • 标签: 投资连接 收益计算公式 连接险
  • 简介:BOT作为当代的一种新型的投融资方式,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展着令世人瞩目的积极作用,它既能解决建设资金的筹措,也能带来相关技术的引进,还能促使采用这种方式的地区在短时间内很快改善环境,同时也能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给当地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其优越性已在国内外的经济建设实践中得到了证实。我国西部地区尤有必要对这种方式多加了解并逐步尝试。

  • 标签: BOT 基础设施建设 特许权 政府保证 西部开发
  • 简介:投资基金又称信托投资基金,是由信托投资机构通过发行受益凭证筹集社会公众的资金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基金形式。它以安全有利的有价证券、实业或其他投资为手段,由信托投资机构委托投资专家进行投资管理,获得收益后,由投资者凭受益凭证分享。进行基金投资有如下优点:①投资基金集分散、小额的资金成巨额资金,然后进行集中投资,使小额投资者同样可以享受大额投资者独享的投资机会或好处。②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信托投资机构对于筹集到的资金并不是集中用于某一种证券或产业,而是投资于多项业务。这样,纵使有少数亏损,但就整体而言,因投资组合形成风险分散,仍可享受较大的投资收益。有的基金虽然只作某一种专业性投资,但由于信托投资机构

  • 标签: 投资基金 信托投资机构 投资者 基金运作 公司型 契约型
  • 简介:传统国际投资仲裁无论在程序安排还是价值取向上都倾向于偏袒外国私人投资者的经济利益,而对于东道国社会利益的保护则是缺乏的。由于东道国在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同时,不仅仅考虑的是经济利益,也需要考虑某些社会利益或者社会价值的需求,因此在国际投资争端仲裁中,应当重视保护东道国的社会利益。在晚近的投资仲裁程序与实践中,保护东道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趋势在不断增强。

  • 标签: 投资仲裁 社会利益 社会价值取向
  • 简介:正确认识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地位是进行证券投资基金立法和理论研究的基础.笔者在找出我国理论界对证券投资基金性质及法律地位认识分歧的根源之后,简要论述了公司型基金的法律主体地位,并从投资基金的社会主体性和法律主体性两个层次、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两个方面,详细论证了信托型基金的法律地位,指出我国的投资基金立法应从主体角度对信托型基金进行规范,同时希望立法大胆创新,把信托型基金列为与自然人、法人具有平等地位的第三民事主体.

  • 标签: 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 法律地位 公司型基金 中国 行规
  • 简介:随着我国海外投资活动的迅速发展,我国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的海外投资风险也在增加。我国现行海外投资立法存在严重缺陷,无法有效保障投资者的海外投资安全。文章介绍了我国海外投资风险的种类,分析了我国海外投资立法的现状及缺陷,并从立法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 标签: 海外投资 立法缺陷 完善措施
  • 简介:私募股权投资,对中国来说,仍然是一个比较新鲜的概念。作为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中法律业务的实务人士,我对中国PE的发展从两个方面来说明。

  • 标签: 私募股权投资 中国 现状 法律业务
  • 简介:投资者适当性规则作为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以及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工具,早已为美国、欧盟、日本、我国香港地区等国家和地区所广泛采用。我国大陆在证券市场不断发展、金融投资工具不断创新的大背景下虽引进了该规则,但并没有将该规则明确规定在《证券法》中,而只是体现在有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交所、券商的自律性规范之中,没有发挥预期的作用。作者通过分析与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的投资者适当性规则与立法经验,针对我国证券市场中相关立法存在的问题,主张提高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立法层级、统一规定证券市场中各项业务的投资者适当性规则、进行投资者分类、明确违反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民事责任。

  • 标签: 投资者适当性规则 适当性义务 投资者保护
  • 简介:我国的企业登记注册资本制度应该以"效率优先,兼顾安全"的指导思想和"宽进严管"的原则来进行制度设计.折衷授权资本制既可以避免授权资本制下公司虚设的可能性,又切实解决了法定资本制下公司设立艰难与增资繁琐的问题,是兼容"效率"与"安全"的理想制度选择.要改革和完善我国的企业注册资本制度,首先就要确立折衷授权资本制的立法思路;其次还要考虑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区别注册资本、认缴资本和实缴资本,允许实行分期出资;逐步统一我国的企业注册资本制度;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资信体系,做好企业发展的基础工作.

  • 标签: 注册资本制度 改革和完善 企业登记 折衷授权资本制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法定资本制
  • 简介:美国商会总部坐落在华盛顿拉斐特公园的一侧。是一座石灰石建筑,外表很是壮观,与美国最高法院同样气派——两幢建筑出自同一位建筑设计师卡斯·吉尔伯特之手。商会所在的地段极好,隔着着公园与白宫遥遥相望。鲁宾·康拉德女士的办公室的窗尸对着满是绿树的公园,透过扶疏的树叶,白宫的楼顶依稀可见。康拉德女士是美国商会诉讼部的负责人,她就是在这间办公室里协调大公司的诉讼,

  • 标签: 资本市场 建筑设计师 较量 美国商会 最高法院 办公室
  • 简介:经济转型国家仿照西方国家构建详尽的反垄断机制至今仍鲜有成功的事例,越南应从中吸取教训,要采取与全盘吸收西方模式反垄断法的不同做法,采用改良的战略,以促进经济发展与竞争政策改革的契合。在渐进性的改革过程中,需要先行培育对竞争价值的思想、政治和社会共识,以确保反垄断法得以执行,提高法律体系的效力。而必要的思维框架和社会共识并不会自发形成,需要政府决策层乃至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 标签: 越南 竞争政策 反垄断法
  • 简介:资本实缴制度的意义在于保证公司承担风险的能力,区分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在资本实缴制度向认缴制度的转变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与公司的有限责任之间的冲突都是我们应当关注的问题。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对公司有限责任的一种限制,在出资制度改革之后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应当如何适用及其界限的划分也应当有更进一步的认定标准。

  • 标签: 认缴制 实缴制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 简介:<正>一、引言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跨国贸易和跨国投资活动在世界范围内较之以往更为频繁和活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济上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性质更为明显,迫切需要制定调整跨国投资关系的世界性多边法制,即多边投资法律框架,包括多边投资条约、在世界范围内可供选择适用的投资

  • 标签: 发展中国家经济 多边投资条约 法律框架 发达国家 投资规则 谈判
  • 简介: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修改好该法,上海市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和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和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很想听听德国公司法专家对我国《公司在(修订草案)》意见的要求,社科院在外事处的积极配合下,与德国阿登纳基金会和上海市工商局于去年2月22日联合举办了“中德完善公司立法研讨会”。李飞副主任等四位负责修改公司法的全国人民大法工委立法专家与三位德国公司法专家和上海有关研究人员,面对面对《公司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逐条进行了深透的研讨,效果甚好。

  • 标签: 《公司法》 公司立法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德 修订草案 上海市
  • 简介:目力所及,在公司法研究中,代理成本理论占据主导地位。该理论认为,通过强制公司向股东分配更多控制权以降低管理者代理成本是法律应有作用。然而,该理论不能解释股东何以愿意投资于限制其问责管理者权力的公司。本文论述被代理人成本理论,指出公司治理结构达致最优时,能最小化投资者行使控制权时产生的被代理人成本及管理者行使控制权时诱发的代理成本。由于控制权最优分配因公司具体情形而异,股东权限程度的差异会形成不同的治理结构,而公司则从这些治理结构中理性选择。被代理人成本理论比代理成本理论在实证预测上更为准确,其还提出不同的政策处方:立法者应允许每个公司基于公司具体的被代理人成本与代理成本之间的授权替代率(delegationsubstitutionrate)来调整治理结构,而不是禁止甚或强制性推行某些治理结构。

  • 标签: 代理成本 被代理人成本 控制权 公司治理
  • 简介:目力所及,在公司法研究中,代理成本理论占据主导地位。该理论认为,通过强制公司向股东分配更多控制权以降低管理者代理成本是法律应有作用。然而,该理论不能解释股东何以愿意投资于限制其问责管理者权力的公司。本文论述被代理人成本理论,指出公司治理结构达致最优时,能最小化投资者行使控制权时产生的被代理人成本及管理者行使控制权时诱发的代理成本。由于控制权最优分配因公司具体情形而异,股东权限程度的差异会形成不同的治理结构,而公司则从这些治理结构中理性选择。被代理人成本理论比代理成本理论在实证预测上更为准确,其还提出不同的政策处方:立法者应允许每个公司基于公司具体的被代理人成本与代理成本之间的授权替代率(delegationsubstitutionrate)来调整治理结构,而不是禁止甚或强制性推行某些治理结构。

  • 标签: 代理成本 被代理人成本 控制权 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