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案情简介】上诉人(原审被告):J建设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戴某戴某为J建设公司股东之一,公司于2002年3月29日增资后.戴某持有公司11.06%的股权,但只缴纳了15万元,后一直未补缴剩余出资。
简介:《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该规定适用应进行必要的限缩解释.在用人单位已尽诚实磋商.因不可抗力或劳动者拒绝签订等非用人单位原因致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二倍工资。
简介:抗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严某。被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H公司。被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林某。
简介:[案情简介]原告:联合商业媒体有限责任公司(U-NITEDBUSINESSMEDIALLC)(以下简称“UBM公司”)被告: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游戏出版物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游戏工委”)被告:北京汉威信恒展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公司”)2007年,汉威公司、爱奇会展公司在上海主办了2007游戏开发者展示会(英文简称GDCCHINA2007),协办单位为游戏工委。
瑕疵出资股东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的限制与恢复——戴某与J建设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
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以已尽诚实磋商为例外的考量与把握——焦某诉A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上诉案
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区分——严某与林某、H公司合伙协议纠纷案
虚假宣传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诋毁——联合商业媒体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游戏出版物工作委员会、北京汉威信恒展览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