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豫政办[2014]11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制定的《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鼓励和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引导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含政府设立小微企业贷款循环和续贷业务临时周转金,下同),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81号)精神,经省政
简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4年8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准则。
简介:鲁粮发[2014]6号各市粮食局、财政局,各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粮食局有关要求,以及《山东省粮食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县域粮仓重点维修改造计划的通知》(鲁粮发[2013]20号)等规定,为加强'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管理,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确保项目质量,用好补助资金,我们制定了《山东省'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简介:鲁农政法字[2014]6号各市农业局(农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供销合作社,银监分局,国家税务局、畜牧局,农机局: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