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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1儒家法思想对中华法系的影响及其在中国古代法中的地位越来越受到国内外研究中国法律史学者的重视。一部二十四史共有《刑法志》12篇,加上《清史稿·刑法志》成13篇。其作者及写作年代虽各不同,却有一个贯彻始终的思想基调,这就是儒家的法律观。当代著名法律史学家瞿同祖先生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中指出:"法家而外,从中国法律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来看,儒家的影响最深"。瞿先生又作《中国法律之儒家化》专论一篇,认为中国法律之儒家化"始于魏、晋,成于北魏、北齐,隋、唐采用后便成为中国法律的正统",甚为精当。所以,研究中华法系和中国古代法文化若舍弃儒家法思

  • 标签: 儒家法 法思想 中国法律史学 中华法系 儒家化 孔子
  • 简介:<正>法律的目的是什么?从部门法的角度来说是清楚的。宪法的目的是限制权力保障权利;刑罚的目的是惩罚犯罪和让犯罪人回归社会,成为正常的社会人;合同法的目的在于维护交易的秩序与安全;国际法的目的在于维护国际秩序,促进人类社会的共同进步与发展。那么,法律的一般目的是什么?怎样从具体的部门法中抽象出法律的一般目的?在法律目的上"法律(Law)与一项法律之间的区别"是什么?这些问题在我国法理学界并

  • 标签: 法学思想 法理学界 部门法 国际秩序 哲理法学派 正义理论
  • 简介:五四启蒙者对于人权问题的不断探索是这一时期宪政思想的主要内容之一。五四前期的人权思想主要围绕着自由、平等、独立人格的主题,针对的是束缚中国国民个性与精神的封建礼教与专制独裁;五四后期的人权思想则在各个流派的争鸣中继续演进,体现出了更多的救亡图存的色彩。五四启蒙者将人权与宪法相联系,将人权与国权相比较,阐释了人权以自由为核心,以平等为前提的基本理念,体现出了知识界对国民个体权利的普遍关注。

  • 标签: 五四时期 人权 国权 自由权
  • 简介: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邓小平法思想、法实践形成的理论基础;或者说,邓小平法思想、法实践是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予以奉行和遵从的产物.整体性与系统性的统一、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形象性与深刻性的统一以及重实效的实践性等诸多方面,构成了邓小平现实主义思维的基本方式,也是邓小平法思想的哲学基础的体现.

  • 标签: 邓小平 法思想 马克思主义哲学
  • 简介:我叫刘群益,回顾自己20多年的从政经历,我百感交集。如今,我从一个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奋发有为的青年堕落为一个腐败分子,从党和政府舆论喉舌部门的“一把手”到因职务犯罪而身陷囹圄,我的心情非常沉痛和悔恨。2000年的夏天成为我人生中的转折点,从第一次收受某评估事务所所长朱某送的5万元开始,我的法制观念逐渐淡去,人生价值出现偏差,党性原则被淹没。在欲望、贪欲促使下,我利用职权,共收受贿赂50余万元人民币。当我写下这些罪恶的数字时,心情是非常沉痛和后悔的,一个受党多年培养教育的领导干部,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理?

  • 标签: 滑坡 危险 职务犯罪 人生价值 “一把手” 从政经历
  • 简介:在我国古代,但凡社会动荡、国家四分五裂的时期,总是各种思想相互碰撞并由此产生新的思想的时期。韩非,亦称韩非子,战国时期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韩非法律思想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君主驾驭臣下,依靠"法、术、势"三者。韩非的法律思想可以用"与时俱进"以及"实用主义"来形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也不乏韩非的思想的影子。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中国古代传统的法律思想是其重要参照。韩非的法律思想也有其消极落后的局限因素。

  • 标签: 韩非法律思想 与时俱进 实用性 人治
  • 简介:本文略述了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恩格斯在紧张繁忙的革命活动和党政领导事务中,所从事的报刊实践活动;文章着重介绍了马克思、恩格斯作为革命民主主义者的"人民报刊"新闻思想和作为共产主义者的"无产阶级党报"新闻思想,并通过具体论著总结了他们的新闻思想和观念.文章强调马克思、恩格斯的新闻活动和新闻思想是无产阶级新闻传播学宝库中的一份珍贵财产,开创了无产阶级新闻事业的新纪元,奠定了无产阶级新闻事业的理论基础.新闻传播工作者学习和研究革命导师的有关新闻论著及其思想,理解和掌握他们提出的一些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闻传播事业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 标签: 马克思 恩格斯 新闻实践 新闻思想
  • 简介:加强法制教育是邓小平法制建设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提出了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等一系列重要观点。在邓小平法制教育思想的指导下,我国法制教育采取丰富多采的实践形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 标签: 邓小平 法制教育 法制
  • 简介:深入分析埃利希活法思想的时代背景以及主要内容,提出自己的认识与看法。并指出对现今我国司法活动相关实践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 标签: 活法 国家法 法律规范 司法裁判
  • 简介:陈云同志在长期担任纪检工作、经济工作和工会工作领导人期间,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经济法制思想,这些法制思想对指导我国各个时期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作出了很大的贡献.陈云的经济法制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实践的产物,对我们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 标签: 陈云 经济法制 思想
  • 简介:[德主刑辅]思想是儒家法律思想与其他法律思想的有机融合。在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的发展中.它一直作为主流法律思想被历朝历代所沿袭.决定着封建时代法律实践活动的内容及其发展方向,并成为历代统治者[安人宁国]治国方针的思想基础,它对於维护统治秩序.理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关系.保证封建国家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进步意义。

  • 标签: 儒家法律思想 德主刑辅 中国封建社会 统治者 有机融合 实践活动
  • 简介:吉尔兹经由批判法律功能观而构建自己独特的法律阐释观,主张法律是一种地方性知识,法律是想象真实的独特方式的一部分,法律是赋予特定地方的特定事务以特定意义的方式,人们社会行为背后的意义结构经由深度描述可以从中获致解释,同时吉尔兹经由拒斥关于法律反映性的理论而阐明法律的能动性,并认为法律的作用在于将存有诸多观念冲突的人类导向有规则可循的生活。由于其社会理论与文化理论的局限性,吉尔兹忽视了法律知识生产与再生产的要害问题,进而忽略了法律认识或法律知识的性质问题。

  • 标签: 法律阐释观 法律能动性 法律作用 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生产与再生产
  • 简介:人性善说由来已久,但是在孟子以前性善说没有得到系统详细的论述.孟子从人与动物的细微区别上详细阐述了人性本善,并指出了人性虽善,但是人性是可以改变的.为了在后天的生活中保持人的善良本性,不至于使人性变恶,孟子又提出了一系列修养方法.孟子的人性论及其修养方法,在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标签: 人性 人性本善 修养方法 和谐社会
  • 简介:孙中山的宪政思想是近代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派政治思想和主张的集中体现,基本内容包括三民主义的政治纲领,“自由、平等、博爱”的平等观与自由观,“五权宪法”与权能分治,以及“革命程序论”。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思想,集中体现了他的宪政主张的核心内容。“自由、平等、博爱”是孙中山的一贯主张,也是孙中山民主宪政思想的基本内容。“五权宪法”与权能分治是孙中山的民权主义思想在宪政主张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孙中山宪法思想的具体体现。孙中山关于“革命程序”的设计,是力图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探寻一条符合中国特色的民主革命道路。孙中山的宪政思想是近代中国民主主义和民权主义思想的结晶,在中国宪政史上留下了宝贵的思想财富。

  • 标签: 孙中山 民主宪政三民主义 革命程序论
  • 简介:抓个别教育促思想改造宁波市劳教所近年来,我所在对劳教人员教育改造中,比较重视个别教育工作。据不完全统计,1994年下半年以来,全所干警个别教育15000多人次,管教干警个别教育月均达15人次,劳教人员年均接受个别教育在40小时以上。由于重视了个别教育...

  • 标签: 个别教育 劳教人员 教育方法 思想改造 个别谈话教育 谈话记录
  • 简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上的理论自觉与创造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论述重新梳理了法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关系,突破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有关法治的理论脉络,深化了中国共产党对法治方略、布局、价值追求、政策实践等重大问题的认识,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基础。

  • 标签: 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理论新贡献
  • 简介:商鞅刑罚目的是以威慑儆戒为主的一般预防论,即靠对犯罪人实施刑罚来威慑儆戒其他人使其不敢犯罪,达到预防社会犯罪的目的。商鞅的刑罚目的理论,以人性恶的犯罪理论为基础,以重刑、必得、明法为基本内容,通过三者的有机结合来实现预防犯罪。这一刑罚理论虽然曾取得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众多的不足和缺陷。

  • 标签: 刑罚目的 犯罪 威慑儆戒 重刑
  • 简介:在迪特·格林看来,狄骥核心思想在于对法兰西第三共和国中后期主流的法秩序概念和法学方法进行了彻底批判,认为其所处时代的法学尚停留在形而上学阶段。在对"法律"和"立法"严格区分的基础上,狄骥将法律中唯意志主义的所有形式剔除而凸显"客观法"。"社会连带之事实"在整个狄氏思想脉络中成为其解释"客观法"内容之依据,并因此着力摒弃大革命法秩序核心观念:如"主权""自由"与"主观权利"。迪特·格林认为狄骥学说全部目的在于使得政治权力及个人意志均遵循客观法,使用"公共服务"概念摒弃"公共权力"并试图以全新的方式定义"国家"。

  • 标签: 迪特·格林 莱昂·狄骥 社会连带 客观法
  • 简介:互联网创新之繁荣有赖于其对革新成果共享的保护。这源于互联网设计了一个中立的平台,使得最大范围的创新者都能资源共享。然而,这种架构正在受到法律和技术的控制而日益改变。这种转变将破坏互联网创作和革新发生的机会。互联网的未来将何去何从,在莱斯格看来,是个关涉自由之本质的真正的问题。

  • 标签: 创新 知识公域 中立平台 自由之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