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0年4月8日,由共青团安徽省委、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办的第五届“2009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暨新闻发布会在合肥举行。省未保委部分成员单位代表、青少年工作者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及两名来成年学生代表担任评委并出席新闻发布会。各位评委对候选事件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讨论后,通过投票,10个2009年在我省有较大社会影响和公众认知度,并有一定代表性和导向性的未成年人保护事件评选揭晓。
简介: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构成抢劫罪的主体。通说认为这既包括《刑法》第263条规定的一般抢劫罪,也包括第269条规定的转化型抢劫罪。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14~16岁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先行行为时,致人重伤和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以故意伤害罪、杀人罪处罚。致人轻伤或者轻伤以下结果的是否构成转化抢劫罪,没有明确。而司法实务中普遍地对14—16岁未成年人以转化抢劫罪处罚,不当地加重了对未成年的刑事处罚,违背了未成年人从宽处罚原则。
简介:引言曾记得,广东清远一希望小学发生一起命案,该学校五年级学生冯某与六年级学生梁某因争抢篮球场产生矛盾,后二人在教室走廊发生口角,冯某突然拔刀刺向梁某胸部,致使梁某抢救无效死亡,此事在网上迅速引起舆论关注,不少网友表示冯某行为令人震惊,小小年纪竟做出如此残暴之行为,纷纷要求对冯某进行严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冯某系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将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对被害人家属作出经济赔偿。
简介:(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2006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
简介:3月16日上午.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06年年会在市律协报告厅举行.市司法局副局长高从善.市律协会长王天举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律协秘书长徐兴云,副秘书长史玉荣出席了此次年会。市律协未保委40余名委员和志愿律师参加会议。
简介:为正确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刑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现就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简介:调研发现,未成年刑事被害人主要分布在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强奸等直接侵害人身、财产权益的自然犯罪行为领域,实务中注重对未成年犯的法律援助,注重保障未成年犯的权益。而被害人为未成年人时,其所获得的法律援助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检察环节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障,不仅包括其在审查起诉环节与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法律援助对接,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同时也包括对侦查环节、审判环节司法机关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甚至包括在刑事诉讼进程中,对其他具备一定协助义务的机关或团体、个人保障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简介:未成年阶段,被喻为花的季节;未成年人,被人们喻为祖国的花朵。由于外在的诱惑太多,污染太重,也由于这些花朵自身固有的某些弱点,有些本应争奇斗艳的花朵却染上了各种病毒,有的甚至枯萎了、凋谢了。未成年人犯罪,这个影响着国家的现在和未来、牵动千家万户的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近些年呈上升趋势并且愈演愈烈,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
简介:近些年来,针对未成年的暴力、性侵案件成为社会关注与法律惩治重点。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双向保护。①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专门发布《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以指导司法实践加强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综合而言,暴力与性不仅是成人社会中刑案构成的常见样态,也是未成年刑案中的常见样态。基于未成年身心发育、社会认知、成长教育的不完全特性,无论在实体法律规定还是程序法设置,亦或相关工作机制构建方面,都有基于对象特质的强保护必要。
简介:一、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制度的探索与沿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刑法修正案(八)也要求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科报告义务。然而实践中,由于学校、用人单位主动查询人事档案,导致法律的规定无法落到实处。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正是为之提供了制度支撑,使涉罪未成年人在就学、择业过程中真正享受与其他公民同等的待遇,彰显司法文明和人文关怀。
简介:暂缓起诉的法理基础在于程序上体现了起诉便宜主义、实体上体现了刑罚经济思想.德国、日本、荷兰都对暂缓起诉制度有严格而完备的规定.在我国,针对某些检察院试行的暂缓起诉制度,有论者提出了质疑.但从我国现行起诉制度、司法资源来看,对犯罪的未成年人适用暂缓起诉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简介:
简介: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成长的特殊时期,与成年人作为证人参加诉讼不同,未成年人更容易在心理上受到伤害。构建我国未成年证人服务制度,应根据其特点进行机构设置和内容设计,以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
简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基本刑事政策之一,其出台推动了刑事立法、司法、执行领域的发展,但因其自身的局限性,导致实践中对宽严相济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偏差,尤其是在未成年犯罪中的片面运用.因此,为正确理解和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我们应厘清宽严相济的内涵,从本质出发进行探讨.
简介:因为未成年人年龄较小,社会化程度相对较低,其犯罪也具有一定特殊性,对未成年犯的管理应当基于有利于未成年犯的原则。与成年犯相比,未成年犯应当享有更多的权利,未成年的权利保障应当包括立法保障、司法保障和家庭、社会保障等。
简介:初识孙文静,你可能根本想不到,这个无论是名字、相貌,还是性格都十分文静的人,会是一个经常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打交道的检察官。五年前,来自四川乐山的她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来到了九龙坡区检察院。带着“莎姐”这个标签,她已经工作了两年。
简介:玉林市院:3月6日上午,在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妇委会副主任宁爱贞率领该院及容县人民检察院的女干警代表,冒着毛毛细雨前往容县十里乡流冲村看望慰问贫困家庭的留守儿童和孤儿,这是她们自2012年以来,连续三年对这一特殊群体开展帮扶。容县十里乡流冲村地理位置偏僻,经济较为落后,青壮年外出打工较多,因此留守儿童较为普遍。
简介:为贯彻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中规定的亲情会见制度,合法、规范、有序开展亲情会见活动,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亲情会见实施办法》(下称《办法》).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271条至273条专门规定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但还存在适用案件范围过窄、适用程序条件不明确、考察机制不合理的缺陷。在司法实践中,社会调查报告制度、考察帮教机制、刑事和解制度、监督制约机制对于充分发挥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功能具有重要作用。
“2009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出炉
转化型抢劫罪主体范围的界定——以未成年人主体为考察点
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研究一一以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为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修订)
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06年年会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机制检察环节的建构——以广西四市未成年被害人现状为例
未成年犯罪面面观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惩治、预防、救助机制研究——以S市D区人民检察院实践为例
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是共识更是共同的责任——在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专题研讨会上的点评
暂缓起诉的法理基础与制度构建——兼论对犯罪的未成年人适用暂缓起诉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和一审未成年人刑事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的通知
我国未成年证人服务制度探究
浅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基点
论未成年犯的权利及保障
让阳光洒进未成年嫌犯心里
《关爱来成年人》专栏
未成年人犯罪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思考:浅谈刑法第十七条,第四十九条
宁夏中卫:建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亲情会见制度
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