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EDI是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的简称,它是一种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是指标准化的商务文件,通过计算机通信网络,在商业伙伴们的电子计算机系统之间进行交换和自动处理。EDI所传输的标准化商务文件由两个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必备的数据,另一部分则是可选择的数据。随着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EDI作为计算机通讯技术的一部分,其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它可以应用于各种经济部门之中,如金融业、制造业,运输业,零售业,卫生保健业以及政府部门,甚至还可以应用于经济部门以外的其它部门,但一般人们谈到EDI时,都是指各经济部门之间的电子数据交换,即计算机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这为维护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同时也为将来强制执行法的制定奠定了法律的基础。由于在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过程中,侧重于认为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为民事诉讼程序,而忽略了与实体法的融合、衔接,加之执行机构和执行人员也疏于实体法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的适用,致使诸多实体法的规定在民事强制执行中难以体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有些法律、法规应该作出修改和矫正,立即向《物权法》靠拢和《物权法》、融合和衔接,以保证执行工作的正确顺利开展。
简介:取得时效制度是民法时效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取得物权的方式之一.取得时效制度作为一项古老的民事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多受前苏联民法的影响以及囿于传统道德的考虑,我国民法长期未规定取得时效制度.法律制度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经济基础的反映,其物质制约性决定了它必须适应、服务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90年代以后,尤其是1992年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以来,取得时效制度在调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生的错综复杂的各种财产关系中日益显示出重要性,因而探讨这一制度在我国的运用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