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经济概念来说,金融中心可分为“名义中心”和“功能中心”两大类。前者如巴哈马群岛等,它们的作用是为国际性银行和金融机构提供注册和记帐的场所而进行逃税和瞒税,故此类“金融中心”被人讥之为“逃税乐园”。而后者是指国际性银行和金融机构云集,真正从事金融业务、发挥其功能的现代化的国际性大都会,如香港。深圳的目标是要成为“功能中心”。“功能中心”可分为“集成性中心”和“隔离性中心”两大类。集成性中心对本国和外国的金融中心机构一视同仁,同样享受国民待遇,均可以从事境内和境外的金融业务;“隔离性中心”对外国金融机构从事境内业务实行诸多限制,或者完全禁止,一般只允许其从事境外或离岸业务。东京、台北和马尼拉是亚太地区较典型的“隔离性中心”,香港则属于“集成性中心”。从深圳要成为“开放型”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来看,其目标当然也是“集成性中心”。
简介: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建立规范的公司制,这是现代企业普遍实行的管理方式。作为这种改革取向无疑是正确的,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由于我国实行渐进式的改革,以及我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间比较短,决定了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带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外部环境也不充分,特别是资本市场起步比较晚,建立起来也不过十多年的时间,资本市场无论从制度建设还是从法制建设都不完善,导致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扭曲行为,反过来又会给资本市场发展带来一定的障碍,这种因果式的恶性循环如果不及时得到解决可能会影响到我国市场化进程,那么微观市场主体不建立,就无从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资源配置不可能得到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