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模式面临“公有”还是“私有”的争论。从马克思主义土地理论出发,现有集体所有制在终极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各层次上分别属于不同的主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村社集体和农民在权利关系上处于不同的地位。农地产权的改革方向应该在不同层次具有”公有”或“私有”的不同性质,从而既可以克服产权模糊的弊端,又可以避免完全私有化带来的问题。
简介: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根据《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以下简称859号文件)及有关配套文件,结合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从马克思主义土地所有权分离理论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之争——对土地“公有”还是“私有”的经济史分析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