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农业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毕节市农业税在征收环节上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上清下不清”就是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全面深化农村税费制度改革,规范和完善农业税征管已势在必行。经我们对本市朱昌镇农业税帐务检查,该镇农业税帐务存在帐据分离的问题。即记帐凭证2000年全年收农业税44万元,入帐单据不是农业税法定单据。而是一般收据。这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三条“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它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农业税收征解会计办法》的。现本文就农业税帐据分离的原因、危害及对策作以下浅议,供探讨。
简介:农业县与城郊县及工业经济发达县份的财源建设,无论其依托基础还是策略措施和发展途径,都有较大的差别。作为农业县来讲,财源建设的依托是农业的稳定发展和农村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张和总量的有效增加,因此农业县培植财源,壮大县级财政实力,必须坚持在立足于农业,着眼于农业,在加强农业、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认真处理下面几个问题:一、正确处理发展县级农业与发展县级工业、第三产业之间的关系,是坚持把农业摆在财源建设首位的重要前提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力量不外乎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振兴。而农业县素以农业经济为主,财源增长的绝大部分集中在农业经济领域,把农业发展放在二、三产业的首位,是现阶段确保一、二、三产
简介:赣州地区是我省的农业大区,农业在全区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农业四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实行分税制,农业四税收入将成为地方财政的重防子。1994年全区农业四税征收14359万元,入库12164万元,完成年任务的11巳9%,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9.6%。大部分县(市)农业四税入库占地方财政收的20-40%不等,其中宁都、信丰两县农业四税收入超千万元,南康于都等县也接近千万元。可见,农业四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平衡财政收支作出了贡献。农业四税中,农业税受国家政策的影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比较稳定,最具有潜力的是农业特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