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2003-2012年间我国体育类CSSCI期刊上发表的67篇干预实验研究报告作为样本进行文献计量学分析,旨在考察干预研究方法在我国体育研究中的应用情况,结果:①实验是干预研究的主要方法;②研究中明确写出实验假设、主试和变量的文献较少,被试的选择和分组中违反实验基本原则的情况比较严重,有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干预研究较多,测量工具较单一,以问卷为主且缺乏信度和效度检验;③研究中缺少无关变量的控制;④研究中存在统计方法的误用.总之,我国体育干预实验研究存在较多方法学问题,主要体现在实验准备阶段不够规范,实验操作阶段不够严谨,统计方法的误用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以期对提高我国体育领域干预实验研究的质量有所帮助.
简介:佩希施泰因案侵犯了平等、正确、迅速、经济等仲裁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引发各界对CAS兴奋剂案件仲裁程序合理性的担忧。虽然,目前并无其他纷争解决方式能够予以替代,但对仲裁程序进行改革已成为共识。CAS新设反兴奋剂部门被视为兴奋剂仲裁程序改革之起点,当前有必要突破原有路径束缚,重新建构仲裁程序以平衡运动员与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通过富有针对性的修正路径倒逼CAS仲裁体系的根本性变革。认为应以平等、正确、经济为兴奋剂案件仲裁程序的总体价值架构,认采部分普世法原则,同时辅以妥适的制度设计。具体而言,在现有兴奋剂案件仲裁体系下,应强化平等理念,推进从规则的形式平等至裁决过程的实质平等;确立职权探知主义、协同主义,促进多方共同参与程序推进互动模式的形成,维护当事人有合理、公平参与及异议的权利;认采武器均等原则,完善程序扶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使兴奋剂案件仲裁程序从形式平等转化为实质平等;落实仲裁平等权保障程序安定,满足当事人对于案件的结果控制性或期待可能性,以获裁决公信力。